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对死者进行尸检的目的在于确定死者的死亡原因,即是否是因交通事故直接致死的,是否存在其它的原因共同作用致死的,通过尸检来确定死亡原因,对事故当事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及怎样进行赔偿,都有决定性的作用。
一、医患纠纷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针对这个问题本律师准备分两个角度进行回答,一个是官方角度,也就是从社会管理层角度;另一个是个体角度,也就是从患方维权角度,分别进行阐释。
先讲官方角度,目前已经基本形成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三方理赔机构、保险机构、医学会、警务部门、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共同参与的一系列处置机制,先撇开这些机制的实际运行效率和社会效果如何,至少机制还是健全的。具体来讲,发生医患纠纷后:
1、大、中型医疗机构都有专职处理医患纠纷的工作人员介入,先进行基本的情况了解和调处,一些很小的争议事件(一般为单纯的服务态度争议,或者争议金额在万元以内的)可能就在这个阶段处理完毕,小的医疗机构尤其一些经营不是十分规范的小型民营医疗机构就没有专职工作人员了,那可能就是护士长或经理、领班等人员介入处理,也差不多,总之小的纠纷就直接“私了”完毕;
2、如果超过“私了”金额,则有的医疗机构会建议患方去走行政调处途径,这个时候医疗机构就会提出“鉴定”这个概念,不能“私了”则“鉴定”往往就是绕不过去的,如果通过行政调处途径,则卫生行政部门介入后会建议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如果患方执意要以“医疗事故罪”追究当事医生责任的话,则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依职权启动医疗事故鉴定,有权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还是医学会,最后根据医学会的鉴定结果决定如何理赔,或者是否可以启动刑事追责;
3、超过“私了”金额后,有些医疗机构会建议患方通过申请医学会鉴定的方式解决争议,或者医患双方协商一致通过医学会途径鉴定,就可以共同向当地医学会提出申请,后根据医学会鉴定结果决定理赔金额,市级医学会的鉴定结果如有任意一方不服,可再次协商提请省级医学会二次鉴定,但如果协商不下,只能转入司法途径处理了;
4、发生医疗争议后,现在多数医疗机构都是建议患方走司法途径,就是让患方自己去法院告,这样患方的维权成本就会大大增加,在法院同样也不可避免要启动医疗损害鉴定,这个鉴定除了医学会可以做,还有一些社会办司法鉴定机构也能够参与,社会办司法鉴定机构相对中立性会比医学会稍好些,如果原被告双方无法协商确定鉴定机构,法院就会在鉴定人库中随机抽选鉴定机构,法院组织的司法鉴定一般不会允许重新鉴定,也就是说司法鉴定只有一次机会,最后也是根据鉴定结果来判决赔偿金的承担;
5、启动鉴定费时费力,对患方来说维权成本较高,很多地方都设有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争议金额不太大的纠纷也可以在医调委进行调解解决,调解书经医调委组织双方确认签字后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司法确认后的调解书具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效力;
6、除了上述途径,一些城市已经推出了第三方介入赔付机制,这个第三方可以是保险机构,也可以是行政部门组织设置的基金管理组织,处理也仅限于医患争议不大,赔偿金额不是很高的案子,因为第三方自己召集的医疗损害评定专家组不具备严格的社会公信力;
7、其他如医事仲裁等途径,极少极少。
现在再来讲一下从患方角度,发生医疗纠纷时应当如何冷静处理:
1、第一时间固定书面证据,这个是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维权的成败,具体做法就是当即要求封存全部已有病历资料,并获取与封存件一模一样的复印件一份(经院方盖章确认),法律依据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16、23、24条,以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第10、16条,操作方法可以关注本律师个人微*信公众号“医疗律师徐志宏”,但是基于取证工作会遇到各种难以预计的困难和阻碍,取证失败会导致最终拿到的病历资料已经过大量篡改,已经不能用于成功维权,所以尽早让专业律师介入协助取证也是患方的一个较好选择,专业律师在取证阶段的工作对于整个维权过程有可能是决定性的;
2、如果患者为急骤起病并快速死亡,医患双方对死因存在争议,则建议患方要立即提出尸检申请,遗体冷冻保存条件下也务必要在7天之内开展尸检,法律依据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26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第18条,否则后续的鉴定工作可能会因尸检报告的缺位而无法进行,导致患方维权无门,患方只需明确提出尸检申请,安排尸检事务的义务在于医方,如果医方拒不配合,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3、将全部书面证据材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影像学胶片、尸检报告等提供给专业医疗律师分析;
4、听取医疗律师对证据资料的分析判断,听取律师对后续不同维权途径利弊得失的法律建议;
5、决定是否以及如何发起维权行动,记住2个时效,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是侵权事件发生一年内,启动民事诉讼途径的时效是3年内。
至于司法途径具体该怎么走,赢得鉴定的关键在哪里,请搜索词条“医疗损害责任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进一步了解。
二、尸检时间应是在死后多少小时内
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1、法医说需要45天,说明在做病理检验,需要做切片等复杂工作;2、报告没出来值钱,建议不火化,就怕出现你说的情况,有质疑;3、不知道是的哪方对她的死因有异议?导致需要尸体病理检验呢?抑或是警方对她的死因有怀疑?4、建议等报告出来火化尸体,免生后患。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做尸检?
1、死因明确,没有争议的可以。如果一个病人住院后,经过一系列的检查,能得出明确的诊断,医院的病历里诊断没问题,家属也同意死因诊断。可以根据病历确定死因。这个时候的医患争议往往在治疗是否正确及时方面。2、鉴定机构不要求尸检的可以。医疗官司的判决依据是医疗鉴定。死亡原因是鉴定的重要依据。
-
正常情况尸检交通事故后几日做
434人看过
-
交通事故案子要多久才能做尸检
51人看过
-
交通事故尸检报告之后下一步是做什么
341人看过
-
检察院做笔录我没认罪意味着什么?
295人看过
-
不遵从交通规则意味着什么
250人看过
-
交通事故尸检哪几项
190人看过
尸检即尸体解剖,是指对已经死亡的机体进行剖验以查明死亡原因的一种医学手段。尸检对于解决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而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具有其独特的无法替代的作用。 目的是对尸体剖检观察,死者生前的各器官病变,科学的分析推断,得出符合实际的病理解剖... 更多>
-
为什么交通事故要做尸检?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30交通事故中,尸检报告一般不超过20天就会出具。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病的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第三十八条公安机
-
住院出院后跟踪交通事故意味着什么?,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06打,不需要的,是要的,另外欠薪的证据资料是要的。拓展讨薪最怕的是老板太穷了,无薪可讨,要命一条,要钱没有。就算依法讨薪,赢了官司,钱不但仍然要不到(不可能把自己的钱拿来替老赖付你薪酬),还得倒贴黄瓜二条(倒贴伙食车船费等)。为了讨回辛苦一年赚来的工资,农民工兄弟可谓费尽心机,讨薪的手段也在不断地翻新,有集体下跪讨薪的,有给企业(老板)送“缺心”锦旗的。花样繁多的讨薪招数更折射出民工讨薪之难。老子曰
-
交通肇事多久做尸检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0检验尸体结束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对未知名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并对尸体拍照、采集相关信息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未知名尸体信息登记表,并在设区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登报后三十日仍无人认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
-
交通事故55分受害方吃大亏意味着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11交通事故55分无疑是有保险的一方比较有利,发生交通事故需要赔偿,如果有购买保险,一般情况下都是由保险公司对其承保的范围先作赔付,不足的部分再由投保人承担。相比之下,没购买保险的一方就要多出一部分钱,这无疑是有保险的有利。
-
交通事故对方提车,我方签字意味着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8交通事故对方提车,让你签字的目的是你同意对方提车,事故解决好了吗如果没有解决好或你的车还被扣,最好不要同意对方提车,到时候他走了,解决事情的时候不露面,事情就不能解决,会耽误很长时间才能解决事情的,知道了吧!我在交通事故科工作过,遇到过很多这样的事情,最后严重点的交通事故,都是一方法院民事诉讼起诉解决的,不是我们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