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超越法定职权行为该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14:33:10 84 人看过

行政机关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超出了法规赋予其职权的范围的,不对行政相对人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机关超越职权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违反行政机关的分工职责;

(2)超越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地域范围;

(3)行政机关超过了一定的时间行使权力;

(4)行政机关超越了法律、法规规定的数额进行管理。

行政机关的主要职权

行政机关的主要职权:

1、行政机关的职权通常由宪法和法律规定,主要分执行与管理两个方面。

2、在执行方面,中央行政机关执行代议机关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地方行政机关除执行上述法律和决定外,还要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命令和本级代议机关的决议。

3、在管理方面,中央行政机关管理全国的内政、外交、军事等方面的行政事务,而地方行政机关则以管理内政事务为主,不管理外交事务,军事方面的管理事务也很少。

行政职权是指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依法定位到具体行政主体身上的国家行政权,是各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

法律依据:《中华共和国宪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机关承担行政侵权赔偿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具有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

第三、该违法具体行政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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