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的规定,新闻机构撤销,其原已申领的新闻记者证同时注销。该新闻机构的主管单位负责收回作废的新闻记者证。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新闻记者证遗失后,持证人须立即向新闻机构报告,新闻机构须立即办理注销手续,并在新闻出版总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
需要重新补办新闻记者证的,可在刊登公告一周后到发证机关申请补领新证,原新闻记者证编号同时作废。
第二十三条新闻机构撤销,其原已申领的新闻记者证同时注销。该新闻机构的主管单位负责收回作废的新闻记者证,交由发证机关销毁。
虚假宣传构成欺诈的认定
1、对比虚假宣传与欺诈,共同点显而易见,不实信息的广而告之,自然影响了消费者对真实信息的获知,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左右了消费者的意思表示。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消费欺诈尤其是服务欺诈,正是由经营者的虚假宣传所构成,但法律后果的截然不同,决定了并非所有虚假宣传行为均能认定为经营者的欺诈。实务中,何种行为构成欺诈,尤其是何种虚假宣传可认定为欺诈行为,进而能主张惩罚性赔偿,成为难点。
2、如前所述,经营者作虚假宣传,面临向消费者以及其他经营者赔偿的双重风险。尽管《消法》范畴与反不正当竞争法范畴内对虚假宣传认定的标准有所不同,但二者的赔偿均系对受害人损失的填补。而立法针对欺诈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主要目的,不在于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却在于惩罚有严重恶意的行为,并吓阻这种违法行为的发生。从赔偿的功能上讲,其主要作用在于威慑或阻遏,而不在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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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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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闻出版机构及其新闻记者编发虚假新闻损害公共利益的,如何处罚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5《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 (一)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违反本规定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可采取下列行政措施: 1.通报批评; 2.责令限期更正; 3.责令公开检讨; 4.责令新闻机构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 (二)新闻记者编发虚假新闻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或者发表失实报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问题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据《出版管理条例》、《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给予警告;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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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记者受贿怎么判刑?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9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 1、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可以并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l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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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转载是否构成新闻侵权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15《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也就是说,转载新闻是不构成侵权的,但是这个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1、新闻的范畴要搞清楚,不是所有的出现在报纸、网站上的资料都是新闻; 2、以什么方式进行转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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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新闻出版由哪个机构审批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30中央在京单位创办期刊并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系统创办期刊并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其他单位创办期刊并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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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的信息是新闻的一种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2这要看时事新闻披露的信息,如果是发挥新闻让社会知晓的功能,当它是新闻、起到新闻的作用的时候,应当比一般的作品更宽容,应该迅速让公众知道,比如国际上、国内上发生的重大事件,如果过于强调保护,转载要收费,这就违背了新闻的主旨和指导思想。但是当新闻已经不成为新闻了,当它已经没有新闻的功能,这些图片的作品功能更加被强调的时候,我个人认为,它就应该享有对作品保护的需要。 怎么去处理实际问题,还需要看具体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