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让公司赔精神损失费
解决此问题时,您可以尝试以下途径:
首先,与贵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共同探讨达成相关共识之后,贵公司将按照约定来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金。
其次,若您对协商结果感到不满或有异议,也可请愿至当地劳动部门,请求其出面协助协调,促使贵公司履行支付员工工伤赔偿的义务。
第三种选择是向本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请,由该机构安排审理并做出公正的仲裁裁决,督促贵公司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若经过仲裁仍无法得到妥善解决,且贵公司拒不遵从仲裁结果,那么您有权进一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强制执行有关赔偿决定。《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虚假诉讼怎么让公安立案
受害人可以收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相关的证据,证明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公安机关就会予以立案追诉。《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n(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n(二)住院伙食补助费;\n(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n(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n(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n(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n(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n(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n(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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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失费按精神损失程度怎么区分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12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金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金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2000元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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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精神损失?精神损失如何赔偿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30精神损失是指由于加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精神痛苦或使其精神利益受到损害。精神损害既可以是生理方面的,也可以是心理方面的,还可以是精神方面的。受害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精神上的损害不仅仅来源于加害人对受害人人身权的侵害,也可以来源于对受害人财产的侵害。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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