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归属:工伤受伤者是否应承担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27 12:00:17 113 人看过

根据工伤保险制度,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这意味着,只要被认定为工伤,就不需要对伤者承担责任。因为劳动环境本身就具有危险性,劳动者受到事故伤害很难完全避免的。所以工伤保险在补偿工伤职工时不追究受害人责任,都应依法得到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制度,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这意味着,只要被认定为工伤,就不需要对伤者承担责任。因为劳动环境本身就具有危险性,劳动者受到事故伤害很难完全避免的。所以工伤保险在补偿工伤职工时不追究受害人责任,都应依法得到赔偿。

工伤保险补偿受害,不追究事故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工伤保险补偿受害,不追究事故责任。但是,如果事故责任者逃匿或者拒绝或者无法确定事故责任者,则工伤保险补偿仍然可以追偿。因此,工伤保险补偿受害,不追究事故责任,但是事故责任者逃匿或者拒绝或者无法确定事故责任者,工伤保险补偿仍然可以追偿。

工伤保险制度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被认定为工伤,就不需要对伤者承担责任。工伤保险在补偿工伤职工时不追究受害人责任,都应依法得到赔偿。但是,如果事故责任者逃匿或者拒绝或者无法确定事故责任者,则工伤保险补偿仍然可以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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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2日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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