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能否拒绝受理公司的起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14:43:40 59 人看过

一、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行为;

(二)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三)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四)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五)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第二条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国家行为,是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实施戒严和总动员等行为。

第三条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该行政机关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决定。

第五条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的“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中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通过的规范性文件。

二、人们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受理案件:

一、案件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也就是说根本不属于法院管的事情,比如你针对国家的立法行为、外交行为、军事行为提起诉讼,任何一个国内法院不会受理。

二、案件不属于该法院受理范围;属于法院管,但不属于这个法院管的事,比如地域或级别管辖不对,你应该到北京法院去起诉的事情结果到香河法院来起诉了,这里的法院就可以拒绝受理。

三、案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比如说诉讼主体不适格,婆婆去法院起诉要求儿子和儿媳离婚,法院不会受理,因为原告不符合主体资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20: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员工拒绝公司调动能否被迫接受
    一、员工拒绝公司调动能否被迫接受员工拒绝公司调动不能被迫接受。公司调岗降薪员工不同意通常是不能强制执行的。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1.双方协商一致;2.采取书面形式。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二、对调岗不服能仲裁吗岗位调动不同意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岗位调动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够进行调岗。如果强制调岗劳动者不同意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就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处理。调岗是对劳动合同重要事项的变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协商一致。三、单位具备单方调岗的情形1.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调岗;这种情形单位得举证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不能是口头上认为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以及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
    2023-09-03
    134人看过
  • 司法鉴定拒绝受理的条件
    1、委托要求超出本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2、送鉴的鉴定材料不具备鉴定条件的,或者与鉴定要求不符的;3、委托鉴定的主体不具备法定条件的。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通则规定的。一、司法鉴定打印时间为多久?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2、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3、如果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时间,出具鉴定报告。4、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是不计入到鉴定时限的。如果是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没有按时、充分的
    2023-03-22
    452人看过
  • 公司起诉,哪个法院受理?
    告公司去被告所在的法院,具体如下: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告公司不发工资去哪里告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有关部门接到投诉后,首先应该对此进行立案,然后去相关的公司调查了解。如果用人单位确实有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行政部门可以对单位作出警告,如果单位仍不支付工资,可以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如果投诉无果,还可以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
    2023-07-03
    409人看过
  • 人民法院对于起诉是否必须受理
    自201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新的民诉法解释,随后立案登记制的实施,使得大家对民事诉讼法的讨论越来越多。那么人民法院对于起诉是否必须受理?我国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起诉,必须受理;但对于下列起诉,人民法院可以分别情形,予以处理:1、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属于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比如调动工作、颁发奖金、分配住房等纠纷应向有关的主管部门申请解决。4、对不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判决、裁定是人民法院行
    2023-06-14
    416人看过
  • 受委托法院能拒绝执行吗
    一、受委托法院能不能拒绝执行焦作市王先生咨询:我有个案件申请焦作市某区人民法院执行,并交纳了执行费用,但被执行人的财产在信阳市息县,焦作某区人民法院就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委托息县人民法院执行。但我去息县人民法院询问案件执行情况时,息县法院却说焦作某区法院委托执行方式不对,应先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转到他们院执行。息县法院说自己有权拒绝接受委托,不予执行,还提到执行费用问题,要再次收取执行费。请问,息县法院的做法对吗?律师解答:信阳市息县人民法院的做法是不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9条规定:“被执行人、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也可以直接到当地执行。直接到当地执行的,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当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当地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要求协助执行。”结合法院的相关工作程序,接受申请的法院可
    2023-05-31
    110人看过
  • 法院为什么会拒绝受理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是: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
    2023-07-06
    257人看过
  • 公司拒绝承揽合同能够起诉吗
    要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根据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一、合同中的违约诉讼机构怎么确定?合同中的违约诉讼机构的确定方式如下: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5、补偿贸易合同,
    2023-06-23
    158人看过
  • 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起诉书能请律师吗
    一、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起诉书能请律师吗在进行起诉活动时,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均可委派一至两名诉讼代理人参与其中。依照相关规制,以下类型的人员可以被赋予代理权限:1.具有律师资质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的人士;2.与当事人存在近亲属关系或雇佣关系的人员;3.由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相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第六十二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二、保险公司拒赔间接费用算谁的在处理理赔业务的过程中,保险公司通常
    2024-07-13
    216人看过
  • 能否在受理材料中直接起诉经办人拒绝开证明的情况?
    可以。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到工商局查询你所在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再携带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到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所以一般来说都是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如果不满意的话,就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行政复议前置直接起诉法院会受理吗行政复议前置直接起诉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申请复议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
    2023-07-15
    188人看过
  •  法院能否拒绝终结执行?
    在民事执行程序中,法院有权决定是否终结执行程序。终结执行是指由于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无法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整个执行过程。如果因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此外,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立即生效。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有权决定是否终结执行程序。终结执行是指由于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无法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整个执行过程。因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素材】法院有权决定是否终结执行程序,当事人是否同意?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有权决定是否终结执行程序,当事人是否同意。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终结执行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
    2023-08-27
    139人看过
  • 法院拒绝受理强拆怎么办?
    法院拒绝受理强拆,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行政诉讼法院立案有哪些规定1、起诉(1)起诉的条件。①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②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即起诉需明确指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即起诉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请求以及提出这些请求的事实根据,包括案件事实和证据;④属于人民
    2023-06-19
    372人看过
  • 能否拒绝接受遗赠?
    受遗赠人可以放弃接受遗赠。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受遗赠人的义务1、在附义务的遗赠中,受遗赠人完成义务后方能接受遗产;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示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2、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那个缴纳的税款和债务;3、受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损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特留份额;4、依法缴纳不动产契税。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
    2023-08-13
    288人看过
  • 行政诉讼被法院拒绝受理应如何处理
    一、行政诉讼被法院拒绝受理应如何处理行政诉讼案件法院无正当理由不受理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该法院改正。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起诉状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
    2023-09-11
    444人看过
  • 法院拒绝受理离婚申请的原因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情形: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三、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民事诉讼法院不受理怎么办?应当出具收据。如果不立案,又不出具收据,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投诉。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
    2023-07-04
    6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孩子拒绝赡养父母起诉官司能否受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12
      收集对方不赡养老人的证据,然后写好起诉状,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
    • 人民法院拒绝受理的规定是哪些呢?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3
      人民法院拒绝受理的规定是第一条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 第三条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
    • 离婚诉讼遭法院拒绝受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5-01-18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通过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则应准许离婚。以下情形之一出现,调解即行终止: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若一方被宣
    • 法院不受理的案件能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2
      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 法院拒绝受理可以投诉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12
      据我所知,拒绝受理,可以投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