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侦查监督力度依旧不够,应进一步强化侦查监督的力度。
首先,除逮捕后继续羁押的监督外,如拘留、搜查、扣押、查封等,侦查机关仍然有权自行决定、实施,无需经过检察机关的审查或批准。其次,许多新增加的规定仍然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针对以上问题,首先,应当扩大检察机关对强制措施和强制侦查手段进行审查和批准的范围,其次,应当将刑事诉讼法的原则性规定进一步细化,如侦查监督的程序,对监督的途径、方式、制裁机制等作出具体规定,从而使其具有可操作性,保障检察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
2、侦查监督效力仍然不足,应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权的刚性。
新刑事诉讼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检察监督的效力,依旧沿袭了建议、通知的方式,缺乏刚性的强制权和制裁机制,为强化检察监督权的刚性,应当建立必要的制裁机制,赋予检察机关对被监督者一定的惩戒权。
3、事后监督较多,应增加事前和事中监督,将监督纳入侦察个个环节。
刑事诉讼法应当增加公安机关逮捕的变更,案件的撤销应当经检察机关批准等事前监督措施;刑事诉讼法应当扩大对侦查活动进行事中监督的范围,明确规定对于所有应当由检察机关事先审查批捕的事项(如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羁押期限延长、搜查、扣押、查封、技术侦查等),检察机关认为有必要的,都可以派员全程参与侦查机关对该案的讨论。
首先在新刑诉法中扩大了侦查监督的范围,因为在新刑诉法中增加了特别程序,其次在新刑诉法中对于侦查这方面进行了细化,也就是说在侦查监督程序方面的规定更为具体准确。具体的可以咨询律师。
一、提请批捕的时间是多久
提请批捕的时间是七天之内的,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一)是认为刑事拘留最长羁押时间为34307=44天。
(二)是认为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时间最长可以是30天,此后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故审查批捕期间不属于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效力范围,强制措施应由检察机关重新采取,在实践中,检察机关没有重新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仍处于公安机关刑拘状态,是其刑拘效力的违法延伸。
(三)是认为刑事拘留的最长羁押时间为307=37天
-
浅论行政诉讼判决类型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102人看过
-
浅议我国行政诉讼质证的不足及完善
185人看过
-
《证券法》存在的缺陷及对其完善的建议
372人看过
-
我国票据签章规则之不足及完善
197人看过
-
特殊的普通合伙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建议
395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应该如何加强及完善刑事立案监督制度
97人看过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
刑事诉讼规则13条及规定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11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实行分级立案侦查的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全国性的重大犯罪案件;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犯罪案件;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本辖区的重大犯罪案件;基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本辖区的犯罪案件。
-
对于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完善完善的主要措施及完善措施有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0当前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风险管理理念有待更新。税收风险管理理念作为国际上一种先进的管理理念,引入我国税收管理实践的时间还不长,税务人员对税收风险管理理念的学习和认识还有一个过程,税收管理工作仍然停留在原有的思维模式中,风险管理还没有普遍运用到税收征管中去,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还没有从根本上树立起来,纳税人忽视税法遵从和风险管理的现象依然存在。税收征管程序有待规范。现行税收征管程序是根据原
-
缓刑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有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1(一)缓刑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1、缓刑适用条件的规定过于原则; 刑法修正案(八)第十一条对适用缓刑的条件作出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规定,虽然较之原法条更加具体,但仍然比较原则。比如,“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仍然是比较抽象和难以把握的规定。实践中,由于法官认识和理解上存在差异,裁判结果往往也大相径庭。 2、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缓刑适用率偏高; 3、
-
新刑事诉讼法完善了证据的概念和种类?海南在线咨询 2021-09-291、修改了证据的概念。旧法将证据定义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新法将证据概念修改为“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后者比前者少了“真实”二字,并将“事实”替换为“材料”。相比而言,旧概念较注重客观真实,而新概念不仅注重客观真实,更加注重法律真实。证据是证明信息与证明载体的有机统一,旧概念将证据也视为“事实”,容易与作为证明对象的“案件事实”相混淆,新概念用“材料”来定义证据,更准确也更客观
-
新刑诉法刑事传唤时间及原则是怎样的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0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不需要逮捕或者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的指定地点或者到其住处进行讯问,但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出示工作证件后,可以口头传唤,但讯问笔录中应当注明传唤和拘留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件特别重要和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留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留的形式变相拘留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