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丧葬费:丧葬费赔偿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比如,2016年河南省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9505元,那么丧葬费赔偿数额就是49505126=24752.5元。
2、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赔偿数额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比如,2017年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557.86元,受害人为65周岁,且为城镇户口,相应死亡赔偿金赔偿数额为:29557.86{20-(65-60)}=443367.9元。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数额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比如,2017年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9422.27元,某受害人为城镇户口,上有一62岁老母,下有一6岁女儿,受害人兄弟姐妹共5人,受害人配偶健在且具备劳动能力。那么相应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数额为19422.27(18-6)2+19422.27{20-(62-60)}5=186453.79元。
4、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院可以根据以上因素酌情判定数额,建议起诉赔偿数额可以在50000-100000之间。
5、误工费:主要包括受害人住院期间亲属护理费(针对交通事故中非当场死亡的情况、还会产生相应的医疗费)、办理丧事误工费。可以按实际误工损失、行业平均收入或护理行业收入标准计算。2016年河南省居民服务业平均收入为36848元。
6、交通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必然产生交通费损失,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在外地的还会产生住宿费损失,按照实际损失计算,或由法院酌情判定数额。
二、赔偿比例:上述赔偿项目实质上指的是损失数额,并不等于最终赔偿数额。最终赔偿数额的确定涉及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如,某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且负事故次要责任,造成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共计709612.33元,对方为机动车,投保交强险和50万商业三责险。那么最终赔偿情况应当是这样的:交强险先赔偿110000元;商业险在限额内进行赔偿,即(709612.33-110000)70%=419728.63元。
19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需要按下列赔偿项目进行赔偿:
1、死亡赔偿金,各地标准不一样,但地区内无变化。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8、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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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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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项目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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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交通事故死亡补偿标准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7关于2021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北京我有一定的了解,具体如下: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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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2014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10一般要赔偿70%,赔偿的项目及标准是: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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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辽宁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7先在事故认定中争取认定肇事方全责,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死者家属可根据死者户口性质、年龄及被扶养人情况要求赔偿。辽宁地区城镇户口死亡赔偿金大约62万元,60周岁以上的,赔偿金递减;死者有抚养或扶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无生活来源、无生活能力的老人等,可要求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具体计算数额也与户口、年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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