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医院中受到医疗事故,如何获得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04 10:40:07 112 人看过

医疗事故患者人身伤害计算医疗费用,并凭据支付。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确需结案后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器具生活补助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住宿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计算。

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计算医疗费用,并凭据支付。然而,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确需结案后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上一年度医疗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器具生活补助:根据残疾等级和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自残疾确定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60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按照医疗机构证明的普及器具费用计算;

(六)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七)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无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于16岁以下的人,养到16岁。16岁以上但无劳动能力的,养育20年;60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八)交通住宿费用:按患者实际必要的交通费用计算,凭证支付;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证支付;

(九)精神损害抚慰金: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患者死亡的,赔偿期限最长不超过6年;患者残疾的,赔偿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的赔偿。

医疗事故陪护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医疗事故陪护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医疗事故陪护费是指在医疗事故发生后,患者或其家属因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而产生的生活费用、交通费用等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医疗事故陪护费的计算方法应按照患者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医疗事故陪护费的计算方法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 按照患者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医疗费用的多少以及陪护人员的数量等因素,综合计算陪护费用。

2. 按照医疗事故等级计算。根据医疗事故的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陪护费用标准,一般等级的医疗事故陪护费相对较低,而重大、特别重大等级的医疗事故则相应提高。

3. 按照患者家属的人数计算。患者家属越多,陪护费用越高。

4. 按照医疗费用比例计算。根据医疗事故患者医疗费用的比例,计算陪护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医疗事故陪护费的计算方法应在患者或其家属提出要求并得到医疗机构认可后进行,且应由医疗机构负责计算并出具相应的费用凭证。同时,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收取医疗事故陪护费,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医疗事故陪护费的计算方法包括按照患者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按照医疗事故等级计算、按照患者家属的人数计算和按照医疗费用比例计算。患者或其家属提出要求并得到医疗机构认可后进行计算,且应由医疗机构负责计算并出具相应的费用凭证。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08: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公民在打架事件中受伤如何获得医疗赔偿
    一、公民在打架事件中受伤如何获得医疗赔偿打架受伤赔付医药费是需要根据相关的凭证来进行一定的赔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二、公民在打架事件中受伤不赔偿怎么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打人者不执行法院判决书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
    2024-01-06
    422人看过
  • 患者在治疗时受伤,医院要赔偿吗
    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律师补充:患者受伤,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
    2023-05-06
    329人看过
  • 外伤患者在交通事故中获得的医疗护理费用
    根据伤残情况而定。营养费不是必赔项目,需要由医疗机构给意见或做鉴定,视情况而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必要为前提的,假如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必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具体的还是需要医疗机构给出相关的建议。交通事故营养费谁承担交通事故营养费应由赔偿义务人承担。此处的赔偿义务人应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具体情况而定,主要分为四种情况:第一,对交通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机动车使用人与机动车所有人同为一人,则由该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第二,因租赁、借用、买卖或转让后未办理变更登记等情况,对交通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机动车使用人与所有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机动车使用人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
    2023-07-12
    295人看过
  •  交通事故患者在医院住院的医疗费用如何解决?
    交通事故导致他人受伤,如果责任在于机动车一方,那么医疗费用应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其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如果不足部分,则应由承保机动车商业险的保险人进行赔偿。剩余不足部分或没有投保商业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交通事故导致他人受伤,如果责任在于机动车一方,那么医疗费用应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其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如果不足部分,则应由承保机动车商业险的保险人进行赔偿。剩余不足部分或没有投保商业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交通事故医疗费用怎么算?交通事故医疗费用计算方法是一个涉及众多方面的问题,需要考虑医疗费用的构成、责任方的经济能力以及受害方的损失程度等多个因素。一般而言,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计算方法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确定医疗费用项目:根据交通事故的性质和受害方的受伤情况,确定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用项目,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残疾赔偿等。2. 估算医疗费用:
    2023-08-27
    416人看过
  • 医院有过错患者获赔偿
    家住我市丰润区的宋先生因左下肢疼痛,来到丰润区某医院就医,手术过后,一直未见好转。宋先生认为该医院的治疗行为有过错,遂将其告上法庭。近日,我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医疗纠纷案,宋先生拿到了医疗费等55240.27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据介绍,2005年5月30日,丰润区的宋先生因左下肢肿痛到市内一家医院做了超声波检查。次日,宋先生拿着检查结果来到了丰润区某医院就医。6月2日,该医院为宋先生实施了大隐静脉高位结扎术,6月12日,伤口拆线后宋先生出院。此后宋先生感觉腿部症状较术前加重,经村医输液治疗不见好转,于是于7月16日又入住该院治疗,7月19日出院。出院后因腿部症状仍未消失,他又分别就诊于其他数家医院。几经辗转后,宋先生认为该医院的治疗行为有过错,遂于2006年6月6日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医院赔偿。诉讼过程中,根据宋先生的申请,法院委托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进行了医疗过错司
    2023-06-05
    315人看过
  • 医疗事故受害者可以得到多少赔偿金?
    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疗事故受害者可以享受的最低的医疗事故赔偿金是多少呢?医疗事故赔偿金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医疗事故赔偿金最低标准(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地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
    2023-06-08
    162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中,如何赔偿因事故死亡的受害者?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病人的死亡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病人的死亡被确定为医疗事故,病人的家属可以得到医疗机构的赔偿计算如下:一、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二、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三、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四、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
    2023-07-03
    367人看过
  • 工伤患者如何获得医疗费用报销?
    职工在完成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需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职工医保门诊看病可以报销吗城乡居民医保如果到登记参保的所在乡镇卫生院及所属村或社区卫生室就医,简称普通门诊基层首诊,发生的费用可以报销;不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看的普通门诊,费用不能报销。(一)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二)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三)二级医院就诊
    2023-07-13
    384人看过
  • 患者应当如何对医疗事故赔偿计算
    在医疗事故中具体的赔偿项目。第一部分:共有赔偿项目1、医疗费(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3)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4)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2、误工费(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3)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4)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5)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6)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
    2023-06-01
    450人看过
  • 白血病患者治疗中丧命家属告医院获赔偿
    身患白血病的江西籍研究生李云良到河南郑州求医问药,可令医疗事故鉴定,该事故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被告郑州创新中医院承担次要责任。4月28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此案,郑州创新中医院愿意赔偿李云良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95500元。2000年9月,18岁的李云良顺利考入山东科技大学,2004年9月又以优异成绩考取本校硕士研究生。但是不幸偏偏降临在李云良身上,2006年5月,他因身体不适在北京友谊医院被确诊患上了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李云良所在的研究生院知道此事后,发动全校师生为他捐款,筹集医疗费。让人欣喜的是,李云良在北京治疗两个月后身体恢复,病情稳定,他与姐姐的骨髓移植配型也取得了成功,只需再等一段时间就可做骨髓移植手术。然而,在李云良等待做手术的时间里,一些枝节却横生出来。李云良的亲友一直在网上为他搜寻治疗白血病的良方。有一天,他们在郑州创新中医院的网址上得到一条消息:白血病
    2023-06-05
    236人看过
  • 医疗事故在医院能否得到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家属在医院闹事如果影响到医院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会涉嫌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要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私自扰乱公众场所,事业单位的秩序,医院属于事业单位,影响到医疗正常进行,可以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在医院发生医疗事故会咋样处理方法根据当发生了医疗事故之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和解:患方和院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赔偿的和解协议;2、调解:双方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3、在上述两种途径都无法达成赔偿协议的,则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
    2023-07-19
    285人看过
  • 医院安排患者转院后发生医疗纠纷如何赔偿?
    【案例背景】2013年1月15日,患者刘某因病到三甲医院(A医院)就诊,初步诊断为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经过一段时间治疗,患者症状没有明显变化。2013年1月30日,A医院告知患者因床位紧张,安排患者转诊至民营医院(B医院),并告知刘某,B医院为A医院的分院。B医院接诊后为刘某初步诊断为:病毒性脑炎可能性大;肝功能异常;泌尿系感染;呼吸道感染,收住院。2013年2月5日,患者被B医院确诊为病毒性脑炎;肺部感染;泌尿系感染;肝功能不全。2013年2月16日,B医院又诊断为:感染中毒性休克;低蛋白血症;真菌感染;肠道菌群失调;电解质紊乱(高钠、高氯、高钾血症)。2013年2月19日诊断为:多系统功能衰竭;贫血(重度)。2013年2月21日,患者在B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刘某死后,家属认为A医院及B医院均存在医疗过错,将A医院及B医院共同告上法院,要求对刘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受理该案后,为确定医
    2023-06-08
    320人看过
  • 患者因医疗过错遭受的损失能否得到赔偿?
    医疗过错的赔偿项目主要有:(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
    2023-07-03
    183人看过
  • 口腔医疗事故患者如何要求索赔
    一、口腔医疗事故患者如何要求索赔按照法律规定索赔。技巧一:复印封存资料要及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病历资料包括两部分,即《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客观性病历资料和第十六条规定的主观性病历资料,对客观性病历资料,患方可以要求复印,对主观性病历资料,患方虽不能要求复印,但可以要求封存。在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首先要做的事不是与院方争吵,而是马上要求复印封存病历,唯如此,才能最大程度
    2023-04-30
    66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中患者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医疗事故纠纷中患者如何获得赔偿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8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1款第8项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和过错推定。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在医疗侵权纠纷案件中,患者应首先就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举证,并非没有任何举证责任,如果患者不能证明医疗关系或医疗损害结果存在,法院应依法驳回起诉。]而医疗机
    • 患者如何获得医疗事故赔偿赔偿内容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5
      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内容: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 医院能够主动判决患者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患者是否有权获得医疗赔偿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4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第l3条和《执业医师法》第26条,知情权主要指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
    • 医疗事故中患者和医院的赔偿责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06
      如果对方存在医疗过失显然应当承担经济及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但实践中,患者因不了解专业知识往往存在证据不足的难题。对此国家在最新立法中加大了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中院方的举证责任,并且明确即使未造成医疗事故但存在医疗过错的也要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如果患者怀疑院方手术存在医疗过错或医疗事故,就可以通过提出进行医疗过错或医疗事故鉴定。以便有效维护患者正当权利。
    • 在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能否同时获得赔偿和医疗损害赔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9
      《保险法》第68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这种保险合同的关系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关系在法律上属于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患者如果参加了医疗保险,则可以报销一部分医疗费,但医院并不能因此免除自己的责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