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16:31:40 71 人看过

一、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的方法

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有两种情形:

1、城中村

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情形,由于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周边房价已商品化,如果仍按原来的农村集体土地上附着物的标准给予补偿,难以解决农民的居住问题。所以很多城市专门出台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时明确::行政机关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之后,被征用土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条例》对房屋所有权人予以补偿安置。

2、集体土地被征收时房屋作为土地附着物被征收

农村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的现行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但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主要是对土地补偿,并未规定房屋的补偿。集体土地上房屋在法条的表述上为附着物。且当下《土地管理法》是2004年8月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3款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即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附着物与青苗一起,其补偿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自规定,但实践中,许多地方的省级政府将此项权利进一步下放至市、县一级的政府部门来制定相应的规范,行使此项权力。以至于各地在制定这些标准时随意性较大,安置方式也不尽相同,各地都处于摸索过程中。此外,虽然《土地管理法》第2条规定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但各地实施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中,绝大多数未规定公共利益作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前置条件。

二、《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四大内容

1、删除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法律障碍。

魏莉华指出,这是此次修改最大的亮点。现行土地管理法除允许乡镇企业因为破产兼并导致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之外,禁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市场流转。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这样的规定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能同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修订草案删除了现行土地管理法第43条和63条的规定,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方式由用地单位和个人使用,取得的这些经营性土地使用权还可以转让、出租和抵押。

2、对农村土地征收制度进行多方面完善。

取消了年产值倍数法与区片综合地价作为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依据;在征地补偿的费用中增加了对被征地农民的住房补偿和社会保障的费用;完善了征地程序,把原来的批后公报改为批前公报。

3、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保障和落实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

在城市规划区人均土地少无法实现一户一宅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居民实现户有所居的权利。同时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下放宅基地审批权限,并对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作了原则性规定。

4、将多年来土地管理改革的成熟做法吸收至法律草案中。

比如,将国家土地督查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同时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相衔接,明确国家对土地、房屋、陵墓等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请问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征收如何补偿?

集体土地上宅基地房屋征收拆迁,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宅基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即具体的宅基地征收补偿标准还需根据地域的划分参见各地方的立法。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全国并没有全国的统一标准,拆迁补偿安置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保障居民的生活会平不降低。特别提醒: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如有疑惑请电话咨询律师做进一步解答。

四、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怎样进行征收补偿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根据被拆迁地区的房屋建设成本价格,结合宅基地面积及国土部门实际房屋测绘数据,确定被拆迁房屋的具体补偿数额。有些地市会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形作出具体的政策性规定。比如有的地市会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的上限,除非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证明房屋面积,否则对超过面积上限的部分不予补偿等等。

五、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如何办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可知,农村宅基地的补偿依据区片综合地价制定补偿标准,房屋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在拆迁的过程中,具体补偿方式为:

(1)如果有宅基地安置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即批地建房;

(2)选择纯货币补偿的,补偿包括宅基地的补偿和对房屋的补偿两部分。宅基地参考当地的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对房屋的补偿即重建成本价;

(3)选择产权房屋调换的,按照合法房屋实际面积和安置房屋面积1:1的比例进行安置,比例可以更高,但不能低于1:1。无论采取哪种补偿方式,也都会补偿搬迁、临时安置所需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09: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体土地相关文章
  •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全文(国家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标准)
    01话题导入近年来,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的推进,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为国有。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势必需要对农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进行拆迁,而拆迁工作俨然已经成为各地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由于农村土地构成状况较为复杂,如何合法、审慎地开展农村拆迁项目成为土地征收进程中的重要一环,而有关集体土地拆迁中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认定工作,责无旁贷地成为重中之重。02问题分析集体土地拆迁中有关宅基地、地上房屋的认定存在哪些问题呢?1、由于各地区认定与补偿政策不统一,上位法不够完善。在制定补偿标准时,各地区往往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特点,从有利于拆迁的角度制定更为切实可行的方案。但是,由于近些年来城市化发展速度较快,房屋、土地价值涨势迅猛,很多地区的村民在面临拆迁时更多地会以其他地区所颁布的惠民政策为参考。也正是因为农村拆迁工作缺乏上位法的指导,国家对此没有颁布统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立法进程也较国有土地上房
    2023-06-04
    495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补偿金是多少集体土地自建厂房的补偿费由
    在法律实践中,厂房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1、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2、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3、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自建厂房办理房产证具体流程是怎样的(一)规划局验收:将规划许可证的副本换为正本。需准备的资料有: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2、土地证;3、规划验收申请书;4、地形图测量;5、房产测量结果;6、总平面图;7、单体方案图。(二)质监站验收,领取单位工程竣工证明书。送到档案馆的资料有:1、项目申请;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3、用地申请及批复;4、位置红线图;5、国土证;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工程规划红线图;9、招投标文件及中
    2023-08-07
    324人看过
  • 新拆迁条例暂时“兼管”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
    规范征地拆迁行为,不容法规“空窗期”。《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昨天在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上看到,中央纪委、监察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下称“新拆迁条例”)的精神执行。《土地管理法》修订提速今年1月,“新拆迁条例”公布施行。然而,这并未让关注拆迁的法律学者松口气。北大法学院教授姜明安曾告诉本报记者,当前很多拆迁矛盾都是发生在集体土地上,因此中国亟须修订《土地管理法》,规范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人也指出,现在矛盾突出的确实主要在集体土地征收方面。针对外界提出的“‘新拆迁条例’应一并解决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问题”的意见,上述负责人表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征收是分别由条例和《土
    2023-06-05
    146人看过
  • 集体土地拆迁与城市房屋拆迁的区别
    城市房屋拆迁行为与征用集体土地拆迁行为相比,主要有以下四点区别:(1)城市房屋拆迁的被拆迁房屋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之上,而征用集体土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屋虽然可能位于城市规划区内,但一定是在非国有土城市房屋拆迁行为与征用集体土地拆迁行为相比,主要有以下四点区别:(1)城市房屋拆迁的被拆迁房屋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之上,而征用集体土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屋虽然可能位于城市规划区内,但一定是在非国有土地之上,即集体所有制土地上。(2)城市房屋拆迁的被拆迁人房屋对所占土地享有使用权,拆迁时需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征用集体土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屋一般占有宅基地,归当地农村集体所有,拆迁时需征为国有,改变所有权。(3)城市房屋拆迁行为主要依法律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而征用集体土地拆迁则是依《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4)城市房屋拆迁时,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2023-07-03
    153人看过
  • 没有房屋拆迁许可证,能否拆迁农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不合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六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需要拆迁的项目,应当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于符合拆迁许可证核发条件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核发拆迁许可证,同时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对于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资金不落实的项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核发拆迁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根据上诉规定,你可以去当地政府举报
    2023-06-10
    265人看过
  •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怎么办,如何进行拆迁补偿?
    一、哪些人是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拆迁人是指依法批准征用或者占用集体土地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用地单位。这里有必要注意的是,在现实实践中,拆迁人往往不会亲自进行拆迁,而是委托有拆迁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被拆迁人是指对被拆除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单位或个人。二、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怎么办?《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中,对拆迁人如何进行集体土地房屋的拆迁作了明确的规定。其具体程序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方面:1、用地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成为合法的拆迁人;2、拆迁人向区、县房管局递交拆迁实施方案并经批准,其中,拆迁方案中必须包含项目基本情况,拆迁范围、拆迁方式,搬迁期限,委托拆迁和评估等内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基本情况,补偿安置方式及其主要内容,拆迁补助办法以及其他应当在拆迁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内容;3、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宜签订书面协议
    2023-03-16
    135人看过
  • 上海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一)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前款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建安重置价(房屋重置价格)是指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被拆除房屋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的全新状态的房屋的正常价格。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包括房屋的装饰价值。简单说,建造同样的房屋需要多少钱再算上折旧率。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二)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
    2023-06-02
    400人看过
  • 农村土地集体拆迁的补偿方案
    农村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3、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集体土地征收一般会获得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
    2023-07-02
    406人看过
  • 拆迁补偿标准:针对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征用的补偿方案
    问:我们是农村拆迁户。为了建设的需要,我们响应政府的号召,正在为房屋拆迁作准备。但我们农民对房屋拆迁的政策了解不够。请问: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金额如何计算?本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类别如何划分?拆迁居住房屋的除补偿费以外还可以得到哪些补助?答:首先,对你顾大局、舍小家,为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贡献的精神表示钦佩。你所咨询的内容涉及本县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政策。目前,本县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使用权基价和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本县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区域的范围划分为三类。一类:城桥镇行政区域内陈海公路新线以南地
    2023-07-02
    315人看过
  • 拆迁集体土地上的农场能得到多少补偿
    集体土地上的农场拆迁能得到多少补偿?一、土地使用权区域补偿价格。那么土地使用权应该如何补偿呢?有几种情况:(1)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来源于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说,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拍卖或者一次性买断的方式取得。(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通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或者划拨取得的工业用地的资质,纳入土地使用权补偿范围。但租赁权仍以债权的范围界定,没有以物权的形式界定,因此租赁权对土地使用权没有补偿。第二,将厂房更换为新的价格是指更换后重建厂房的成本。房屋拆迁时,还存在置换问题。实际上,有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只要符合正规厂房的固定形式,就要按房屋计算。在实践中,由于房屋的结构、宽度、高度不同,补偿价格也不同。部分厂房采用砖木结构临时搭建,可能不能满足四面有墙的要求,但用于正常生产经营。原则上也应按新的建筑价格标准计算。基本上,厂房外有坚实的物业,所
    2023-05-31
    362人看过
  • 花都区征地补偿标准及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一览
    花都征地将有新规。《广州市花都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青苗及房屋补偿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于11日亮相。文件显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综合地价补偿,其中新华街、空港经济区等区域范围内的耕地可获得最高等级补偿:耕地10万元/亩,养殖水面11万元/亩。公众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于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反馈至邮箱:或提交至花都区国土房管局。■征地补偿标准●新华街、新雅街、秀全街、花城街、空港经济区范围内的土地(空港经济区指106国道以东、花都大道以南、流溪河以西的土地)耕地10万元/亩,养殖水面11万元/亩,园地8万元/亩,林地、未利用地5万元/亩。●花山镇、花东镇、狮岭镇耕地8万元/亩,养殖水面9万元/亩,园地6.16万元/亩,林地、未利用地4万元/亩。●炭步镇、赤坭镇、梯面镇耕地6万元/亩,养殖水面7万元/亩,园地5万元/亩,林地、未利用地3万元/亩。■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符合安
    2023-06-12
    148人看过
  • 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有:1、地赔偿费。为该耕地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六至十倍。2、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进行计算,同时还要根据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收地前辈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苗补助费。对于刚播种的农作物,按照单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进行补偿工本费。对于真正生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照单季产值补偿。对于多年生经济林木,尽量移植,由征地单位出纳移植费用及移植损失。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情况下,由征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成材树林,由土地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以补偿。4、他辅助物补偿。被征土地有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给付迁移费或补偿费。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
    2023-08-04
    421人看过
  • 拆迁承包集体土地应如何补偿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针对耕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政府征用或征收有集体土地的,必须支付有关补偿费用,具体包括三大块: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补偿费。后两项发到居民手中。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承包地被占用如何补偿承包土地被占用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
    2023-07-05
    121人看过
  • 村委会可以依法成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拆迁人?
    在征收活动中,农村和城市的情况是很不一样的。在城市里,居民委员会基本平时就没什么权力,到了征收时更是不怎么发挥。然而在广大农村地区,村民委员会可就是“权力”巨大了。足可见,村民委员会在实践中是有着巨大能量和影响力的。那么,对于集体土地的征收与补偿,村委会究竟能有什么权力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告诉我们两点,其一,村委会不是行政机关、一级政府,而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我国最低一级政府是乡、镇人民政府。据此,村委会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权力”(power)。其二,看字儿就看出来了——民主。也可以解读为公开、透明、商量着办等等老百姓易于理解的说辞。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据此来看,它确
    2023-05-22
    32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集体土地
    相关咨询
    • 土地拆迁集体房屋补偿怎么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17
      目前我国的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3种方式。 1、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计算公式分别为: (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2)宅基地所有权
    •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如何补偿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的法规是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补偿对象是对房屋的产权人进行补偿,补偿标准是按当地类似于房地产市场价进行评估并补偿,补偿含土地的价值、房屋的重置价值、附属物、装饰装璜、搬家费、过渡费等。补偿与户口、人口的多少没有直接关系。 2、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
    • 集体土地搬迁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怎么赔偿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2
      集体土地拆迁赔偿:1、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集体土地房屋有房产证,拆迁赔偿也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补偿;2、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并
    • 集体土地补偿法农村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17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以下是详细规定: 《土地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
    •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集体房屋购房合同有效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7
      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可以要求返还购房款最高人民法院城市居民购买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的合同原则上为无效合同裁判要旨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情形外,城市居民购买建造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强行性规定,因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避免未来发生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