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11:53:58 332 人看过

一、贵港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条件是什么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5〕44号)中《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2、《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1995年7月28日国务院发布,1995年9月1日起实施)第七条规定,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文件、证书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终止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注销登记,收回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

二、贵港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的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不属于本厅职权范围,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3、服务窗口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

4、首席代表审核并提出意见,呈厅负责人审批

5、厅负责人作出予以同意或不同意决定

6、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

三、贵港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十条: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2、《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2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江西省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办事条件1、设区市均可设立仲裁委员会。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向省司法厅办理登记。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仲裁委员会章程;必要的经费证明;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聘书副本;聘任的仲裁员名册。2、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及组成人员时,应当在变更后的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3、仲裁委员会决定中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书:(1)、注销登记申请书;(2)、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人民政府同意注销该仲裁委员会的文件;(3)、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4)、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办事流程司法厅法制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应认真审核,对符合设立条件的予以设立登记,并发给司法部统一印刷的登记证书;对符合设立条件,但所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在
    2023-06-06
    308人看过
  • 贵港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贵港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申请非上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1.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2.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3.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二、贵港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需要什么资料1.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2.《
    2023-12-04
    247人看过
  • 贵阳机动车注销登记条件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一、机动车灭失的;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
    2023-05-10
    443人看过
  • 来宾市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来宾市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5〕44号)中《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2.《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1995年7月28日国务院发布,1995年9月1日起实施)第七条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文件、证书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终止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注销登记,收回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二、来宾市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法律依据《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
    2023-05-18
    454人看过
  • 贵阳南明区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依据及条件描述申请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必要的财产;(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四)有聘任的仲裁员。仲裁委员会的章程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制定。二、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材料来源法定依据及描述1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原件一份《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三条: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2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原件一份《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三条: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3仲裁委员会章程?原件一份《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三条:仲裁委员会章程。4必要的经费证明?原件一份《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三条:必要的经费证明。5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一份《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三条: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6聘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2023-12-04
    167人看过
  • 贵港执业药师注销注册条件是什么
    一、贵港执业药师注销注册条件是什么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号)第七条的规定,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二)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四)经执业单位同意。二、贵港执业药师注销注册办理材料《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核验原件)身份证(核验原件)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即:《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核验原件)三、贵港执业药师注销注册法律依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监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
    2023-05-14
    302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一、仲裁委员会应该具备的条件依照《仲裁法》第11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名称作为其特定的标志,以便于该仲裁委员会从事正常的仲裁活动,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被批准使用的名称,可以在牌匾、银行账户、仲裁裁决等方面采用,享有专有权。仲裁委员会本身已体现出仲裁的业务特征和组织形式,所以前面再冠以地名即可。住所一般指机构的主要办事地点,仲裁委员会应有自己的固定住所,以便进行仲裁活动。章程是社会团体法人成立的必备条件,规定其行为准则,其内容括仲裁范围、仲裁委员会的职责及其议事规则。办事机构及其职责,仲裁员的聘任及解聘、仲裁委员会的财务管理,以及变更与中止等。2、有必要的财产必要的财产是进行业务活动所必须的,仲裁委员会的必要财产,指适用仲裁工作需要的设施、装备和独立的经费等,它是仲裁委员会从事民事活动的基础。3、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仲裁法》第12条第1款规定:仲
    2023-04-25
    147人看过
  • 河池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河池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二、河池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受理条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5〕44号)中《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三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办理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
    2023-05-18
    172人看过
  • 贵港司法鉴定人注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贵港司法鉴定人注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司法部令第96号公布,2005年9月30日实施)第十九条第二款不申请延续的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后,由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第二十条注销登记条件:(一)依法申请终止司法鉴定活动的;(二)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注销或者被撤销的;(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未申请延续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贵港司法鉴定人注销登记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三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第六条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编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
    2023-05-18
    138人看过
  • 贵阳南明区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办理哪些政策
    一、法律依据1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原文下载在线查看依据描述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二、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三、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材料来源法定依据及描述1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原件一份《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三条: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2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原件一份《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三条: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3仲裁委员会章程?原件一份《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三条:仲裁委员会章程。4必要的经费证明?原件一份《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三条:必要的经费证明。5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一份《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三条: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6聘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
    2023-05-28
    166人看过
  • 贵港社会团体注销登记材料有哪些
    一、贵港社会团体注销登记材料社会组织注销登记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定注销的会议纪要;登记证书正、副本;社会团体注销清算审计报告;清税证明;刊登清算公告的报纸。二、贵港社会团体注销登记条件1.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2.自行解散的;3.分立、合并的;4.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三、贵港社会团体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条第一款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
    2023-05-18
    68人看过
  • 贵港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什么时间办
    一、贵港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什么时间办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二、贵港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需要什么资料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2、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仅需办理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的提供)三、贵港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办理条件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申请非上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1.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2.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3.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
    2023-12-24
    321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具备的条件,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程序
    一、仲裁委员会具备的条件,仲裁委员会应具备下列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2)有必要的财产;(3)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4)有聘任的仲裁员。二、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程序。1、办理机构:各地司法局法制处。2、办理时限:审批时限为10日(即各地司法局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登记证明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设立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设立登记,并发给登记证书;对符合设立条件,但所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在要求补正后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和救济途径)。3、办理程序: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各地司法局办理设立登记;各地司法局对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记,自做出登记之日起生效,予以公告,并报司法部备案。仲裁委员会的主任的职责1、审议仲裁委员会的工作方针、工作计划等重要事项,并做出相应的决定;2、审议、通过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3、决定仲裁员的聘任
    2023-07-23
    358人看过
  • 贵港渔业船舶注销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贵港渔业船舶注销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
    2023-05-18
    495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仲裁委员会具备的条件,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程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13
      一、仲裁委员会具备的条件,仲裁委员会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必要的财产; (3)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4)有聘任的仲裁员。 二、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程序。 1、办理机构:各地司法局法制处。 2、办理时限:审批时限为10日(即各地司法局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登记证明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设立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设立登记,并发给登记证书; 对符合设立条件,但所提供的
    • 如何撤销仲裁委撤销仲裁委员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30
      撤销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条件如下:1。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非法仲裁、伪造或隐瞒证据;2。自收到裁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3。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条件?注销流程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09
      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如下: 1、选定清算人,可由全体或部分合伙人担任,可以委托第三人担任; 2、在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将清算人成员名单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3、支付税费,清偿债务; 4、编制清算报告; 5、进行注销登记。
    • 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需要哪些条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3
      根据《仲裁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及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签订的仲裁协议书。 (二)仲裁事项属于当地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三)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 涉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可以是什么人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3
      1.仲裁员是根据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在法律和仲裁规则许可的范围内,以其专业知识和判断力为当事人审理案件,其裁决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并可强制执行的人。 2.仲裁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充任裁决者角色。他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交必要的证据材料,有权主动调查,有权按照自己认为适当的方式审理案件,并根据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权受到当事人的尊重,有权获得报酬和补偿,有权拒绝向任何组织和个人透露案情,或者对其具体证明方法作出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