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应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信息系统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1-11-16 12:11:29 93 人看过

发布部门:卫生部发布文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为了进一步贯彻《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我司组织研制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信息系统》软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信息系统》软件已经通过专家鉴定,具有较好的操作性,便于企业报送和卫生行政部门汇总上报。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企业在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中,应统一使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信息系统》,以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数据的兼容和有效传送。请各地组织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并积极参加软件应用的培训,以保证按时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有关《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信息系统》软件的购买、培训、技术服务等事宜,请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技开发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唐-艳,联系电话:010-83167533、67575551、67575552。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3: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202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有什么规定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有什么规定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如下:(1)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2)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3)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二、疑似职业病劳动者怎么维权疑似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存在患有职业病的可能,但是还没有明确的诊断结果,需要进一步检查。通俗来说,疑似职业病就是对疑似患有职业病劳动者是否患有职业病的一种观察。对于劳动者来说,疑似职业病虽然还未能明确诊断,但其与职业病的危害有着事实上的联系,因此疑似职业病也可以向劳动者进行索赔。疑似职业病劳动者维权方法及注意事项:1、发现疑似职业病时应及时告知用人单位进行检查,诊断、检查费用由用
    2023-11-22
    279人看过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采取哪两种方式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同时采取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用人单位应当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项目申报材料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申请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评估论证意见;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有符合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的审核意见;项目总体规划图,1:1万比例尺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涉及环保,水土保持、林业、农业、水利事宜的,要有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其他有关资料(如有关照片、影像资料等)。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上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六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同时采取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用人单位应当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本单位
    2023-08-04
    410人看过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最新版)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之内,出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用人单位申报后,因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哪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一、化学因素:有毒物质,如铅、汞、丁二烯、苯乙烯、高芳烃油,生产性粉尘,如石油焦粉尘、金属粉尘、水泥粉尘等;二、物理因素
    2023-07-18
    123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推广“城建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由建设部城建档案办公室组织、建设部遥感制图中心、北京卓方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城建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自2000年2月通过建设部鉴定以来,已有广东、辽宁、江苏、浙江、宁夏、青海等省、自治区的10多个城建档案馆使用。黑龙江省从今年起还开始在全省推广。从目前用户的反映来看,该软件具有规范性好,实用性强,功能完善,性能稳定,操作简单等特点,基本上符合城建档案管理的实际需要。对于软件存在的不足之处,开发人员正在进行修改升级。“城建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已被列入建设部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项目编号:D20004.为了尽快提高全国城建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避免城建档案管理软件的重复开发,并配合城建档案馆的达标升级工作,我们向全国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推荐应用“城建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凡尚未开展城建档案计算机管理的部门、且条件允许的,建议抓紧采用该软件。建设部二00一年
    2023-06-10
    240人看过
  • 关于推广应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07]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规范执法监察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促进执法公正,提高执法效率,进一步完善基层重要信息及时报送制度,进一步加快执法监察网络系统的建设,逐步实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信息化,部决定在全国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推广应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以下简称“系统”)。自2008年1月1日起,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84个重点城市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实时开通网络,全面应用“系统”。其他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早开通网络。在开通网络之前,也要应用“系统”开展案件查处等执法监察工作。开通网络的地方,要保障网络畅通,保证“系统”在网络环境下正常运行,确保执法监察数据通过网络逐级实时上传。尚未开通
    2023-06-10
    280人看过
  • 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既有利于全面了解和掌握职业病危害的状况,又能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执法有的放矢,为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有效监管监察提供科学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为切实履行好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能,确保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决定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为切入点,逐步推进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在或者产生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都要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的申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是指劳动者职业活动中可能在作业场所接触到的粉尘、化学性毒物、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有害因素。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见附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填报说明
    2023-06-09
    93人看过
  •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有什么要求?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一、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有哪些?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以下这些:(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五)对违反
    2023-06-21
    327人看过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公众意见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监督管理办法(草案)》日前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布,开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据介绍,按照2011年立法计划,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过程中,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反映,原来的申报内容过于细腻和繁多,在目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数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多数用人单位难以准确申报,这也在客观上制约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开展。此次修订改进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要求。原办法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这样规定的目的是通过用人单位的申报,使安全监管部门及时掌握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最新情况。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发现,大多数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对稳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等在较长时间内不会发生大的变化,每年一次申报只是申报原来的内
    2023-06-05
    313人看过
  • 东莞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批
    一、业务类型行政许可类二、办事事项名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批三、办事事项子项名称无四、申请的受理窗口东莞市卫生监督所受理发证科五、咨询电话和地址东莞市卫生监督所(东莞市城区学院路178号)电话:22625220六、办事事项的决定机关东莞市卫生局七、事项设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八、办事内容及申请条件1、由市镇两级人民政府审批或由市镇两级人民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审批、注册,不属卫生部、省卫生厅审查的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简称建设项目);2、由省卫生厅认定或委托市卫生局审查的建设项目;3、其它规定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的建设项目。九、申报所需的材料:1、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的公函(2份);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备案)申请书(2份);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2023-05-29
    185人看过
  • 职业病危害项目实行什么方法管理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另行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相关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余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一、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不包括什么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不包括同时设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是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适用对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
    2023-03-29
    372人看过
  • 信息产业部发布申报重大技术发明评选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06年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项目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管理办法》,为了做好2006年度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请各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和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按照《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管理办法》(已公布在信息产业部网站www.mii.gov.cn信息产业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栏目)的规定,认真组织好今年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参评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工作;(二)具体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请按照《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三)申报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要求填写《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项目申报书(2006)》(请从信息产业部网站www.mii.gov.cn信息产业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栏目下载),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四)申报书一式六份(至
    2023-06-05
    388人看过
  • 化工系统职业病报告办法
    发布部门:化学工业部发布文号:[89]化劳字第38号文第一条为掌握化工系统职业病发病情况,制定防治措施,保护职工健康,依据国家有关统计和防治职业病工作法规及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在县以上(包括县级)所属的全民、合资和集体企、事业单位实行。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职业病系国家现行职业病范围内所列病种。第四条职业病报告工作是化工工业卫生的重要统计工作。各级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造和篡改。各级化工部门要保证职业病统计报告准确及时。第五条职业病报告实行以地方化工企业、事业单位为主逐级上报的办法。化工企业、事业单位发生的职业病,均由所在地区的化工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第六条地方各级化工主管部门或指定相应的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所)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并应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第七条本办法规定的报表有《职业病季报表》(一、二、三)(
    2023-05-03
    453人看过
  • 关于印发“公路货运交易信息服务系统”推广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2001年1月9日至10日,部科技教育司在北京召开了“公路货运交易信息服务系统(95-04-05-01)”项目推广工作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纪要要求抓紧作好本单位的准备工作,并及时与项目第一承担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协调,确保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二○○一年二月十三日“公路货运交易信息服务系统”推广工作会议纪要为落实交通部《关于下达交通部科技进步“通达计划”2000年度执行计划的通知》(交科教发[2000]197号)中的项目,交通部科技教育司于2001年1月9日至10日,在北京召开了交通部科技成果“公路货运交易信息服务系统95-04-05-01)”推广工作会议。交通部科技教育司、公路司、综合规划司和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交通行业科技、运政等管理部门、相关企业以及成果推广承担单位交通部公路科研所和华夏交通在线的百余名领导和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即
    2023-06-08
    288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广使用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劳动99)应用软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加快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建设,我部组织开发了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劳动99)应用软件(以下简称软件)。软件面向劳动力市场管理和服务领域,包括就业服务、失业保险和统计分析三个模块,目前已完成前两个模块的开发工作,在部分城市试用后,反映良好。经我部研究,决定在全国推广使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城市新建信息网应使用该软件。目前已使用其他劳动力市场应用软件的地区,必须执行部颁应用软件系统数据项标准和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并负责解决自用系统与部推广软件的接口程序。劳动保障系统所属单位和劳动保障部门所建信息网网员单位用户,可免费使用软件,并可享受程序升级的优惠技术服务。二、我部将通过资格认证的方式,确定软件技术服务单位,按照《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劳动99)应用软件服务手册》(另行印发)中规定的标准,负责为用户提供软件安装和技术支持
    2023-06-09
    7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哪些职业病危害项目必须申报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9
      根据《职业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可导致诊断为职业中毒性肝病的化学毒物根据《职业性急性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可导致诊断为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的化学毒物。物理因素:高温、异常气压、振动、放射线、微波、高频等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炭疽杆菌、森林脑病病素、布氏杆菌等生物因素。皮肤损害因素:可导致接触性皮炎、过敏性皮炎、电光性皮炎、黑变病、痤疮、溃疡等职业性皮肤病的皮肤损害因素。眼部损害因素: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有哪些要求?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30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根据《申报办法》的修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相应修订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明确了申报内容。为提高申报工作效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研发了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用人单位应通过该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安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8条什么内容?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14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二)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三)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第15条有什么新规定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22
      用人单位有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哪些职业病必须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13
      一、职业病的分类 现有法定的职业病分10大类115种。 1、粉尘类:矽尘、煤尘、石黑尘、炭墨尘、石棉尘、滑石尘、水泥尘、云母尘、陶瓷尘、铝尘、电焊烟尘、铸造粉尘等各种粉尘。 2、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白内障、放射性肿瘤、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复合伤、根据《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