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继续犯时需要注意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1 09:04:18 338 人看过

第一,对继续犯的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继续犯跨越新旧法时,适用新法。

第二,共同犯罪的认定:在实施继续犯的过程中,只要行为没有终了,第三者知道真相参与犯罪的,一律成立共同犯罪。例如甲拐卖妇女、儿童,乙知道真相后提供帮助或者阻碍他人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已成立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共犯;再如,甲绑架被害人后,乙知道真相后负责看管被害人或者去被害人家领取赎金的,乙成立绑架罪的共犯。

认定诽谤罪需要注意什么

1、诽谤罪与治安违法行为的界限。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2、民事性质的名誉侵权行为,不仅在违法程度上轻于诽谤犯罪行为以及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而且还具有以下不同:

(1)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比如,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揭露得逼真,其侵权性质越为恶劣。

(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如:散布虚假消息,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等,目的是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这种行为即使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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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犯建立在一个故意犯罪实施一个危害行为的犯罪的基础上,主观上继续犯在长时间实行一个犯罪行为,并且一直对某一方或事不间断地侵害同一个,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一直持续地,其侵害的必须是法律保护的权益,继续犯也是在当时已经触犯某种罪行,达到构成全部危... 更多>

    #继续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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