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辩护意见审查起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8 09:03:23 71 人看过

审判长,审判员:

受本案被告李XX的法定代理人易XX的委托,并受四川XX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本人作为上诉人李XX的辩护人参加本案上诉审理期间的辩护人,由于在一审期间,本人作为被告李XX的指定辩护人已经参加了本案的前期审理工作,故对本案的案情和基本事实已有较为深刻的了解,现依据相关事实及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希合议庭重视并采纳:

一审法院对本案的罪名定性不准,不宜定为聚众斗殴罪,而宜定性为普通的相互斗殴或者结伙械斗。

因为从聚众斗殴的本质特征来看,被告李XX是不具备的。根据刑法理论的相关解释,聚众斗殴罪所侵犯的主要不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而是用聚众斗殴行为向整个社会挑战,从而形成对整个社会秩序的严重威胁。因此,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公共秩序,才是聚众斗殴罪的本质特征。而被告李XX在参加被指控的聚众斗殴时仅是一个16岁的少年,是一个刚刚脱离父母监护的从外地而来绵的一个在饭店当小工的打工者,无论是从主观上,还是从客观上,都根本不具有所谓的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企图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活动来寻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这种公然藐视社会公德和国家法纪的心理状态。

未成年人保护和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而言,一审法院将本案上升为聚众斗殴罪,是有悖于《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及重教育重挽救的审判原则的。因为对未成年人过重的处罚,并不能达到教育改造的目的,相反会使这些未成年人对国家法律形成一种误解和仇视,形成破罐子破摔的烂泥心理。

从国家对聚众斗殴罪立法目的来看,该罪名主要是为了打击那些类似黑社会组织为了报复他人,称霸一方或者争夺势力范围等公然藐视社会公德和国家法纪的严重的犯罪行为。而对本案而言,如果上升到这个高度就有点曲解立法的本意了。

被告李XX在本案中所起的作用相当轻微,相反斗殴的对方组织者张波却应对这一斗殴行为和后果负完全责任。

在一审的庭审调查中已查明,李XX虽然当天因为受到张XX的无理斥责,而又当作龙XX的面,怕失去面子,故死充硬汉,硬着头皮应允了张XX的到XX河堤解决问题的提议。但他毕竟是个未成年人,根本没有财力物力和实力通过以武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因而就在当晚被告李XX就从主观上把这件事放弃了,在一审的庭审中也查明,当晚李XX正拿着酒杯等餐具准备上班,在过道上碰到张XX,于是胆怯地对张XX说今天晚上可不可以不去(XX河堤),哪知张XX一口回绝,说那不得行,我人都约好了,不去后果自负。从这一细节其实可以看出,李XX在此事中其实是相当被动的。而且这一点也可以从其到达现场的表现看出来,到达现场后,也是人高马大的张XX一方掌控着现场的局面,相比较而言,李XX一方在现场是势弱的,是胆怯的,是被动的。而李XX当时也是一直在旁边观看的,因为斗殴过程也就短短2分钟就因为另一被告向XX实然抽出刀子砍伤了人就此结束。因而李XX在整个斗殴事件中完全是被动的被迫的,而不像一审法院认定的那样将李XX列为策划者和组织者。如果是这样那为什么又不起诉另一嫌疑人张XX呢,这不是明显有失法律公平公正的理念吗。

一审中认定被告李XX持械斗殴证据严重不足。

在一审中,本辩护人已经提出本案中持械的责任应由被告向XX个人负责,而不应株连到被告李XX。理由有二:其一,被告李XX从始至终根本没有带过任何器械,包括一根木棒都没有带过,这在一审中是调查核实而得到证实的;其二,被告向XX持刀这一行为既没有与李XX商量共谋,也没有被李XX知晓或默许,只是在到达现场在向XX抽出来砍伤了人后,李XX才知道了向XX持械这一事实。

而一审法院不重事实和证据,将被告向XX持械伤人的责任也判由李XX承担,这明显有悖罪刑相适应和罪责自负的法制原则。而在量刑上,持械与否是有明显的差异,这就导致了刑罚明显偏重的法律后果。

故希二审合议庭充分考虑这一事实,依法作出改判。

被告李XX是未成年人,原判2年的实刑明显偏重,更不利于被告的教育和改造。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之三款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应从轻或减轻判处,而根据本案中被告李XX的作用、性质及情节来看,也应属情节显著轻微,判处2年的刑罚应属偏重。

综上所述,鉴于从立法精神来讲,被告李XX的行为尚不宜定性为聚众斗殴罪,从被告李XX在本案的情节来看也属显著轻微,整个斗殴事件他是处于被动的被迫的地位,加之一审中认定李XX持械缺乏主要证据。而根据李XX系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故希二审法院依法改判,判决被告李XX的行为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

聚众斗殴罪律师辩护点是什么

(一)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

1、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可作“无罪辩护”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情形大致有三种:

(1)刑法不认为犯罪的。

(2)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

(3)刑法不予追究的。

2、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辩护的法定理由。

3、罪轻辩护的法定理由。

4、注重抗辩从重处罚的理由。

(二)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

1、性质上的酌定情节。从法理上讲,相对于直接故意的间接故意,相对于积极作为的消极不作为,都是司法实践中经常考虑的从轻处罚酌定情节

2、主观恶性程度的酌定情节。民事纠纷引出的刑事犯罪相对于偶发的刑事犯罪,突发性犯罪相对于预谋性犯罪,出于义愤的犯罪相对于无缘无故的犯罪,处罚都轻重有别。

3、犯罪后因交代罪行或退赃而形成的酌定情节。

4、犯罪次数上的酌定情节。相对于惯犯的偶犯,相对于累犯的初犯,都是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

5、实得利益方面的酌定情节。

6、量刑平衡方面的酌定情节。我国黾未实施判例法,但法院往往都要考虑上级法院和本院对同类案件的量刑,还要考虑同案各被告如何拉开档次的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18: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无罪辩护相关文章
  • 聚众斗殴罪辩护意见是怎样的
    刑事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受本案第二被告何某委托,江苏**律师事务所东海分所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辩护人依据事实与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望法院量刑时予以采纳。辩护人对XX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何某涉嫌聚众斗殴罪名没有异议,但何某存在诸多法定的、酌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对其可以从宽处罚。一、被告人何某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本案中,公诉机关在起诉中已经认定第二被告人何某系从犯。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与主犯相比,无论是主观恶性还是客观危害都要轻一些,所以对于本案的从犯何*喜,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犯罪开始时何某无互殴故意,在斗殴过程中产生的互殴故意1、从犯罪的意思联上及纠结的人员上,宋*军一方是联系赵*刚让召集了二十多人,然而何*喜在斗殴之前无任何犯罪联络。卷宗115页,宋*军的笔录记载“这是我想到如果不带工具打架会吃亏,我
    2023-04-17
    110人看过
  • 聚众斗殴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员:根据《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受广州市海珠区法律援助处的指定,指派王欢律师担任被告人魏某的一审辩护人。接受指派后,辩护人开庭前认真研究了海珠区人民检察院穗海检诉[2008]0424号起诉书,详细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并依法会见了被告人,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对于《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魏某构成聚众斗殴罪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对被告人魏某的量刑有以下建议:1、被告人魏某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被告人魏某是未成年人,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魏某的出生日期为1990年9月23日,犯案时间为2008年1月6日,被告人犯案时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2、被告人魏某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酌定情节。被告人魏某参与聚众斗殴的行为虽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九
    2023-04-22
    416人看过
  • 聚众斗殴罪辩护意见书应该怎么写?
    一、聚众斗殴罪辩护意见书应该怎么写?聚众斗殴罪辩护意见书应该首先说明所受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其次,指出被告人的行为与事实、法条不相符合的等,最后,写明辩护律师的姓名,以及时间。审判长、审判员: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有关规定,XX律师事务所接受天津市XXXX公司的委托,指派XXX律师作为本案被告人XXX的辩护人参加今天的法庭审判活动,依法履行辩护职责。本辩护人在开庭前,详细地研究了控方的起诉书和有关证据材料,并就本案有关事实和情节进行了必要调查,刚才又参加了法庭调查,现对本案事实有了较全面的了解。为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现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二、具体辩护意见。公诉机关对XXX的行为定性不准,不宜定为“持械聚众斗殴罪”。1、持械聚众斗殴,一般是指用随身携带的凶器殴斗,或利用殴斗现场原有器物殴斗。持械是聚众斗殴的加重情节,原则上,当
    2023-06-03
    132人看过
  • 【聚众斗殴罪辩护】成功为张某聚众斗殴罪辩护减刑
    案情简介犯罪嫌疑人张某自幼在原籍读书,后在大庆务工;2006年3月至2008年9月在苏州务工。2008年9月7日,因涉嫌聚众斗殴被我局刑事拘留。2008年10月14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经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聚众斗殴一案,由我局胜浦派出所于2008年9月7日1时许,接苏州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处警指令后,处警民警即赴事发现场,将张某等人抓获,并将其带至派出所审查。我局经过审查于当日立案进行侦查。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聚众斗殴一案,现已侦查终结。经依法侦查查明:2008年9月7日凌晨0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在苏州工业园区胜浦镇兴铺路夜宵摊处,因琐事与在该处吃夜宵的“马甲”、“马乙”(均身份不详)发生争执,并引起殴斗,后被人劝阻。犯罪嫌疑人张某被打返回住处后,自感吃亏,遂生报复之念,即在住处取单刃匕首一把,前往兴浦路夜宵摊处。在途中,犯罪嫌疑人张某先电话联系朱某(另案
    2023-08-17
    248人看过
  • 聚众斗殴罪无罪辩护
    聚众斗殴无罪辩护需满足一些条件才有机会实现辩护目标:犯罪行为通常由主观、主体、客观、客体构成。需要通过分析上面这四个犯罪构成要件,对证据进行分析。以下几种情况均有机会无罪辩护成立:1、主体:没有达到犯罪主体年龄、或有精神障碍等;2、主观:主观上没有参与的愿意。例如仅是旁观者,劝架者等。3、还有客体和客观不符合。4、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以酌定不起诉。5、存在非犯罪正当事由,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6、证据不足,存疑不起诉。如果存在上述一种或几种情形则有机会作无罪辩护成功。一、聚众斗殴罪怎么判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
    2023-02-28
    463人看过
  • 聚众斗殴罪无罪辩护
    聚众斗殴无罪辩护需满足一些条件才有机会实现辩护目标:犯罪行为通常由主观、主体、客观、客体构成。需要通过分析上面这四个犯罪构成要件,对证据进行分析。以下几种情况均有机会无罪辩护成立:1、主体:没有达到犯罪主体年龄、或有精神障碍等;2、主观:主观上没有参与的愿意。例如仅是旁观者,劝架者等。3、还有客体和客观不符合。4、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以酌定不起诉。5、存在非犯罪正当事由,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6、证据不足,存疑不起诉。如果存在上述一种或几种情形则有机会作无罪辩护成功。二、聚众斗殴罪怎么判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
    2023-08-04
    36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辩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判决无罪。... 更多>

    #无罪辩护
    相关咨询
    • 聚众斗殴罪辩护意见是怎样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04
      聚众斗殴罪辩护意见是: (一)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 1、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 2、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辩护的法定理由。 3、罪轻辩护的法定理由。 4、注重抗辩从重处罚的理由。 (二)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 1、性质上的酌定情节。从法理上讲,相对于直接故意的间接故意,相对于积极作为的消极不作为,都是司法实践中经常考虑的从轻处罚酌定情节 2、主观恶性程度的酌定情节
    • 聚众斗殴辩护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0
      聚众斗殴属于违法行为,任何人参与了违法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若聚众斗殴行为较轻微,不涉及到判刑,就无须刑事辩护代理。
    • 聚众斗殴罪无罪辩护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1-02
      聚众斗殴无罪辩护需满足一些条件才有机会实现辩护目标:犯罪行为通常由主观、主体、客观、客体构成。需要通过分析上面这四个犯罪构成要件,对证据进行分析。以下几种情况均有机会无罪辩护成立: 1、主体:没有达到犯罪主体年龄、或有精神障碍等; 2、主观:主观上没有参与的愿意。例如仅是旁观者,劝架者等。 3、还有客体和客观不符合。 4、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以酌定不起诉。 5、存在非犯罪正当事由,如正当
    • 聚众斗殴罪如何辩护?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6
      如果要对聚众斗殴罪进行辩护的话,首先要找出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情形,其次,如果在法律上有对被告有利的证据或者情节一定要提出来。最终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来进行定罪量刑。
    • 聚众斗殴罪怎么辩护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14
      犯聚众斗殴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委托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并对案情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递交不予逮捕的书面法律意见等。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经过阅卷,获得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鉴定结论等所有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