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职称考试统一管理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2:15:59 373 人看过

文号:职改办发[199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职改办公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职改部门: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转入经常化以来,包括外语考试在内的各种职称考试(以下简称“考试”)作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一种评价方法,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促进了经常化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别是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作为深化职称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受到了社会各方面,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拥护和支持。但在这项工作中也出现了多头组织,重复进行,考试科目和内容不规范等现象。这些问题不仅增加了专业技术人员的负担,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企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别是有些地方和单位在考试中弄虚作假,乱办培训班,随意收取各种费用,直接干扰了职称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助长了社会的不正之风。为了促使考试工作的健康发展,确保考试的科学性、严肃性、公正性。各地区、各部门应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统一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各地区、各部门应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要求,按照考试、考核、评审相结合,不同系列、不同层次各有侧重的总体评价方法,对考试工作全面规划,统筹安排。确需实行的考试,要在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对有关政策、办法、科目设置和考试内容、水平,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方案,送人事部备案。凡已经实行的统一考试,下属地方或单位不得再组织相同的重复考试。

2.各种考试必须严格要求,严密组织,切实保证考试的客观、公正。考试主办单位应根据考试的性质和作用,结合提高队伍素质的要,确定合理的考试内容、水平和形式,不得降低标准。在具体考务工作中,应有严格、具体的规定和措施,认真执行,严肃考风、考纪。在考试过程中,上级主管部门应对考试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考试中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必须认真调查,凡发现降低考试水平或评分标准、考试作弊的要严肃处理,考试成绩作废。

3.严格坚持考试和培训分开的原则。组织考试的有关单位、人员不得参加培训工作。职称考试培训应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培训单位应具备必要的教材、师资、场地等条件,保证培训质量。所有培训班都须经考试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批准。任何部门、组织不得强迫和变相强迫考生参加培训。

4.考试及有关培训费用的收支要严格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三乱”的有关规定。费用收取标准必须经物价管理部门核准,不得擅自提高。所收费用严格按照预算外资金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不得巧立名目,随意开支。主办单位要自觉接受财务、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有关考试和培训费用原则上由考生个人支付,任何人不得强迫单位给予报销。对违反物价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查处。

5.不具备规定学历考试只是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转入经常化的一种过渡性措施。当前,各地区应按照上述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对这项工作合理安排。今后,随着评聘工作转入正常,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要通过学历教育取得学历或通过“破格”进行评审,到1993年底不再进行不具备规定学历的考试。对此,各地区要制定相应的计划,善始善终地做好这项工作。

颁布日期:

执行日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09: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关于组建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国土调查办发〔200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地调查办”)的组建工作已经完成,明确了办公室的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组成。现予印发(见附件)。请各地严格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抓紧成立省级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职责,确定人员,落实经费,保证人、财、物及时到位,并于2007年4月10日前将省级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报全国土地调查办。联系人:张炳智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邮编:100812电话:010-66558206传真:010-66558201附件: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组成。二〇〇七年四月三日附件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
    2023-06-10
    289人看过
  • 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原则意见
    文号:职改字[1988]13号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的一项改革,也是专业技术队伍的一项长远的基本建设。由于职称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巩固和健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将是一项长期的艰巨工作。两年来,职称改革工作作为科技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部分,对于克服平均主义、加强岗位责任制、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起了一定的作用。首次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或任命)的实践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方向是正确的、制度是可行的。为了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结合两年来职称改革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应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一、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完成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转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各单位可按照合理的结构比例,在国家允许的增
    2023-06-09
    483人看过
  • 上海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经济系列(生产领域)高级专业技术
    第一章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围绕构筑上海人才高地,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生产领域经济管理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职称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市经济系列(生产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标准。二、高级经济师应全面系统地掌握专业理论知识,了解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和发展趋势,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在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成绩显著。第二章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所有制的生产、建设企事业单位中,目前在职并聘任为经济师的经济管理专业人员。其中:1、经济综合管理从事经济政策研究及决策,综合协调、信息、咨询,资产、资本运作及产权管理,企事业体制改革等专业人员。2、经济运行管理从事生产技术及产品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经济运营及分析,投资、融资决策管理,重大项目开发立项及决策,生产管理,生产经营组
    2023-06-10
    264人看过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口岸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空运进口贷物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文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空运进口货物运输管理的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九八七年八月二十五日关于加强空运进口货物管理的暂行办法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的发展,空运进口货物的数量迅速增长,空港疏运任务日益繁重。为了加速空港货物流转,避免积压,特作如下暂行规定:一、凡利用空运进口货物的单位,在委托有经营该项商品进口业务权的外贸、工贸公司订货时,必须按受委托单位的要求认真填写进口订货单,其中收货单位一栏要写明单位全称和详细地址,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二、因卖方责任造成进口货物短缺或者毁损,需向卖方提出索赔和补发货物时,由原订货公司对外办理。因特殊情况,由进口用货单位自办的,必须要求卖方在运单上注明合同号、收货人(委托外运公司或其他货运代理部门进行代理的,填外运
    2023-06-05
    155人看过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附: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1995年1月20日)一、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的目的和基本原则(一)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的目的是结合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城镇住房商品化和社会化进程,促进城镇住房建设。(二)实施国家安居工程要为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提供政策示范;要实行政府扶持、单位支持、个人负担的原则;要以大中城市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二、国家安居工程的建设规模、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一)国家安居工程从1995年开始实施,在原有住房建设规模基础上,新增安居工程建筑面积1.5亿平方米,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1995年国家安居工程建设规模暂定1250万平方米,约需建设资金125亿元
    2023-04-22
    395人看过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疏港工作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务院goblin发布文号: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制订的《关于加强疏港工作的几项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深入进行和对外开放政策的进一步贯彻,我国的内、外贸易将更加发展,而港口的综合通过能力近期内还不能得到根本的改善,预计今后相当长的时间,运量与运输能力的矛盾仍很突出。为了保持港口畅通,加速车、船、库场的周转和货物流通,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必须加强疏运工作。为此,特作如下规定:一、坚持计划运输。外贸进出口货物运输计划实行“两级平衡、集中管理”的办法。对于综合平衡后下达的运输计划,各部门都要严格执行。1、各外贸专业公司、工贸公司要均衡交货。各有关船舶运输公司要均衡派船和到船,避免船舶集中到港。2、港口对到港外贸船舶的装卸,应严格执行先计划内、后计划外,原则上按照到港先后的顺序安排装卸作业。3、铁路、公路、水运各运输部门要积极集疏。铁路部门对疏港物
    2023-06-05
    274人看过
  • 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关于技工学校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
    劳动人事部制定的《技工学校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经我们审查提出意见,已报经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将上述文件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贯彻执行,并抄报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劳动人事部备案。附:技工学校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技工学校教职工工资制度的改革,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现结合技工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技工学校教职工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一)职务名称1.教学人员。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按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教员的职务分列。生产实习课教师按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2023-06-09
    92人看过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险事业管理的通知
    几年来,我国保险事业有了较快发展,在支持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稳定人民生活等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有些地方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办保险,政企不分,利用行政权力,强迫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参加保险;有些部门开办保险业务,忽视积累保险基金,把保险费用于生产周转或基本建设,当保户遭受经济损失时不能及时补偿;有的单位不经保险管理机关批准擅自成立保险机构,自己“办保险”,把应当税前列支的保险费自提自留,挪作他用,或作为奖金发给职工;还有的单位为了兜揽涉外保险业务,采取压低保险费率、加大折扣等手段进行“竞争”,减少了国家的保险外汇收入。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必将妨碍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要求,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加强保险事业的管理作如下通知: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在全国经营各种保险、再保险业务的国家保险公司,是国家指定的办理法
    2023-06-09
    313人看过
  • 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住房制度改革中如何计算职工计发住房券工资基数问题的答复
    自国务院今年2月25日印发《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后,各地在执行中先后提出了如何计算各类职工计发住房券工资基数的问题,经研究综合答复如下:1.执行行政事业工资标准的职工,以结构工资(即: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之和)为计发住房券工资基数。2.执行企业工资标准的职工,以标准工资加5元副食品补贴为计发住房券工资基数。3.未参加工资改革的离退休职工,以离退休时的标准工资加12~17元补贴和5元副食品补贴为计发住房券工资基数。4.已参加工资改革的离退休职工、行政事业单位的以离退休时的结构工资,企业单位的以标准工资加5元副食品补贴为计发住房券工资基数。5.其他的浮动工资、离休老干部生活补贴、边疆津贴、知识分子津贴、岗位津贴等均不能纳入计发住房券工资基数中。
    2023-06-10
    261人看过
  • 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建设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城镇住宅合作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城镇住宅合作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住宅合作社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第三章合作住宅的建设第四章合作住宅的管理与维修第五章罚则第六章附则现将《城镇住宅合作社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组织住宅合作社,合作建房,是一项有重大意义的改革。充分体现了国家、集体、个人共同负担解决住房问题的原则,有利于吸收个人资金,加快住宅建设。从北京、上海、沈阳、武汉、昆明等城市的实践情况看,通过组织住宅合作社,吸收个人资金,合作建房,已经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地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从实际情况出发,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住宅合作社,发展合作建房,解决好群众的住房问题。附:城镇住宅合作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城镇职工、居民投资合作建造住宅,解决城镇居民住房困难,改善居住条件,加强对城镇住宅合作社的组织与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镇各种类型住宅合作社的管理。第三
    2023-06-10
    407人看过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口岸领导小组关于地方口岸管理机构职责范围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口岸领导小组《地方口岸管理机构职责范围暂行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口岸作为对外开放的门户,涉外单位较多,而各单位隶属关系又不统一,各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因此相互间经常出现一些矛盾,如果各自为政,势必妨碍工作的开展,甚至对外造成不良影响。实践证明,从中央到地方建立各级口岸管理机构是必要的,也是提高口岸综合能力的一种好形式。为了加强口岸管理工作,口岸所在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由一名主管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直接领导口岸管理工作,使口岸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日益增长的对外贸易、科技交流及人员往来的需要。地方口岸管理机构职责范围暂行规定为了搞好口岸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口岸工作领导的通知》精神,现对地方口岸管理委员会、口岸办公室的职责范围作如下规定:一、地方口
    2023-06-08
    344人看过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革国际海洋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了适应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我国国际海洋运输管理工作先后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对搞活外贸运输、推动国际海洋运输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在国际海洋运输管理中政企不分,行政干预过多,一些改革措施没有到位,使得货运代理(以下简称货代)、船舶代理(以下简称船代)及国际海洋运输企业(以下简称船公司)的经营等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约,企业缺乏活力,影响了我国国际海洋运输事业的发展。因此,必须对我国国际海洋运输管理工作进一步改革。特作如下通知:一、放开货代、船代,允许多家经营,鼓励竞争,以提高服务质量。凡符合开业条件、合法经营的企业(包括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经批准都可以从事货代、船代业务,货主和船公司有权自主选择货代、船代,承运人与货主可以建立直接的承托运关系,任何部门都不得进行行政干预。二、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展国际海洋运输事业。凡符合开业条件、合法经营的企业(包括大型企业集
    2023-06-08
    426人看过
  •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北京市落实私房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代管房产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办发(1991)9号和建设部建房(1992)44号文件精神,妥善做好代管房产的处理工作,特作如下通知,请遵照执行。一、加强代管房产的管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拆、改、调拨或转让代管房产。同时,要对本地区的代管房产进行全面清理。对统管和单位自管的代管房产的使用性质、房屋拆改情况及征用、拆除、有价调拨的代管房产收费情况等分别登记造册。二、今后涉及代管房产的处理必须报市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审批,不得擅自处理。三、为有利于代管房产的处理工作,凡征用、拆除、改建的代管房产(含代管归公和单位自管的代管房产),一律收取房价款。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一千五百元至三千元收取。不交房价款的,不得颁发产权所有证和土地使用证。对已征用、拆除尚未交房价款的,亦按此追缴。四、收缴的房价款统一由市落房办专项存入银行,作为处理代管房产的经费,专款专用。五、根据中央政策规定,
    2023-06-10
    468人看过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文号:国办发[2007]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一)统筹协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二)督促检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二、组成人员组长:吴仪国务院副总理副组长:李长江质检总局局长项兆伦国务院副秘书长成员:何亚非外交部部长助理欧新黔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燕华科技部副部长刘金国公安部副部长李玉赋监察部副部长廖晓军财政部副部长孙政才农业部部长高虎城商务部副部长陈竺卫生部部长龚正海关总署副署长宋兰税务总局副局长周伯华工商总局局长蒲长城质检总局副局长邵明立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汪永清法制办副主任王国庆新闻办副主任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
    2023-06-07
    378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教师职称改革的职称退休年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9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我国教师属于事业单位,因此,教师的退休年龄适用上文提及的第一种情形。
    •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哪些重点改革任务?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在健全职称制度体系方面,《意见》提出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适时调整、整合,探索在新兴职业领域增设职称系列。职称系列可根据专业领域设置相应专业类别。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的对应关系,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在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方面,《意见》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导向,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强化
    • 通州九级职称考试一共多少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3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律师费可以与律师商谈
    • 中级职称考试怎样知道公示名单?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1
      按文件要求,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需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工作由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具体操作。
    • 关于执法类公务员改革的通知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28
      对于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别制定了职位设置、职务升降等规定。两类公务员设置11级,对应公务员相关级别。其中,专业技术公务员职务从专业技术员到一级总监对应公务员26级到8级。行政执法公务员职务与等级的对应关系(一)监督:十五级至十级;(二)一级高级主办:十七级至十一级;(三)二级高级主办:十八级至十二级;(四)三级高级主办:十九级至十三级;(五)四级高级主办:二十至十四级;(六)一级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