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管辖又称“民事审判管辖”。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基于管辖权而产生,是对民事案件审判权的一种“恒定”,法院对于没有管辖权的民事案件无权审理。各国法律规定管辖不尽一致,一般按三种不同的标准划分:以法律规定和法院裁定为标准,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法定管辖又可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裁定管辖又分为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2)以强制规定和任意规定为标淮,分为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
(3)以诉讼关系为标准,分为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管辖一经确定,法院取得对案件的审判权,当事人不能去其他法院起诉或应诉。
主管只划定了民事审判权作用的范围,只解决了哪些纠纷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受理,而未解决具体由哪个法院来受理这一纠纷。我国的法院有四级,除最高人民法院外,每一级都有许多个,因此,在解决了某一纠纷属于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的问题后,接着就需要对属于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的纠纷作进一步划分,将它们具体分配到各个法院。这意味着需要做两次分配:第一次分配发生在不同级别的法院之间,通过分配明确四级法院各自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第二次分配是在第一次基础上进行的,也是在同级法院之间进行的,任务是将通过第一次分配划归本级法院受理的一审民事案件进一步分配到同一级中的各个具体法院。管辖制度正是通过这样的分配来使民事审判权得到具体落实的。
主管与管辖是民事诉讼中具有密切联系的两个概念。主管先于管辖发生,它是确定管辖的前提与基础,只有首先确定某一纠纷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后,才有必要通过管辖将它具体分配到某个法院,而管辖则是对属于法院民事诉讼主管范围案件的具体落实,确定由哪个法院来具体行使审判权。
-
刑事诉讼的审判管辖具体内容
72人看过
-
合同诉讼管辖的具体分类
371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的诉讼标的具体指什么
311人看过
-
指定管辖有几种情况,指定管辖具体的条件
302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的特别程序是否具有管辖权
448人看过
-
劳务派遣合同的诉讼管辖是指什么?
201人看过
-
离婚诉讼管辖权指的是什么?有什么具体规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9这是确定离婚诉讼管辖权的一般原则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
-
新的民事诉讼法什么是管辖权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04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
民事诉讼法常识:管辖权异议是指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8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
-
新民事诉讼对合同管辖权具体会是怎样的啦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31、有约定管辖的,按约定管辖处理,但约定管辖不得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没有约定管辖的,一般情况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管辖 3、对于其他类型的合同纠纷,管辖地还有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刑事诉讼协议管辖的具体规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0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的案件。”一人犯数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管辖的,全案由上级法院管辖。对于一人犯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管辖的,全案由上级法院管辖。《修正案》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