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0 14:30:45 241 人看过

广州拟禁售电动自行车

为加强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管理,维护交通秩序,昨日,广州市法制办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对(以下简称《条例)意见的公告。社会公众对《条例提出建议和意见的,可以于10月24日前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反映或提交。立法听证会则将于11月1日上午9:00,在广东迎宾馆举行。听证报名电子邮箱:gzlfgc@126.com,报名时间截至10月19日下午5:00。

广州市法制办指出,受利益驱动,广州市禁止上道路行驶的燃油助力车、“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油电混合助力车等,在市场上仍有商家在销售,为推动销售,部分商家甚至提供外省市号牌登记服务,或者直接提供假牌假证。《条例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电动自行车,本市限制摩托车行驶范围内禁止销售摩托车,在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范围内禁止销售人力三轮车;二是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禁止向未悬挂号牌的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供油,本市摩托车限行范围内的加油站禁止向摩托车供油,从而切断非机动车和摩托车油源,迫使车主放弃上路行驶;三是规定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在本市特定区域内禁止上道路行驶,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四是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停车场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在本市限制摩托车行驶范围内的公共停车场不得停放摩托车。

此外,《条例还明确对“超标”车辆和“新型”车种的定性。据悉,广州市目前存在大量“超标”车辆(主要包括“超标”电动自行车)和各类为规避管理而出现的“新型”车种,如电动三轮车、油电混合动力车、微型燃油车等。《条例明确将由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符合国家关于摩托车标准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定性为摩托车,统一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

新型电动三轮车也算摩托车

广州市早已禁止摩托车上路,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规避管理,市面上大量存在“超标”车辆和各类“新型”车种,如电动三轮车、油电混合动力车、微型燃油车等。

法制办人士表示,这些车辆由于在驱动方式或者外观结构上具有一些新的特点,很难纳入传统的非机动车予以规范管理,应如何定性和处理,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从而致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实践中的做法不尽统一,有损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对此,《条例明确将由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符合国家关于摩托车标准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定性为摩托车,统一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

“禁售”: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电动自行车,在本市限制摩托车行驶范围内禁止销售摩托车,在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范围内禁止销售人力三轮车

“禁油”: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禁止向未悬挂号牌的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供油,本市摩托车限行范围内的加油站禁止向摩托车供油

“禁行”:

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在本市特定区域内禁止上路行驶

“禁停”: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停车场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在本市限制摩托车行驶范围内的公共停车场不得停放摩托车

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

(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生产、销售、通行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管理原则和责任主体)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统一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负责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登记和通行管理。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和完善公共交通,监督管理非机动车和摩托车道路运输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生产质量的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非机动车和摩托车销售的监督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1: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非机动车相关文章
  • 关于《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2001年,本市制定了《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停车场管理办法》),对促进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和发展、强化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和规范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活动起到了积极地推动和保障作用。但是,随着城市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本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高速增长,城市中心区机动车停放需求与停车资源供给矛盾愈发突出,《停车场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已经不能适用实际管理的需要。为加强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提高停车服务水平,保障城市交通环境改善,市政府启动了《停车场管理办法》的修改工作,根据本市停车管理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从加快停车场建设、提高现有停车资源利用、加强停车秩序管理、规范停车企业经营服务行为方面作出规定。经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明确
    2023-04-23
    418人看过
  • 加强佛山市摩托车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了加强我市摩托车管理工作,加快公共交通发展步伐,根据《印发加快佛山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十大措施及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07〕422号)的部署和《佛山市综合交通规划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和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客运体系中的主导地位,逐步减少中心城区摩托车的使用量,建设低碳、环保城市。二、工作目标在公交相对完善的中心城区划定限摩区域,通过在限摩区域内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分路段、时段禁止摩托车通行,以及禁止限摩区域外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在限摩区域内行驶等一系列措施,引导市民绿色出行,促进我市社会环境、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使我市道路交通环境更加安全,空气质量更加良好,市容市貌更加优美。三、实施办法(一)调整摩托车注册登记政策按照“道路交通管理安全保障工作与经
    2023-05-29
    96人看过
  • 摩托车追尾非机动车道的汽车
    一、摩托车追尾汽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
    2023-03-09
    237人看过
  • 摩托车非机动车被追尾怎么处理
    一、摩托车非机动车被追尾怎么处理?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
    2023-03-20
    405人看过
  • 交规中摩托车是非机动车吗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在《交通法》中,对电动助力车有明确规定,属于非机动车;但是对于燃油助力车却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的标准,燃油助力车应是轻便摩托车。《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中对“轻便摩托车”的界定为:“无论采取何种驱动方式,最大车速不大于50公里/小时,若使用内燃机,其排气量不大于50毫升的两轮或三轮车辆。”按此规定,许多燃油助力车时速超出50公里,因此这种车不能界定为轻便摩托车,确实属于机动车的范畴,既然属于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人应该到交管部门办理上户、上牌手续,驾驶者办理驾驶执照,并在助力车机动车道上行驶,违反规定也应按机动车助力车进行处罚。一、摩托车被撞责任划分原则是什么?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2023-03-20
    116人看过
  • 广州能骑摩托车吗
    广州市区实行禁摩,番禺区虽属广州,但不在禁摩范围,只要证照齐全,是可以开的。外地车牌是不能在广州市开的.,如果你是非粤A的牌照也不能在番禺开,而且外地人的摩托车不能在广州上牌,不能在广州考摩托车驾驶。一、广州本科生落户政策2019年1月11日下午,广州市发改委联合广州市人社局、市来穗人员局及市公安局共同发布了广州市新一轮迁入户政策体系。新的户籍政策显示,广州放宽了引进人才入户的年龄限制,学士、硕士和博士分别从35、40、45周岁调整到40、45、50周岁。按照广州市政府官网题为《广州新一轮迁入户政策即将启动进一步推动城市融合发展》的通稿,新一轮入户政策具有几大特点:一是不再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户口迁入广州市的前置条件;二是就引进人才入户条件进行了较大幅度调整。除了媒体广为报道的放宽引进人才入户的年龄限制外,还对普通高校应届生落户流程进行了简化,制定“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明确具体条
    2023-04-10
    209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为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交通工具或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机动车包括挂车、货运人力车、畜力车等。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 更多>

    #非机动车
    相关咨询
    • 摩托车和机动车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4
      对事故描述不清。对方行驶方向与你是相对还是垂直如果相对而行,那么根据交通法的规定,还要区分情况,交通法让行原则规定,有障碍物的一方应当让行,你的行经道路上有障碍物,你应当让行,所以你全责。但是如果你先进入障碍物地段,即你已经和停放车辆平行,对方尚未进入与停放车辆平行路段,那么对方全责。r如果对方与你垂直行驶方向,不论对方要直行还是拐弯,那么你处于逆行车道,你全责。
    • 摩托车与非机动车事故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交通事故中责任的大小,可以参考交通事故认定书对责任的划分。
    • 摩托车属于非机动车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2
      我的回答是不是的,属于机动车。 在《交通法》中,对电动助力车有明确规定,属于非机动车;但是对于燃油助力车却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的标准,燃油助力车应是轻便摩托车。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中对“轻便摩托车”的界定为:“无论采取何种驱动方式,最大车速不大于50公里/小时,若使用内燃机,其排气量不大于50毫升的两轮或三轮车辆。
    • 对方摩托车和我的非机动车相撞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3
      搜集相关证据,积极应诉。最主要的是交警出示的责任认定书。
    • 2013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修订意见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18
      (信息公开和便民措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非机动车登记的条件、程序、收费标准、需提交的材料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向社会公布,并采取增设登记办理点、简化办理程序等方式,为市民办理非机动车登记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