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的发生根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09:00:15 410 人看过

债务的发生根据,也称债务的发生原因,是指引起债的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可以引起债的产生的法律事实有:合同。当事人通过合同的形式,设定债权、债务;单方允诺。当事人单方面向相对人作出的某种承诺,如悬赏广告等;侵权行为。基于侵权人的不法侵害而形成的侵权之债;无因管理。基于无因管理人的管理行为而形成的债务;不当得利。基于无合法根据受有利益而致他人遭受损失而形成的债务;缔约过失。因缔约人未以尽到缔约义务而形成的债务;拾得遗失物。因遗失人所有权的返还请求权而产生的债务。

一、共同利益债务是指什么

共同利益债务是指如下:

1、因管理人或债务人要求对方履行双方未履行的合同而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因管理而产生的债务;无理管理是指没有法律或约定义务,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以避免损失;

3、债务人不当得利造成的债务;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或者事后失去法律依据而被确认为他人损失的利益。比如卖货时多收货款,捡丢失的物据为己有等;

4、债务人继续经营时应支付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用和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相关人员执行职务造成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造成的债务。

二、欠债公司拖欠债务的情形有什么

欠债公司拖欠债务的情形:

(1)合同。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侵权。侵权是指民事主体侵犯他人合法民事权益,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3)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为避免损害他人利益而自愿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4)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也是一种非法行为,概念的把握可以从不当和管理两个方面来掌握。以上也是公司债务形成的几种方式。也就是说,拖欠债务的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7: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债务人向债权人发出的什么是借据?
    借据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书面凭证。是债务人延期履行债务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有力证据。因此,写借据时要注意:字迹清晰、无变更的手写借据,并附上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身份信息;尽量通过银行转账借款,保留转账凭证;不要想方便写借据。借据只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不能直接对应贷款关系,会增加诉讼风险。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家人要债吗1、可以,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配偶主张债权,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2、如果债务人死亡,债务人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债权人可以向继承人主张债权,继承人以继承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023-07-14
    500人看过
  • 出生证明是根据什么依据办理的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一、出生证明丢失补办流程(一)由当事人或其监护人持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办要求。原签发机构根据原签发信息审核《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书》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二)对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原签发机构在《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上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于7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后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交由申请人到市妇幼保健中心进行补证,并登记在案。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三)补证机构查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
    2023-03-24
    240人看过
  • 债务债权归属问题的根源是什么
    债权债务属于一人的原因:一、总结承受。一般承受是混合的主要原因;二、具体承受。主要包括:1、债务人转让债权人的债权,如债权人甲与债务人乙签订合同后,甲将合同权转让给乙;2、债权人承担债务人的债务,如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债务人乙的债务转移给债权人甲。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债权债务情况:公司债权债务情况说明有什么内容公司债权债务情况说明的内容:(一)投资人,投资人,投资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正当公民,正当共同持有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中投资人持有股份。(二)投资人持有股份,投资人持有股份。(三)上述股东已经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公司自成立以来至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四)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至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依法足额纳税,正当经营,公司及代表公司工作的任何职员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五)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至股权转让协议生
    2023-07-06
    214人看过
  • 餐饮发票税点根据是什么
    餐饮发票税点根据纳税人性质而定,具体如下:1、一般纳税人提供餐饮服务,按照税率6%征收增值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餐饮服务,按照征收率3%征收增值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餐饮发票是餐饮业专用发票。根据相关规定酒店餐饮企业兼营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然后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将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或接受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所提供给对方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中国会计制度规定有效的购
    2023-07-22
    59人看过
  • 民法典债发生的根据包括侵权行为吗
    一、民法典债发生的根据包括侵权行为吗民法典规定,债产生的原因包括侵权行为,除了债权行为还包括签订合同、无因管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一百二十条【债权责任的承担】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二、侵权行为如何认定侵权行为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行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1)行为的违法性。即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强制性规定,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但执行职务的行为,正当防卫的行为,紧急避险的行为虽然造成了损害,因其不具有违法性,故不为侵权行为。(2)损害事实。既包括对财产权利的损害,也包括对非财产权利的损害。对财产的损害可分为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直接损害是指现
    2023-06-19
    491人看过
  •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根据什么日期确定的?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应该知道或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无法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3)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发生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论,劳动者可以证明使用者约定支付的时间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使用者约定支付的日期是劳动争议发生的日期。劳动者无法证明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2023-08-06
    126人看过
  • 破产债务分配根据什么原则分配
    一、破产债权分配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人民法院已经确认的债权分配给债权人的,由清算组向破产债权人出具债权分配书,债权人可以凭债权分配书向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人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权分配以便于债权人实现债权为原则,在分配债权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债权应当是确定的债权,在法律上具有请求权行使依据,数额也已被确认。2、债权没有超过诉讼时效。3、被分配债权不应是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且债务人有一定的清偿能力。4、债权分配时应根据债务人与债权人是否在地域上相邻、是否关系比较密切、是否属于同行业等因素,判断债权分配后是否便于诉讼和强制执行、是否便于谈判、是否便于债权抵消、是否便于以物抵债、是否便于将债权再作转让等等情况,然后作出方便于债权人获得预期收益的债权分配;债权分配在价值上应基本与债权人债权比例相当,以贯彻破产财产公平分配的原则。二、
    2023-04-24
    444人看过
  • 公司破产要根据什么赔偿债务呢
    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共益债务包括:(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
    2023-03-05
    413人看过
  • 根据规定发黄图是什么罪
    1、发黄图涉嫌犯传播淫秽物品罪。这是由于黄图属于淫秽的图片。传播淫秽物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2、传播淫秽物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但行为人不必出于牟利目的。一定情况下,间接故意也可以构成,比如行为人自己观看淫秽物品,对于他人围观不闻不问,因而造成恶劣影响的,即可按本罪论处。行为人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为了使他人分享刺激,或者以此讨好他人或引诱他人堕落等。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因为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误将有淫秽物内容的书刊、图片等传播出去的,不能以犯罪论处。一、可能涉嫌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行为都有哪些?涉嫌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行为包括播放、出借、运输、携带、展览、发表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且造成严重后果。具体的表现方式如下:1、播放行为,一般是指对音像型淫秽物品的传播。由于
    2023-02-28
    338人看过
  • 债权凭证制度的法律根据是什么
    一、债权凭证制度的法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1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6条规定:“债权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的,不受《民事诉讼法》第219条的规定期限的限制”。从以上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不难看出,我国对于债权人的强制执行请求权,法律给予的保障是没有期限的。但是我国强制执行法尚未出台,《民事诉讼法》的执行也没有规定终结执行后,权利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如何撤销裁定恢复执行的问题。按照强制执行理论,执行终结有个别程序终结和执行依据的彻底终结之分。个别程序的终结是允许债权人申请再执行的,因为个别程序的终结只是终结依申请而启动
    2023-06-12
    359人看过
  • 根据规定夫妻离婚生活开支的债务怎么逃避?
    夫妻离婚生活开支的债务是无法逃避的,生活开支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双方都有清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夫妻在合法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共同生产或者生活所产生的债务。夫妻双方应共同知道并用于家庭开支。如果是大额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并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原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民法典规定离婚前的共同财产是否需要偿还债务离婚前的共同财产要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
    2023-03-06
    473人看过
  • 202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承担合同的要件是什么
    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承担合同的要件是什么(一)须存在有效的债务。(二)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1、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3、不作为义务。(三)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1、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2、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四)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二、债务承担有什么特点(一)合同内容未发生变化,仅合同主体(债务人)发生变化。不论是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并不消灭原债务,成立新债务。债务承担发生后,债务承担主体有所变化,但新旧债务仍具有相同内容,包括从属于原债务的特定债务如利息等,移转于承担人。(二)债务承担建立在原生性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的基础之上。对于原生性债务系无效、可撤销以及非法债务等情形,不产生债务承担的问题。(三)承担人所承担的债务具有可转让性。若法律明文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让或
    2023-05-31
    326人看过
  • 企业发生债务承担的规范是什么?
    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整体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债务由改造后的新设公司承担。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对所转移的债务债权人认可的,由新组建的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对所转移的债务未通知债权人或者虽通知债权人,而债权人不予认可的,由原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原企业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就此向新设公司主张债权的,新设公司在所接收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承担连带民事责任。企业以其优质财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而将债务留在原企业,债权人以新设公司和原企业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主张债权的,新设公司应当在所接收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共同承担连带责任。由企业职工买断企业产权,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企业向其职工转
    2023-02-08
    170人看过
  • 根据海商法,托运人的义务是什么
    根据中国《海商法》的规定,托运人的义务包括妥善包装、确保向承运人交付货物的正确性、办理货物运输相关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六十六条托运人托运货物时,应当妥善包装,并向承运人保证装运时所提供货物的名称、标志、件数、重量或者体积的正确性;托运人应对因上述包装不良或信息不正确而给承运人造成的任何损失负责。承运人根据前款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不影响其根据《货物运输合同》对托运人以外的人承担的赔偿责任第六十七条托运人应当及时向港口、海关、检疫、检验等主管部门办理货物运输所需的一切手续,并将办理完毕的单证送交承运人;如果承运人的利益因办理各种手续所需的有关单证的交付不及时、不完整或不正确而受到损害,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上述知识是对“根据海商法托运人的义务是什么”问题的回答。根据中国《海商法》的规定,托运人的义务包括正确包装、确保向承运人交付货物的正确性、办理货物运输相关手续等。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
    2023-05-07
    302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发生债的根据有几种: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主要有以下几种:1)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的行为。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它可能表现为得利人财产的增加,致使他人不应减少的财产减少了;也可能表现为得利人应支付的费用没有支付,致使他人应当增加的财产没有增加
    • 债发生的根据主要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31
      1、合同之债。《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普遍的根据。 2、侵权行为之债。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非法侵害公民或法人的财产所有权、人身权利或知识产权的行为。《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3、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取得不应获得的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民法典》第
    • 简述债权的发生根据简答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8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以及相关的法律规范的规定,能够引起债权的发生的法律事实,即债权的发生根据,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的行为。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它可能表现为得利人财产的增加,
    • 债务的发生根据是指什么什么法律事实引起债的侵权的事实有哪些情形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3
      债务的发生根据,也称债务的发生原因,是指引起债的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可以引起债的产生的法律事实有:合同。当事人通过合同的形式,设定债权、债务;单方允诺。当事人单方面向相对人作出的某种承诺,如悬赏广告等;侵权行为。基于侵权人的不法侵害而形成的侵权之债;无因管理。基于无因管理人的管理行为而形成的债务;不当得利。基于无合法根据受有利益而致他人遭受损失而形成的债务;缔约过失。因缔约人未以尽到缔约义务而
    • 继承发生的事实根据是基于什么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7
      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未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也死亡的,其应得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转继承的发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必须要有两个死亡的事实,即被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死亡,并要求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二是当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的遗产尚未分割。三是必须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所以转继承发生的事实根据是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