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收据被处罚人有权拒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0:31:16 164 人看过

公安机关及其办案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出具省级或者国家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对不出具省级或者国家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这是公安部近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作出的明确要求。依照规定,公安机关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被处罚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及其办案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当场处以20元以下罚款的;对个人当场处以20元以上(不含本数)、50元以下,对单位当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在水上、旅客列车上以及边远、交通不便地区,被处罚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规定同时强调,办案人员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并由被处罚人签名确认。

办案人员则被要求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将当场收缴的罚款交至其所属公安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当场收缴的罚款交至其所属公安机关;在旅客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返回之日起2日内将收缴的罚款交至其所属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办案人员交来的罚款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规定还明确,被处罚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被处罚人申请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罚款相关文章
  • 当场收缴罚款不宜超过20元
    今天看了一下单位同事罚款的时候填写的《山东省当场处罚罚没款非定额收据》,发现对收据的使用方法是错误的。表现在:首先,《收据》没有配合《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使用。《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没有处罚决定书何来收缴?其次,《收据》主要适用与当场收缴20元以下的情形。《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该条第二项的规定虽然给予行政机关当场收缴20元以上是否可以当场收缴的自由裁量权,但是我
    2023-06-06
    435人看过
  • 行政处罚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一、行政处罚法对罚款当场收缴有哪些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三)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二、行政处罚决定书如何缴款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2,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3,其他情形,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
    2023-03-02
    216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对罚款当场收缴有哪些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三)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律师行政处罚程序(一)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徼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徼纳罚款。(二)执法人员当场收徼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人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徼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三)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四)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
    2023-03-17
    250人看过
  • 什么情况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什么情况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存在以下情形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1.罚款数额在一百元以下的;2.执法人员不当场收取罚款,事后难以执行的;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提出让执法人员当场收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八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第六十九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二、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应该如何进行处理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不服行政处罚作为的行为人是可以直接到上一级的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
    2023-05-22
    352人看过
  • 《黑龙江省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和当场收缴罚款实施细则》的通
    《黑龙江省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和当场收缴罚款实施细则》(以下称《细则》)已于今年4月1日正式施行。为认真贯彻《细则》,进一步落实我市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以下称罚缴分离)和当场收缴罚款制度,保证罚款及时上缴国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确保《细则》的顺利实施。实施罚缴分离和当场收缴罚款制度是规范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措施。各行政执法机关要认真组织本机关执法人员学习《细则》,提高对贯彻实施《细则》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落实罚款分离和当场收缴罚款制度,确保《细则》的顺利实施。二、实施罚款分离制度。我市罚缴分离制度已于1999年1月实施,截止1999年末,市直具有罚款权的行政执法机关中只有76%的行政执法机关按规定实行了罚缴分离,其余罚款仍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自行收缴。为防止罚款流失,根据《细则》规定,除按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外,一律实行罚缴分离。实施
    2023-06-06
    486人看过
  • 行政处罚多少钱可以当场收缴
    对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情况下,可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第一,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第二、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第三,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一、15个工作日查不到违章那就方向没有违章了。如果是在城市中的一般道路行驶的话,那快的话可能两三天,但是有些违章的时间比较久可能要十天左右,不过只要在13天左右还没有收到通知,并且也没有查询到违章的话,那就不用担心了,因为目前国内的违章记录是不会超过13天的,如果过了13天还没有查到的话,那就可以放心了,要不就是没有被拍到,要么就是确实没违章。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二、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有哪些行政
    2023-03-29
    285人看过
换一批
#治安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治安处罚法 知识导航
    展开
    #罚款
    词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 更多>

    #罚款
    相关咨询
    • 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收据的,被处罚人能拒绝缴纳罚款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01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出具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发放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根据这一规定,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被处罚人出具罚款收据,不得出具罚款收据而收缴罚款。同时,人民警察出具的罚款收据必须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出具的罚款收据,不得使用擅自印制的非法定罚款收据。被处罚
    • 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时,是否需要出具罚款收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04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六条中规定,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作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不开或者乱开罚款票据从而导致罚款不入帐或者不上缴国库,防止滥罚款以及截留、挪用、贪污罚款,促进廉政建设,改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形象。之所以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罚款收据,主要是为了对罚款情况进行财政监控。无论是人
    • 当场收缴罚款的,执法人员是否需要出具收据或出具收据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2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目前有些执法人员当场罚款,不向被处罚的当事人出具收据或出具自行印制的收据的做法而作出的。因为罚款不给收据或出具自行印制的收据,很容易导致滥罚款以及罚款被截留、挪用、贪污等问题,严重损害了行政执法队伍的形象
    • 2022年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时,是否需要出具罚款收据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02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六条中规定,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作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不开或者乱开罚款票据从而导致罚款不入帐或者不上缴国库,防止滥罚款以及截留、挪用、贪污罚款,促进廉政建设,改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形象。之所以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罚款收据,主要是为了对罚款情况进行财政监控。无论是人
    • 哪些当场作出处罚的决定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2
      依照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依法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