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离婚房产更名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2 08:45:35 458 人看过

一、成都离婚房产更名怎么办理

由于离婚的法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和诉讼离婚(去法院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准备的材料也有区别。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协议,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结束婚姻状态的一种离婚方式。如果您是协议离婚的,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必须有: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如果是诉讼离婚,就需要准备:法院判决书,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离婚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

二、具体的过户流程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的新的房产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2: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婚房相关文章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房
    词条

    婚房通常是指准备结婚的新婚夫妇准备或购买的房产,是两个人爱情的重要物质体现。一般来说,婚房会选择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装修风格适合婚房使用的房子。 在房价方面,婚房需要考虑到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需要考虑到房价、贷款等经济因素... 更多>

    #婚房
    相关咨询
    • 两个人的名字,离婚后房产证更名手续应该如何处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12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另外,需要的材料有: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 (3)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双方未通过法院离婚,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场确认离婚
    • 如何更名离婚名下的房产?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30
      对于离婚房产怎么更名的问,给您的回答是拿去房产叫交易大厅去办理更名就行了,手续不是很繁琐,会产生些费用。 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申请人应是离婚双方当事人,若一方当事人单方申请登记,可通过两种途径:一是若离婚协议上明确了房产归属和单方办理手续时,可以凭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身份证件及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单方办理归并手续;二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凭
    • 四川成都市残疾证如何补办?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07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办理地点:锦江区残疾人联合会地址:成都滨江东路232号电话:8672103286650783金堂县残疾人联合会地址:金堂县赵镇橘园路43号电话:84991324金牛区残疾人联合会地址:茶店子正街113号(安蓉酒店对面)电话:87563248都江堰市残疾人联合会地址:都江堰大道304号附近电话:87291486、676
    • 成都外资注册成立公司名称变更应该如何办理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15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8:00;办理材料: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注册和管理规定都是基于不同的法律规定,外资企业是特殊规定的特殊企业法人。它的变更登记不同于内资企业。本文将介绍外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工商局: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含《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
    • 婚姻房产应该如何处理?如何处理婚后房产?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04
      为了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我国的《》、《》等相关的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了如下的一个解释: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