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犯罪预备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0:52:31 91 人看过

犯罪预备行为按下述情形认定:

1、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常见的准备行为有五种:准备工具、练习犯罪手段、犯罪前调查、排除犯罪障碍、勾引共犯;

2、犯罪的目的是实施犯罪,这对决定准备行为的性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观意图对行为的性质有很大的主导作用;

3、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无法开始。所谓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阻碍行为人实施和完成犯罪的因素。

犯罪预备行为与犯意表示的区别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二种区分:

(一)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分

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犯意表示虽然在客观上也表现为一定的行为,但这一行为仅仅是其犯罪意图的表露,还不属于为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因此,它和犯罪预备具有本质的区别:犯意表示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也不具有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性,因此刑法没有规定处罚犯意表示。而犯罪预备是为着手实行犯罪而制造条件,对社会存在着实际威胁,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明文规定预备犯应负刑事责任

(二)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

犯罪的实行行为主要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不难区分,但也有少数情况,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存在一定难度。例如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中的尾随行为、守候行为或寻找被害人的行为等,到底是预备行为还是实行行为?对此,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我们认为,这些行为的性质基本上还是为进一步实行犯罪制造条件,不能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应视为犯罪预备行为。

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实践中,我们需要注意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这二者的区别,一般犯意表示仅仅是指行为人有犯罪的意图,但此时既没有准备实施犯罪,另外也没有准备犯罪所用的工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09: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预备相关文章
  • 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定罪吗
    犯罪预备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犯罪预备的意思就是为了着手实施犯罪行为做准备,也就是还没有进行犯罪行为,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一、能减轻处罚的情形包括什么能减轻处罚的情形:1、特殊主体。(1)未成年人犯罪: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完全丧失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实施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是什么?(一)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
    2023-04-04
    17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重婚罪
    认定重婚的情形如下: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登记结婚、再婚;与原配偶登记结婚,未经登记的重婚;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便与已登记的人结婚或与丈夫/妻子同居,再婚。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一、《刑法》第258条规定:1、“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3、其中,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
    2023-03-09
    21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认定为行政不作为
    一、什么情况下可认定为行政不作为1、第一种表现是最初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不作为,特定相对人不服,申请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逾期不复议。对于两级机关不作为的行政行为,相对人不服应当对最初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政行为提起诉讼。因为复议机关对最初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政行为的默认和维持。如果允许相对人对复议机关的不作为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查后判决复议机关作为,复议机关可能作出要求最初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作为的决定,而不作出具有实体内容的决定。这就使得行政争议的解决多了一个环节。2、第二种表现是最初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不作为,特定相对人不服,申请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复议决定维持最初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政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最初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不作为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诉讼,而不宜对议机关的决定提起诉讼。因为复议机关虽然作出了决定,但其决定不具有实体内容,且维持了最初应当作
    2023-06-02
    171人看过
  • 犯罪预备可以认定为未遂吗
    一、犯罪预备阶段可以认定为未遂吗?不可以。因为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是没有着手实施犯罪行为,而未遂相反。依照刑法第23条规定,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因素导致没有达成犯罪目的。二、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其中包括:(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罪障碍物的器械物品,如钳剪、刀斧、锯锉、爆炸物等;(3)专用为达到或逃离犯罪现场或进行犯罪活动的交通工具,如汽车、摩托车等;(4)用以排除障碍、接近犯罪对象的物品,如翻墙爬窗用的梯子或绳索等;(5)用以掩护犯罪实施或者湮灭罪证的物品,如作案时戴的面罩、作案后灭迹用的化学药品等。犯罪工具本身危害性和复杂性可以反映出预备行为不同的危害程度。所
    2023-02-09
    318人看过
  • 如何认定犯罪预备行为
    (一)有犯罪预备行为即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常见的预备行为有5种:1、准备工具;2、练习犯罪的手段,比如说,为了扒窃,练习扒窃的技能;3、进行犯罪前的调查,比如说,盗窃之前的踩点,杀人之前了解被害人的情况;4、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比如说,要盗窃、抢劫的时候先把人家的狗给毒死;5、勾引共犯,其中也包括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而组织犯罪集团,这种组织、参加犯罪集团的行为也是犯罪的一个预备行为,比如说,为了盗窃和抢劫而勾结共犯或者组织犯罪集团就是盗窃、抢劫的预备行为。但是,如果行为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属于实行行为。因为这两种犯罪集团是刑法分则直接禁止的犯罪行为。大家一定要注意具体常见的预备行为。因为关于预备行为,刑法分则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刑法分则规定的都是实行行为。所以说,对犯罪预备行为一般掌握只有根据上述的归纳总结。(二)具有犯罪的目的即是为了实施某一个
    2023-03-04
    215人看过
  • 如何认定犯罪预备行为?
    应这样认定犯罪预备行为:1、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2、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对于预备犯,应当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一、杀人前买菜刀属于犯罪吗?杀人前买菜刀是犯罪预备,杀人前买菜刀是为了故意杀人,准备犯罪工具、制造条件,这一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犯罪预备,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如果行为人买了菜刀之后没有进入犯罪现场或者中途放弃杀人的,属于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什么是预谋的抢劫?预谋抢劫通常是指抢劫罪的犯罪预备阶段,对于构成抢劫罪的犯罪预备的
    2023-04-05
    47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但这一规定内容并不是犯罪预备形态的完整定义。应当认为,犯罪预备,是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为了实施某种能够引起预定危害结果的犯罪实行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 更多>

    #犯罪预备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共同犯罪?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18
      过失犯罪是可以成立共同犯罪的,条件如下: 1、各行为人都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共同注意义务; 2、数人实施或促成了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行为,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 3、行为人在主观上都是过失。
    • 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共同犯罪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22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的比较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组织。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第一,按照集团犯的一切处罚。对于第三款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 怎么认定犯罪预备行为?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2-02
      1、有犯罪预备行为 即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常见的预备行为有5种:准备工具;练习犯罪的手段,比如说,为了扒窃,练习扒窃的技能;进行犯罪前的调查,比如说,盗窃之前的踩点,杀人之前了解被害人的情况;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比如说,要盗窃、抢劫的时候先把人家的狗给毒死;勾引共犯,其中也包括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而组织犯罪集团,这种组织、参加犯罪集团的行为也是犯罪的一个预备行为,比如说,为了盗窃和抢
    • 犯罪预备行为怎么认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17
      (一)有犯罪预备行为 即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二)具有犯罪的目的 即是为了实施某一个犯罪,这个对决定预备行为的性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能够“着手” 所谓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足以阻碍行为人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因素。
    • 犯罪预备行为可以作为犯罪进行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06
      犯罪预备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犯罪预备的意思就是为了着手实施犯罪行为做准备,也就是还没有进行犯罪行为,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