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或者审核的“死缓”案件不再报送本院复核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08:50:43 399 人看过

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自从执行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一切死刑案件都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的决议以来,在各地高级人民法院报送本院复核的案件中,“死缓”案件还占有一定的数量。根据过去执行的情况看,凡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或者审核的“死缓”罪犯,在缓刑期满后,绝大部分由于表现较好被改处长期徒刑;另一部分在缓刑期间抗拒改造或另犯新罪需要改处死刑立即执行时,高级人民法院仍然要报送本院复核。这样,把原判“死缓”的案件也报送本院复核,就不必要了。为了减少可省的手续,便于各地及时处理案件,本院决定自即日起凡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或者审核的“死缓”案件,一律不再报送本院复核。在这之前,凡由本院或由本院和其他有关机关所作出的有关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或审核的“死缓”案件报送本院复核的规定,均予作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6日 15: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缓相关文章
  • 最高法核准本院的民事案件判决
    死刑案件和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除审理在全国范围内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及相关法律,作为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一、审理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案件;二、审理对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申请再审与申诉案件。判决死刑的案件应该由哪个法院进行核准对判决死刑的案件应该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一)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二)对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三)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2023-07-15
    475人看过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
    沪高法民[2003]39号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二庭,各区、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三庭: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准确把握审理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我们在与有关方面积极沪高法民—[2003]39号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二庭,各区、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三庭: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准确把握审理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我们在与有关方面积极沟通的基础上,对审理案件中可能遇到的一些问题作出初步的解答,供审理此类案件时参考。在实践中如果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一、人事争议案件如何适用法律?答:在审理人事争议案件中,要认识到体制转变是需要一个过程的,要准确把握人事争议与一般劳动争议之间的差别,不能简单地将两者等同处理。在具体
    2023-06-09
    269人看过
  • 高级人民法院对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如何处理
    一、高级人民法院对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如何处理1、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二)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三)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过重的,应当改判;(四)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依法改判;(五)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依照本解释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审理后依法改判;(六)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八条。二、什
    2023-06-19
    325人看过
  • 高级法院一审死缓由谁复核
    1、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审查时应当提审被告人。2、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报请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①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②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③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应当依法改判。对于重新审判的判决,可以上诉、抗诉。3、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裁定。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加重被告人的刑罚。4、高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被告人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5、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检察院抗诉的,由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二审审理。高级人民法院经第二审审理后,按照不同情形分别处理:6、同意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此裁定
    2023-03-03
    411人看过
  • 最高院判处的死缓是谁复核
    死缓复核由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刑事诉讼法对复核时间无强制性限定,通常不会超出六个月。一、判死刑多久会执行如果罪行可能判处死刑,应当先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进行审判。如果需要上诉的经过二审死刑的判决生效后,交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程序,如经复核确定执行死刑的应当按照程序执行死刑。通常死刑复核后,会在一到两周内完成其他程序,执行死刑。由最高院审理的判决死刑的案件,判决生效后立即执行。总体而言宣判到执行,需要经过必经程序,快则立即,慢则需要半年至一年时间。二、死刑立即执行是不是不能上诉死刑立即执行可以上诉。死刑,也称生命刑,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在我国,死刑分为“死刑缓期2年执行”和“死刑立即执行”两种。若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我国,一个人被判处
    2023-03-19
    298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
    一、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如下:1.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依法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二、死刑复核要多久死刑复核要两个月以上。司法实践中,对重大敏感案件,最高法院复核时间很短,有的用不到一个月,而通常,死刑复核程序一般要两个月以上,个别的案件核准甚至需要数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
    2023-04-25
    228人看过
  • 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为了及时严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罪大恶极的刑事犯罪分子,本院曾于一九八三年九月七日发出通知,根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杀人、强奸、抢劫、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死刑案件。现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了修订,修订后的刑法仍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处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鉴于目前的治安形势以及及时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需要,有必要将部分死刑案件的核准权继续授权由各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行使,并进一步明确今后本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死刑案件的范围。现通知如下:自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修订后的刑法正式实施之日起,除本院判处的死刑案件外,各地对刑法分则
    2023-06-11
    177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案件开不开庭?
    死刑复核程序是专门针对死刑案件所设置的特殊的、最终的救济程序。与一、二审程序不同,死刑核准程序具有自己的特点。刑事诉讼法对死刑复核工作并没有规定开庭审理。合议庭复核死刑案件主要根据报送的一、二审案卷材料进行审核。最高法院进行死刑复核工作,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采取书面审查和讯问被告人相结合的方式办理。复核工作一般采取书面方式,合议庭成员通过全面审阅案件卷宗,了解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以及适用法律等各方面的情况,并写出书面的审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对认为应当核准死刑的,原则上都要提讯被告人,当面听取被告人的意见。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到案发现场进行调查。死刑案件复核期间,被告人委托的辩护律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辩护意见。辩护律师提出听取意见要求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因此,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案件一般不开庭。
    2023-06-11
    223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可作出哪些处理
    一、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可作出哪些处理1、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二)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三)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过重的,应当改判;(四)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依法改判;(五)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依照本解释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审理后依法改判;(六)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八条。二、死刑缓
    2023-06-19
    276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无权判处死刑案件的函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从死缓刑判定案件中发现的几个问题及今后意见的通知已收阅。我院认为,你们通过对1962年和1963年上半年处理的五百三十一件死缓案件的检查,发现有的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在执行审批、复核制度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分析了产生的原因,提出了今后改进的措施,很好,很有必要。但在这个通知中,你们对于庐江县白湖人民法庭判处抗拒改造犯胡广月死刑的问题,没有明显地指出死刑应归县法院判决,人民法庭无权判处死刑,是不妥当的。请你们就此问题对有关的人民法庭进行检查,切实地予以纠正,并请将检查结果函告我院。
    2023-05-05
    247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需要复核哪些内容
    一、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需要复核哪些内容复核死刑案件,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1、被告人的年龄,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是否系怀孕的妇女;2、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3、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4、原判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5、有无法定、酌定从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6、诉讼程序是否合法;7、其他。二、我国法律对死刑复核做出了哪些规定《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
    2023-06-19
    337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再审改判案件几个问题的通知【1987-12-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再审改判案件几个问题的通知(1987年12月2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最近,我院发现有些再审、改判案件,由于判决书写得不够清楚,又没有做好当事人和有关方面的工作,引起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到处申诉,影响不好。为此,特请注意:一、在改判判决书中,应当写明案件事实和改判的理由,使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能够了解法院改判的事实、法律根据。二、案件改判后,要认真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进行法制教育。对不构成犯罪但确有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错误的,要严肃指出其错误的性质和危害,以防止其改判后翘尾巴。三、在案件改判前后,要加强同有关单位联系,请他们协助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对宣告无罪但有一般违法行为或严重错误,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可建议有关常委和行政部门研究处理。
    2023-06-05
    179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以死缓复核审判监督程序发回重审的共同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发布文号:法明传〔1993〕245号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1)琼高法刑上字第91号《关于共同犯罪案件一案同时以死缓复核、审判监督程序发回重审后,应适用哪种程序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对共同犯罪的案件,一审判处主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从犯无期徒刑以下的其他刑罚,判决后,在法定期限内被告人均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也不抗诉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下其他刑罚的被告人的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被告人的判决则应连同全案移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全案量刑畸轻,适用法律不当的,应当对全案中的主犯和其他案犯分别以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同时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可以上诉、抗诉。对于需按上述程序处理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作
    2023-06-14
    326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行政审判庭的通知
    最近有的地方法院来电、来人请示关于建立行政审判庭的问题。根据法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与有关部门研究,现通知如下:1.建立行政审判庭要采取积极而又慎重的态度,要先试点,总结了典型经验再推开。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选几个中级法院试点,高级法院工作量大、条件具备的,也可以试办,但不要求一律都办。2.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商中级人民法院选几个点试办。点不宜多了。3.凡目前尚不试办行政审判庭的地方法院,仍按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分别由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受理行政案件。特此通知。最高人民法院
    2023-06-06
    38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缓
    词条

    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 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 更多>

    #死缓
    相关咨询
    •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后多久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复核的情况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对死刑严加控制、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核,应当作出裁定予以核准:(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2)认为原判事实不清,如果是共同犯罪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交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上诉;(2)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正确;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4)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1)同意判处死刑缓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0
      以下典型案例供参: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这4笔借款跨度长达4年,且数额巨大,在前款未清的情况下,又不断出借大额款项,有违借贷关系的常理及习惯;这4张借据全文为电脑打印,在落款处只有借款人的手印却无亲手签名,这对有高中文化、有书写签名能力的夏某来说也有违常理;从资金来源看,陈某的实际收入也无力有80万元现金出借给夏某。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适用的解释是怎样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0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已于2012年11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百四十四条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
    •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本院判决以外的什么案件?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18
      死刑案件和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除审理在全国范围内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外,根据《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及相关法律,作为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 一、审理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二、审理对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申请再审与申诉案件; 三、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四、核准本院判
    • 最高院判决死刑后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并核准的案件类型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6
      属于死刑复核制度 2012年修改的新《刑事诉讼法》对死刑复核程序的具体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四章死刑复核程序第二百三十五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三十六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