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拒绝支付工资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20:14:43 150 人看过

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不可以拒绝支付工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用人单位没签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有违约金吗

不可以,用工单位的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是违法的。用工单位需要付出“违法成本”,比如“须按月付双薪”。这些都在《劳动合同法》做了明确规定。因此本身用人单位就违法,更加没有违约金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15: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是否可以拒绝人民币支付?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是不可以拒收人民币的,其中包括硬币和纸币。如果单位或者个人拒收人民币,这种行为是违反了我国的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移动支付还是智能货币,都属于法定货币的一个补充,是无法代替法定货币的。但是,我国目前并没有对拒收人民币的行为作出具体的处罚措施。撕烂人民币犯什么罪损坏人民币是不构成犯罪的,但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故意损坏、撕毁、涂抹人民币都是违法的。撕钱不会判刑,只会给予行政处罚。烧人民币是违法的。对故意损坏人民币的违法行为,将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于其他毁损人民币以牟取利益的行为,可由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故意毁损人民币行为包括:1、将完整人民币纸币故意剪成数段或撕坏的;2、将完整人民币纸币故意用烟火部分或全部烧毁的;3、在人民币纸上乱写乱画的;4、用人民币制作工艺品的
    2023-07-02
    454人看过
  • 用人单位能拒绝支付加班费吗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92天。相关法条:《劳动合同法》第46、第47条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023-04-26
    129人看过
  • 未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能否拒绝向离职员工支付工资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拖欠劳动者工资。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所以,尽管劳动者未与公司办理交接手续,但并不能成为公司拒绝支付其劳动报酬的理由。一、老板炒员工工资是否立即结算老板炒员工工资是立即结算。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终止合同当天一次性结清酬劳。根据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二、公司辞退员工工资是不是当天结清公司辞退员工,工资不是当天结清。公司辞退员工不是应当立即结算工资,应该是在办理离职手续完毕,离开公司之前完成工资
    2023-06-20
    219人看过
  • 试用期工作单位是否可以不支付工资
    一、试用期工作单位是否可以不支付工资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就应该支付工资。即使工作1天也是应该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内不给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对于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行为有以下途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2.可以到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3.对仲裁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去法院起诉。二、试用期工资是否应不低于正式工资的试用期工资是应不低于正式工资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正式工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
    2024-03-24
    479人看过
  • 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工资员工能否拒绝
    一、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工资员工能否拒绝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工资员工可以拒绝。用人单位单方面降低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降低工资属于更改劳动合同的内容,而法律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所以用人单位单方面的降低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拒绝,如果因此导致离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二、用人单位变相降工资怎么维权变相降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2.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2023-09-26
    117人看过
  • 单位开除员工,不能拒绝支付绩效工资
    李先生是北京某公司的员工,2007年公司要求李先生所在的部门全体人员对库房进行盘点,在盘点过程中公司经理要求李先生对物资账目进行修改。李先生与经理产生了严重的意见分歧。因为这个原因再加上几个月的连续加班李先生肺病复发至医院就诊。病假期满后由于想暂时躲避库房盘点工作,就提供了一份假假条向公司请了病假。公司发现后,以李先生旷工为由开除了李先生。李先生对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异议,但认为公司每月只支付60%的工资,尚欠1万多元的工资没有支付,同时10月、11月、12月三个月工资也没有支付,要求公司支付上述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我代理李先生进行了劳动仲裁和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1万元,支付10月、11月、12月三个月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公司主张10月、11月、12月已经支付,公司每月的工资均已经按期支付,李先生索要的1万元工资没有事实依据,绩效工资要根据公司年终考核结果才能确定是否支付,因2007
    2023-04-22
    393人看过
  • 担保人是否可以拒绝支付利息?
    担保人是否可以不偿还利息,由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而定,如果有偿还利息的,就需要清偿。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保证的方式;4、保证担保的范围;5、保证的期间;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担保人可以贷款吗,担保人能否贷款从原则上来说,在做银行贷款担保人期间,担保人是可以申请贷款的。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担保人符合贷款条件就是可以贷款的。但是借款人借出的金额和月供情况也会被记录在担保人的信用记录中,当担保人自己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名下担保的债务会被认定为自己的债项,会被银行算在欠债范围里,会影响到担保人的贷款额度。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法院强制执行之后,担保人的征信也会被记上一笔,影响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保
    2023-07-04
    454人看过
  • 职工给用人单位的造成损失是否先仲裁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属于劳动争议案件,既然是劳动争议案件就应当使用仲裁前置程序。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造成用人单位财产损失的,应当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还是应作为一般民事案件审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劳动厅《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因职工违纪作了处理、处分决定的同时,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不承担的,用人单位在做出决定后60天内向仲裁委员会申诉的,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用人单位对自动离职的职工,在没有作出处理决定之前提出申诉要求职工赔偿的,仲裁委员会在裁决职工赔偿的同时,明确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职工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自动离职决定后再提出赔偿要求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由于损害赔偿的事实源于劳动者的职务行为,不同于平等民事主体间的损害赔偿纠纷,两者间的权利义务首先要受到劳动合同和劳动
    2023-04-17
    201人看过
  • 工伤职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是否有追偿权
    工伤事故的责任承担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员工因自己的过错,使自己受到伤害,尽管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并不能因此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享有追偿权。一、被借调到其他用人单位受伤的职工谁来负责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劳动者由于服从单位安排而使自己的劳动场所及服务对象发生变化,但是仍然执行的是原用人单位的任务,若因此受到伤害仍应由原用人单位承当工伤保险责任。二、违规工伤如何处理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员工违章操作不影响工伤认定与赔付。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保险,员工违章操作导致事故伤害的,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
    2023-04-04
    86人看过
  • 员工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能否全额扣除工资
    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行为过程中,因本人过错违反劳动合同相关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但应综合考虑劳动者的主观过错大小、收入情况、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损害赔偿的约定等因素,而不是一概而论地按照全额损失来主张赔偿。也就是说,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024-05-06
    232人看过
  • 员工是否有权力拒绝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工资
    一、员工是否有权力拒绝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工资员工是有权力拒绝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工资。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的,该变更行为无效。而劳动者如果不同意的,也可以直接提出拒绝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调岗降薪怎么仲裁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6.做出裁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
    2023-10-02
    237人看过
  • 施工队造成损失拒绝赔付属于违约吗?
    2009年的10月的一天,一施工队正在某小区的外墙进行施工,无意中将一条光缆挖断,该小区物业监控室的监控图像顿时全部消失。经小区物业探寻,方知是施工队所为。后小区物业立即找到了施工队和维修公司,就光缆及相应设备的损坏进行协商。但在协商过程中,三方协商未果并发生了治安事件,后经民警耐心调解,施工队同意将维修费5000元直接支付给维修公司。此事似乎已圆满解决,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维修公司到银行承兑支票时,被告知支票有涂改,不予承兑。维修公司无奈,再找施工队更换支票时被拒绝。维修公司遂诉至海淀法院,要求施工队支付维修费5000元。施工队辩称其与维修公司没有法律关系,光缆的所有权人是小区物业,所以拒绝赔付。经法院查明认为,虽然光缆的所有权人是小区物业,维修公司和小区物业间存在维修承揽合同关系,但施工队与维修公司及物业小区达成的由施工队将维修款直接给付维修公司的约定,是三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
    2023-06-08
    272人看过
  • 给单位造成损失就可以扣劳动者工资吗?
    因为劳动者本人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对于该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但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时,不能一次性扣光,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单位扣工资比例不能超20%吗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严格来说,一般的用人单位是不具有罚款权的,罚款是《行政处罚法》赋予国家执法机关的权力,比如,公安局罚款等。”但在实践中,员工被单位罚款的情况十分常见,比如,迟到早退“罚款”、旷工半天罚一天的工资、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罚款”等等。对于迟到早退“罚款”,其实最为常见,事实上这属于违法行为。不过,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
    2023-08-09
    241人看过
  • 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是否可以拒绝工作
    一、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是否可以拒绝工作可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八十二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未签劳动合同会对企业和员工造成哪些影响未签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的影响:1.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3.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造成员工失业的,需要赔偿失业损失。4.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
    2023-07-27
    176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给我对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3
      C公司领导的说法肯定是错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通过以上规定,不难看出,C公司必须支付给你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 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可以不支付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0
      (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四)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
    • 拖欠工资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以没收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08
      1、确实因为劳动者的过错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损失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发,但需在一定限度内,即每月扣除额不能超过月工资的20%。 2、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先应审查双方是否在劳动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以及用人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是否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审核其相关约定、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从而确定劳动者赔偿责任的有无及大小。如果没有合同约定也没有规
    • 劳动者给单位造成损失是否可以用人单位赔偿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5
      劳动者给单位造成损失是需要赔偿的。一般情况下,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
    • 用人单位以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为由拒发工资,违法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4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和法律中的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报酬,不得有拖欠工资、克扣工资的行为,但属于合理代扣工资的则允许。员工遇到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