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传适用主体都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7 01:20:20 326 人看过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之规定,拘传的适用对象包括两种:

1.经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

2.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直接拘传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各机关法律解释并未规定拘传的证据条件,因此,从理论上说,即使执法机关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执行,仍然存在拘传被合法滥用之可能。

一、拘传的程序

1.审批程序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2条规定:拘传应当经检察长批准,签发拘传证。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0条规定:拘传应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执行程序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1条之规定,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摁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讯问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64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决定的拘传,由司法警察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拘传时,应当出示拘传票;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拘传后应当在12小时内讯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拘传程序的规定与此大致相同,不过要求拘传后必须立即予以讯问。

3.拘传的变更和解除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2条之规定,需要对被拘传人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拘传期间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于不批准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6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需要对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并在拘传期限内办理变更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1: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拘传相关文章
  • 治安传唤的适用主体和方式
    一、传唤的适用主体治安传唤是—种带有强制性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措施,具有通常的法律约束力,因而只能由公安机关实施,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进行传唤。二、治安传唤的方式(一)口头传唤(二)传唤证传唤(三)强制传唤三、治安传唤后讯问查证的时间要求依照本条例规定适用拘留处罚的,讯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相关知识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六条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第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
    2023-02-17
    316人看过
  • 拘传的决定主体和执行主体
    有权决定适用拘传的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其他行使侦查权的机关也有权适用拘传的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执行拘传决定的权利。一、什么是拘传?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最轻的一种。二、拘传和传唤的区别在刑事诉讼中,拘传和传唤虽然都是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但二者是性质不同的诉讼行为。具体来说,拘传和传唤两者的区别表现在:1、强制力不同,传唤要求被传唤人自动到案,而拘传则是强制被据传人到案;2、适用的对象范围不同,传唤适用于所有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拘传的对象只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中,传唤并非拘传的必经程序,公检法可以直接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三、拘传的期限《高检刑诉规则》第80
    2023-04-01
    351人看过
  • 拘传适用的条件包括哪些,有什么程序
    一、拘传适用的条件包括哪些(一)必须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所谓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件事实的被告。因为诉讼标的为赡养、抚育、扶养的案件,直接涉及到权利人的基本生活问题,并且原、被告之间有一定的亲属关系,适宜用调解方式解决。如被告不到庭,则不利于原告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调解的进行。即使法院硬性判决,也不利于判决的履行。对于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件事实的,也必须要求其到庭。如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即是。(二)对必须到庭的被告已经两次传票传唤。法律要求必须用法院传票并依照法定的程序和送达方式,传唤的次数是两次。(三)必须到庭的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正当理由,即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事实,当事人无法预见和难以自行克服的困难,如自然灾害、突然病重等情况。没有这类理由,当事人的其他借口均不成立。以上三条同时具备时,人民法院才能适用拘传措施。适用
    2023-02-17
    60人看过
  • 离婚过错赔偿的适用主体有哪些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主体范围包括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1、权利主体,指因配偶一方的过错而遭受损害的无过错的另一方配偶。权利主体应为夫妻中的一方,而不包括受虐待、遗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起过错赔偿诉讼的主体必须是无过错的配偶一方。2、义务主体,即过错赔偿的责任主体。义务主体仅指夫妻中的一方,不包括介入他人婚姻的第三者。虽然第三者介入他人婚姻,妨害了他人的家庭安宁,给受害人造成巨大的精神创伤,是对我国法律所保护的婚姻家庭制度的破坏,是应该受到法律否定的,但离婚诉讼毕竟是配偶之间的纠纷,解决的是配偶之间的民事身份及民事责任问题,故不宜将第三者责任放在离婚诉讼中一起解决。受害人可以对第三者另行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离婚过错赔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1、重婚。重婚是对一夫一妻制最严重的破坏,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本人虽无配偶但与有配偶者结合的违法行为,包括法律上的重婚与事实上的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
    2023-04-26
    66人看过
  • 渎职罪主体适用于哪些人?
    虽在形式上未列入国家机关编制,但实际是在国家机关中工作或者行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力的人员,在行使国家权力时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应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罪的规定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对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的适用问题出现一些新情况,存在不同认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此作出明确解释。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胡康生在23日开始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就关于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草案作了说明。胡康生说,我国刑法专设渎职罪一章。1997年修改刑法时,将本章所规定的犯罪主体由国家工作人员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宪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是在上述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遇到一些新情况:一是法律授权规定某些非国家机关的组织,在某些领
    2023-06-07
    378人看过
  • 拘传的法律适用
    在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拘传是强制力最轻的一种,与其他强制措施相比,在强制程度上有力度差别。根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拘传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拘传的适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避免滥用而侵害被拘传人的合法权益。本文以我国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为基础,从拘传的适用主体、适用对象、适用条件以及适用程序等多个方面入手,整理拘传在适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分析我国拘传制度的特点,从而使读者对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的拘传制度有更系统的了解。一、拘传的适用主体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之规定,拘传的适用主体是特定的,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适用拘传措施;2.其他行使侦查权的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条“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
    2023-06-14
    129人看过
  • 工伤条例适用主体是是哪些
    一、工伤条例适用主体是是哪些1、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其职工。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而职工包括单位的全部职工或个体工商户的雇工。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二、工伤认定的对象有哪些1、工伤认定的对象一般包括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
    2023-06-19
    86人看过
  • 死刑限制减刑适用哪些主体?
    一、死刑限制减刑适用哪些主体(一)限制减刑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内容,限制减刑的适用主体有以下三类: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3、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具体到死缓限制减刑的执行,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中专门增加了一项: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这个规定说明限制减刑的罪犯仍可减刑,但要保证最低的服刑期限。二、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死缓意思就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即要先在监狱里服刑两年作为考验期,这段考验期内没有在犯罪,就可以不执行死刑,改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限制减刑是指对法律规定的特殊犯罪规定最低服刑期间,犯罪分子即使符合减刑条
    2023-04-25
    480人看过
  • 哪些主体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有下列对象: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即实施了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2.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类型,包括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附加刑单独适用的情况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但也可以独立适用。可以独立适用是指依照刑法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而不是随意适用。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罪行比较严重,不独立适用附加刑,如果需要适用附加刑,只能附加适用。刑法中附加刑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刑法》第58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
    2023-07-24
    437人看过
  • 拘役有哪些适用对象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3.在中国刑法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另外,在刑法分则中规定有管制刑的条文,大多规定有拘役。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介于管制与徒刑之间。所以,拘役除有上述两种用法外,还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
    2023-06-04
    271人看过
  • 根据刑法规定拘传适用于哪些对象?
    一、根据刑法规定拘传适用于哪些对象?拘传适用于以下两种对象,1、经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2、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直接拘传的。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各机关法律解释并未规定拘传的证据条件,因此,从理论上说,即使执法机关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执行,仍然存在拘传被合法滥用之可能。二、拘传的程序1、审批程序《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2条规定:拘传应当经检察长批准,签发拘传证。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0条规定:拘传应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2、执行程序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1条之规定,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摁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讯问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64条之规定,人
    2023-04-13
    79人看过
  • 有传染病拘留都有哪些规定
    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已经拘留的停止执行拘留。一、哺乳期按摩公安可以拘留我吗1、如果涉嫌犯罪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不宜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可以对该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2、如果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对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二、哺乳期无证驾驶机动车会被拘留吗哺乳期妇女无证驾驶机动车可以给予行政拘留,但不执行行政拘留。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首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岁以上;4、怀孕或哺乳不满一岁的婴儿。三、判处拘留不能当兵了吗可以参军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曾被行政拘留的”,不得征集服现役。而行政拘留不予执行,事实上未被行政拘留过。行为人因不满16周岁
    2023-03-23
    138人看过
  • 适合购买寿险的主体有哪些
    1、我有家人需要靠我抚养,而我身边还没有足够的钱来抵御万一出现的意外,疾病,和死亡。2、我想把一些钱投入到风险更高,收益更高的项目中去,我先拿出少量的钱来购买保险,以抵消一部分突发疾病和意外的风险。3、我没有理财能力,钱拿在我手里不能很好增值,我也不想操心。4、我需要用强制储蓄的办法来保障我的养老金,钱在我手里会轻易花掉,留不下来。5、其他原因,避税,给家人心理安慰等等购买寿险应注意什么面对频频出现的消费者与保险公司的理赔纠纷,消费者协会保险行业分会工作人员提醒:购买寿险应注意5个方面的问题:第一、理赔过程中的投诉;第二、对保险分红产品的投诉;第三、对业务员代理签字的投诉;第四、部分保险公司在发生理赔案件后,对投保人相同的理赔要求拒保,这种情况以医疗保险居多。不少病人因某种疾病获得过所投保公司的赔偿后,可能无法二次因同样的疾病获得赔偿。而且在续保时,保险公司要求投保人不能享受已获赔偿的投保
    2023-08-10
    379人看过
  • 对原告适用拘传吗
    对原告适用拘传。根据《民诉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有些案件需要原告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但原告拒不到庭,此时如果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可能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因此有必要拘传其到庭,以查清案件基本事实。比如,对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提起诉讼的案件或者原告冒充他人提起诉讼的案件,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如果认为人民法院已有所察觉,就会采取拒不到庭的方式来逃避追究,这时如果人民法院不能拘传其到庭,就不能在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这类案件,以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并依法对原告等相关责任人采取罚款
    2023-06-14
    319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拘传
    词条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强制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拘传是法定五种刑事强制措施中最轻微的一种。 拘留对象为未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直接讯问已被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无需经过拘留程序; ... 更多>

    #拘传
    相关咨询
    • 拘传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适用拘传的条件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拘传的适用条件在执行程序中,适用拘传措施需具备以下条件:1.拘传的对象是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从执行实践来看,下列几种。情况通常被认为是“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1)被执行人主张无履行能力,但没有举证又没有说明理由,而执行法院查明其真实情况的;(2)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无确切证据,被执行人又不提供证据和情况的;(3)
    • 哪些情形适用拘传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2
      执行人员实际上有时只需要将相关人员带离现场即可解决问题,一旦宣布司法拘留,在后续的工作中反而增加了矛盾,丧失了工作余地。因此,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运用拘传措施不仅是为了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查清其财产状况,进行促使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也可成为排除妨碍执行的行为有力措施。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7条明确规定,执行过程中可以适用拘传措施。但为了防止操作的随意性,
    • 拘传的适用主体条件对象内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2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之规定,拘传的适用对象包括两种: 1、经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 2、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直接拘传的。 各机关法律解释并未规定拘传的证据条件,因此,从理论上说,即使执法机关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执行,仍然存在拘传被合法滥用之可能。
    • 特殊主体适用死刑都有哪些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04
      《刑法》第49条规定,下面的犯罪主体不能被判处死刑: 1、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 2、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 一、对怀孕妇女不适用死刑。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里包括死刑缓期执行,但这就有可能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人工流产的和自然流产的情况,为此特作一说明。 1、在关押期间或在法院审判时作了人工流产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这里包括案件起诉到法院前,被告
    • 适用不正当竞争法的主体具体都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3
      1、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体有: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2、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