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公益信托
公益信托是为了实现公益目的,可以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一项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公益活动。因此,国家对公益信托给予优惠。从英美两国看,对公益信托的优惠主要表现在税收优惠上。
在委托人将财产交给受托人,成立公益信托的阶段,减免所得税、赠与税、遗产税。在公益信托成立后,受托人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所生的孽息,无论是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或投资所得,只要用于公益目的,免征所得税。
二、什么是慈善信托
但衡平法规则通常将慈善信托分为救济贫穷的信托,促进教育的信托,发展宗教的信托和其他造福于社会的信托四大类。
英美信托法中所称的“慈善事业”实际上与“社会公益”没有性质的差别,两者所适用的法律规则也完全等同,故学理上通常视慈善信托与公益信托为同义语。
按照英美判例上规则的解释,法律上的“慈善事业”具有不同于其字面含义的特定内容:某些含有营利性意图和不以社会公众为受益人的信托却可归入慈善信托分类,而某些基于慈善性目的而设立的信托并不属于慈善信托;因此对慈善信托或公益信托的理解应以立法和判断规则的列举为准。
大陆法国家的信托法典没有统一的公益信托概念,以避免概念混用,它一般包括基于祭祀、宗教、慈善、学术、体育或其他类似目的而设立的信托。
就大部份类型的信托来说,受益人必定是人类。慈善信托及特定用途信托(见下文)均属例外。
信托如要符合慈善信托的资格,必须具有慈善性质,并对公众有充份利得财富的利益。财产授予人必须清楚表明有意将财产用作慈善用途。
财产授予人毋须指明慈善项目,因为这可留交受托人酌情决定。慈善信托的主要优点,是信托收益在慈善团体手中是毋须课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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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受益权和承兑债务的区别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27不完全是。信托受益权,“法律上的所有权”的对称,又称“衡平法上的所有权”,是指信托受益人在具体信托关系中就信托财产收益或利益享有的权利。它仅受衡平法的保护,不适用普通法上的有关规则。英美法理论认为,信托受益权具双重属性,一方面它属于“对人权”,是受益人对受托人享有的利益给付请求权;另一方面它具有“对物权”特征,是受益人对信托财产利益享有的“所有权”,适用有关对物权的规则。信托受益权不能独立存在,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