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7日电(记者崔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今天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指出,深入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必须突出重点。要按照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央有关改革措施的落实和司法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据了解,目前,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的起草、论证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下一阶段,人民法院要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人民法院改革。
曹建明说,要深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深化审判监督程序改革,完善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具体办法,规范巡回审理工作,继续探索简化审判程序,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机制。按照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推进诉讼收费制度改革。制定人民法院技术辅助人员管理办法。逐步理顺专门法院的管理体制。从人员组成、组织结构、议事规则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
曹建明强调,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继续做好法官助理试点工作,启动确定法官员额的工作,完善法官任用、晋升等方面的制度规范,改革现行法官选任制度,逐步实行上级法院法官空缺主要从下级法院法官中选拔的逐级选任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将制定完善法官选任的组织、工作程序等相关规定。
同时,要继续提高一审案件审判质量,使庭审质量、裁判文书水平上一个台阶。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规范业务指导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加强和改进司法解释工作。上级法院要适当采取提审、指定管辖、案件质量检查等方式帮助基层法院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要继续探索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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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委员会是按照所谓“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各级法院内部设立的机构,它的职责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判委员会审理案件的范围,主要是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拟判处被告人死刑...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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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程序的审理监督程序包括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6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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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程序中,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及其适用情况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24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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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程序中对哪些案件必须适格,审判监督的程序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5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必须适格,具体权限为: 第一,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再审;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三,人民检察院抗诉引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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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开庭审判监督程序是如何的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5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程序。 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可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作用,在审判程序中起着重要且无法取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