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孩子抚养费管辖地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8:11:39 149 人看过

追索孩子抚养费的管辖地一般确定为案件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案件中有几个被告或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一、要起诉对方,到哪里去起诉

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规定了一些具体管辖条款,具体要看起诉涉及的纠纷是什么,标的是什么,从而确定管辖法院。

二、赡养纠纷是法院管辖吗

赡养费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若几个被告不在同一管辖地区的,可以由原告的住所地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三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追索抚养费案件的管辖地的规定

追索抚养费案件管辖地的确定:

1、应当到被告居住,工作,或者生活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起诉;

2、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3、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12: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费相关文章
  • 如何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首先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向女方追索。其次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让法院通过判决书的形式来确认离婚协议中孩子抚养费的承担约定,法院判决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如对方再不主动履行,你可依据此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标准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方面: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一、男方不给抚养费法院能够强制执行吗男方不给抚养费法院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索子女抚养费,如果不成,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索子女抚养费。法院判决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如对方再不主动履行,可依据此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也可以根据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条款,向另一方追索子女抚养费,如果不成,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给付孩子抚养费,当然也可以向法院另行起诉追索子女抚养费。二、离婚了男方不给抚养费可以法院强制
    2023-03-30
    64人看过
  • 追索抚养费的案件管辖是怎样的?
    确定抚养费案件管辖权的确定:应当向被告居住、工作或者生活一年以上的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3、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同一诉讼的几名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内的,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追索抚养费的案件管辖是哪里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
    2023-08-06
    489人看过
  • 追索抚养费管辖法院有什么要求?
    1、追索抚养费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案件的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2、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一、离婚必须要给抚养费吗?“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是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
    2023-06-26
    245人看过
  • 子女抚养费纠纷案件管辖问题探究:如何确定?
    起诉支付子女抚养费管辖法院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1、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2、特别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
    2023-07-18
    295人看过
  • 孩子多久可以申请追索抚养费
    子女追诉抚养费的时效是不适用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未成年子女有权利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未成年子女对于在未成年之前的抚养费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离婚孩子抚养费多久到夫妻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一般会给到被扶养人满十八岁成年时止。特殊情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需要父母抚养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
    2023-08-04
    229人看过
  • 如何确定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标准一般有多
    确定孩子抚养权的方式有,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和法院判决两种方式。抚养费的数额计算标准如下: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标准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一、夫妻双方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夫妻双方离婚孩子抚养费计算标准如下: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标准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二、农村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大约多少钱农村孩子一个月抚养费是没有得到孩子的抚养
    2023-03-06
    464人看过
  •  询问关于孩子抚养费管辖地的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索孩子抚养费的管辖地应当到案件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案件中有多个被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追索孩子抚养费的管辖地应当到案件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案件中有多个被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孩 子 抚 养 费 案 件 管 辖 规 定针对“法院管辖”和“孩子抚养费起诉管辖”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对于抚养费的诉讼,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
    2023-10-06
    87人看过
  • 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如何追加孩子的抚养费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以下两种: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一、抚养费能否增加当事人能要求增加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或者是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情形的,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追加抚养费起诉胜算几率大吗?法官会要结合具体案情做出具体判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以下两种:(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
    2023-03-10
    184人看过
  • 如何确定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管辖法院
    一、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打官司需要哪些证据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仲裁委员会不受理的,提供不受理决定书或其他证明;2、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送达日期的证明;3、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关于雇佣关系的证明;4、工作起止日期的证明;5、劳动者的考勤记录或其他证明出勤情况的证据;6、工资标准的证明;7、加班情况及工资标准的证明;8、的劳动报酬具体数额的证据;9、单位的工商资料或其他证据;10、根据案件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据。二、追索劳动报酬诉讼费诉讼费用的交纳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明确的规定了,涉及劳动争议的案件的诉讼费是10元一件,并且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
    2023-04-03
    357人看过
  • 追偿抚养费管辖地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追索孩子抚养费的管辖地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到案件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案件中有几个被告或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离婚后能不能追偿抚养费离婚后可以追偿抚养费。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父母有义务抚养和教育孩子;子女有义务赡养和帮助父母。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费用的金额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
    2023-07-29
    220人看过
  • 如何确定涉外抚养权纠纷的管辖
    涉外抚养权纠纷案件可以由中国法院管辖的情形有四种:一、原告是中国人,无论被告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均可以在中国提起抚养权纠纷诉讼;二、原告是外国人但在中国有住所,无论被告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均可以在中国提起抚养权纠纷诉讼;三、被告是中国人,无论原告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均可以在中国提起抚养权纠纷诉讼;四、被告是外国人但在中国有住所,无论原告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均可以在中国提起抚养权诉讼。涉外抚养权纠纷在中国的管辖法院1、一般确定由案件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案件中有几个被告或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
    2023-07-23
    229人看过
  • 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1、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4、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一、男方净身出户有抚养权吗1、男方净身出户有抚养权。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
    2023-03-03
    414人看过
  • 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抚养权的规定
    一、哺乳期内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尚在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因为对婴儿的成长发育最有利的哺乳方式是母乳喂养,抚养权的最大原则就是以孩子的最佳利益出发,因此只要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都应该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二、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仍是对事物认知阶段,母亲往往比父亲更有耐心,更需要母亲的关爱,因此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2、母方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同时父方也有等同或者更加优异的扶养条件并请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此外,如果父母双方通过协议确定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将子女的抚养权归父方。三、两周岁及以上的孩子抚养权问题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已经对这个世界的许多
    2023-02-22
    282人看过
  • 如何追加抚养费,追求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如何追加抚养费,追求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孩子,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1款中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12款中指出“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应如何确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
    2023-06-04
    178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费
    词条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抚养费
    相关咨询
    • 有关追索抚养费案件管辖老人如何追索赡养费?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6
      追索抚养费案件管辖中子女应对老人进行生活上照料,帮助年迈体衰的父母解决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困难,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父母,如果子女不尽到照料义务,而父母的收入又不足以支付保姆费用的,父母有权力要求子女承担该部分费用。 精神上慰藉是指满足老年人精神上、心理上的需求。但是该义务不能要求子女强制履行,只能靠社会道德和社会伦理来调节。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父母有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经济收入,或者成年子女
    • 如何追索孩子的抚养费, 追索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8-19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孩子,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1款中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 什么是追索抚养费管辖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28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可以在女儿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以上是针对于您的追索抚养费管辖权的有关回答。
    • 子女抚养纠纷的管辖,离婚子女抚养费如何确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5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中明确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索要抚养费案件管辖地应该怎样确定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8
      一般索要抚养费案件管辖根据我国基本实行的“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如提起诉讼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但对部分特殊情况也规定了“被告就原告”和当事人可以选择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