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核死刑案件应当全面审查什么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7 20:24:36 168 人看过

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

(一)被告人的年龄,有无责任能力,是否怀孕的妇女;

(二)原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三)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

(四)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

(五)有无法定、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六)其他应当审查的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核准权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八条死缓核准权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九条死刑复核的合议庭组成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第二百五十条死刑复核的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第二百五十一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9: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在死刑案件中对勘验、检查笔录应着重审查的内容
    办理死刑案件,对勘验、检查笔录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一)勘验、检查是否依法进行,笔录的制作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勘验、检查人员和见证人是否签名或者盖章等。(二)勘验、检查笔录的内容是否全面、详细、准确、规范:是否准确记录了提起勘验、检查的事由,勘验、检查的时间、地点,在场人员、现场方位、周围环境等情况;是否准确记载了现场、物品、人身、尸体等的位置、特征等详细情况以及勘验、检查、搜查的过程;文字记载与实物或者绘图、录像、照片是否相符;固定证据的形式、方法是否科学、规范;现场、物品、痕迹等是否被破坏或者伪造,是否是原始现场;人身特征、伤害情况、生理状况有无伪装或者变化等。(三)补充进行勘验、检查的,前后勘验、检查的情况是否有矛盾,是否说明了再次勘验、检查的原由。(四)勘验、检查笔录中记载的情况与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等其他证据能否印证,有无矛盾。
    2023-06-11
    135人看过
  • 检察院应当对和解案件审查哪些内容
    1、人民检察院对刑事和解案件,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以下内容:(1)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和解;(2)犯罪嫌疑人是否真诚悔罪,是否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数额与其所造成的损害和赔偿能力是否相适应;(3)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是否明确表示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谅解;(4)是否符合法律规定;(5)是否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6)是否符合社会公德。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九十七条一、达成刑事和解后可以反悔吗首先,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后,因为是在在司法机关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的,具有准司法效力。所以,通常是不允许反悔的,双方要积极履行协议。并且,实践中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行为会按以下处理:1、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甚至逃避的,会被严肃追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法律责任,具体会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2、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和解协议情
    2023-02-07
    308人看过
  • 死刑复核是全案移送吗
    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案件进行复核的时候,一般是将全部案件材料进行移送的。一、死刑什么时候复核,有什么程序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特殊程序。一般的刑事案件(主要指公诉案件),大致经过立案、侦查、起诉、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执行程序,这是普通程序。此外,对于判处死刑的案件,还要经过专门的复核核准程序;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当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纠正,这些是特殊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尤以其独特的审判对象和核准权的专属性等特征既区别于普通程序,又不同于其他特殊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审核准所遵循的特别审判程序,是其在人民法院内部实行的一种对死刑案件的特别监督程序。应该说刑事诉讼法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特殊程序性规定体现了立法者对有关死刑案件的特别审慎的态度,有利于贯彻少杀、慎杀。二、死刑复核程序有哪些规定死刑复核程序的规定主要如下:1、
    2023-06-22
    166人看过
  • 死刑案件,对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应着重审查的内容
    对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一)讯问的时间、地点、讯问人的身份等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讯问被告人的侦查人员是否不少于二人,讯问被告人是否个别进行等。(二)讯问笔录的制作、修改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讯问笔录是否注明讯问的起止时间和讯问地点,首次讯问时是否告知被告人申请回避、聘请律师等诉讼权利,被告人是否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捺指印,是否有不少于二人的讯问人签名等。(三)讯问聋哑人、少数民族人员、外国人时是否提供了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或者翻译人员,讯问未成年同案犯时,是否通知了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其法定代理人是否在场。(四)被告人的供述有无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的情形,必要时可以调取被告人进出看守所的健康检查记录、笔录。(五)被告人的供述是否前后一致,有无反复以及出现反复的原因;被告人的所有供述和辩解是否均已收集入卷;应当入卷的供述和辩解没有入卷的,是否出具了相关说明。(六
    2023-06-11
    134人看过
  • 对于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审查哪些主要内容
    《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一)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证据之间有无矛盾;(二)第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三)在侦查、起诉、第一审程序中,有无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四)上诉、抗诉是否提出了新的事实和证据;(五)被告人供述、辩解的情况;(六)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以及采纳的情况;(七)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裁定是否适当;(八)第一审法院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意见。
    2023-04-15
    345人看过
  • 死刑复核规定的制定和内容
    死刑复核规定如下:1、死刑审查制度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审查;2、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交审判或者返还审判;3、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被告不上诉的,判处死刑的第二审被告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批准。死刑死刑复核规定关于死刑复核的规定是:死刑复核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掌握,核准通过后才能执行死刑。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是,由享有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2023-07-08
    330人看过
  • 一审判死刑的几日内复核
    一、一审判死刑的多少日内复核1.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一审死刑后最高人民法院在多少天内复核是没有规定的,死刑复核不受时限限制。2.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四十四条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三)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
    2023-06-11
    54人看过
  • 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吗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就有着关于死刑的废除趋势。1977年,16个国家废除死刑。现今有95国明确废除死刑,9国规定只在特殊环境下执行死刑(比如战争),有35国虽然规定死刑但近10年内并无死刑执行案例。剩下58国仍然保留死刑[2]。[3]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有枪决、绞刑、斩首、电刑
    2023-04-21
    406人看过
  • 死刑复核案件的环节
    死刑复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规定将《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四章(侵犯公民
    2023-02-24
    368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审查,应该审查什么内容?
    合同审查就是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当事人的约定对合同的内容、格式进行审核。要审查合同如何成立或者是否成立,如何生效,或者是否生效,有无效力待定或者无效的情形,合同权利义务如何终止或者是否终止,相应的合同约定或者条款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会产生什么样的民事法律关系,什么样的行政法律关系,什么样的刑事法律关系。合同审查的首要目的是为了规避当事人的合同风险,包括刑事风险、行政风险、民事责任风险,这些风险的成因来自合同无效及约定不明。想通过合同审查为当事人规避风险,需要对当事人的交易资格进行审核及其真实意思进行梳理,才能比较有效规避合同风险。律师补充:对合同的主体、交易资质、合法性进行审查后,在确认合同有效的前提下,认清当事人的合同地位后,以促成交易、规避合同风险为目的进行合同审查。鉴于此,合同审查的理由与内容、审查方法就成了合同审查不可回避的问题。合同条款的审查,就是全面细致地对合同条款逐一审查,
    2023-05-07
    337人看过
  • 死缓减刑需审核哪些内容
    审核内容:1、原判死缓罪犯,服刑是否满2年;2、服刑期间是否有故意犯罪行为或重大立功表现,是否具备《刑法》第50条之规定;3、原判无期罪犯是否服满2年,是否具备《刑法》第78条之规定;4、罪犯服刑期间获得的考核奖励情况。办事程序:1、专干初审监狱呈报减刑材料;2、审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3、狱政处处长审核。监管措施:1、监狱呈报前,公示拟报名单;2、省局审核后,报请省高院裁定;3、省高院裁定后,由各监狱公布结果;4、日常检查与监督。死缓罪犯减刑的依据是什么(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1994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符合法律规定的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条件的,二年期满时,所在监狱应当及时提出减刑建议,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6-11
    447人看过
  • 自诉案件二审全面审查吗
    首先,会不会全面审查,这是有条件的,全面审查必须既要对原审法院所认定的事实是否正确进行审查,又要对其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进行审查,其次既要对上诉或抗诉的部分进行审查,又要对未上诉或抗诉的部分进行审查,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既要对已上诉的被告人的问题进行审查,又要对未上诉的被告人的问题进行审查;既要对被提起上诉或抗诉的被告人的问题进行审查,又要对未被提起上诉或抗诉的被告人的问题进行审查。概言之,就是应对共同犯罪中的所有被告人的问题进行审查。《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
    2023-04-15
    175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需要复核哪些内容
    一、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需要复核哪些内容复核死刑案件,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1、被告人的年龄,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是否系怀孕的妇女;2、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3、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4、原判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5、有无法定、酌定从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6、诉讼程序是否合法;7、其他。二、我国法律对死刑复核做出了哪些规定《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
    2023-06-19
    337人看过
  • 报请复核死刑、死刑缓期执行的报告包括什么内容
    1、报请复核死刑、死刑缓期执行的,应当提交案件综合报告。案件综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告人、被害人的基本情况。被告人有前科或者曾受过行政处罚、处分的,应当写明;(二)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案件曾经发回重新审判的,应当写明发回重新审判的原因、时间、案号等;(三)案件侦破情况。通过技术调查、侦查措施抓获被告人、侦破案件,以及与自首、立功认定有关的情况,应当写明;(四)第一审审理情况。包括控辩双方意见,第一审认定的犯罪事实,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意见;(五)第二审审理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情况。包括上诉理由、人民检察院的意见,第二审审理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认定的事实,证据采信情况及理由,控辩双方意见及采纳情况;(六)需要说明的问题。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另案处理的同案犯的处理情况,案件有无重大社会影响,以及当事人的反应等情况;(七)处理意见。写明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的意见。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
    2023-02-17
    22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死刑复查要全面审查吗? ?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06
      死刑复核要全面审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死刑复审需要全面复查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24
      死刑复核要全面审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死刑复核要全面审查吗,具体规定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25
      死刑复核要全面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
    • 如何复核死刑案件具体审查哪些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5
      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 (一)被告人的年龄,有无责任能力,是否怀孕的妇女; (二)原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三)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 (四)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 (五)有无法定、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六)其他应当审查的情况。
    • 死刑复查没审核怎么办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04
      死刑审查不合格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改判。在死刑审查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死刑审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