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后的相关问题解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1:12:07 287 人看过

公司破产后的有关事项有:

1、注销登记。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止之日起10日内,持人民法院终止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2、管理人员职务终止。管理人在注销登记后第二天终止执行职务。但诉讼或仲裁未决的除外;

3、连带债务的存在。破产程序结束后,破产人的担保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继续对破产清算程序未清偿的债权承担清偿责任;

4、其他事务。破产程序终止后的其他事务,如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安置企业职工等,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办理。

公司破产后果有哪些

破产宣告是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活动。根据我国《破产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以书面裁定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

1、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又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不予宣告破产条件的;

2、企业被依法终结整顿的;

3、整顿期满,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

公司破产,指的是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中国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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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1日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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