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知识产权是否包括商标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08:23:51 295 人看过

民法典规定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以及相关权利人依法就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郑成思:中国民法典知识产权篇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

知识产权是私权。

第二条

知识产权应包括就下列各项内容所享有的权利:

(一)文字、艺术、科学作品及其传播;

(二)商标及其他有关商业标识;

(三)专利;

(四)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五)商业秘密;

(六)传统知识;

(七)生物多样化;

(八)其他智力创作成果。

第三条

上一条所称知识产权,已经享有本篇专章及单行法专门保护的,并不影响其享有反不正当竞争的附加保护。

第四条

知识产权是专有权,或称对世权。

第五条

知识产权的客体表现为一定的信息,一般不能作为占有的标的,故不适用与占有相关的制度,如取得时效制度等。

第六条

知识产权的许可或转让,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外,不意味着相关信息的有体介质(载体)的转移;相关信息的载体的出租、出售及其他转移,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外,也不意味着知识产权的许可或转让。

第七条

知识产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协议的,协议涉及财产权的部分,从协议。

在婚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协议的除外。

第八条

从事智力创作,不得侵害他人的在先权利。

第九条

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应予制止,并可根据情况要求行为实施人承担交出、销毁或封存侵权物品的责任。行为实施人不能证明没有过错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措施。

第十一条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失灭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知识产权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第十二条

知识产权的独占被许可人有权独立地对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起诉、请求赔偿及请求其他法律救济。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的非独占被许可人,依照与许可人订立的合同,也可以享有上一条权利。

如果无合同或合同无明确规定,则只有在被许可人告知权利人或独占被许可人,而被告知者仍不作为、其不作为已经或必将使被许可人遭受损害的情况下,方享有上一条权利。

第十四条

在共同侵害知识权纠纷中,如果难以直接追究主侵权人的责任,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直接追究协助侵权人或者替代侵权人的责任,而不论是否将主侵权人作为被告。

第十五条

知识产权纠纷中的协助侵权人,只负过错责任。

第十六条

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计算。

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在该项权利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及负其他民事责任,但侵权赔偿数额只能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第十七条

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并非由于自己的过失而在诉讼时效内未起诉的,时效过后一年内仍旧有权提起请求侵权赔偿及请求其它民事救济的诉讼。

第十八条

在有关知识产权须经授权或注册方可获得的情况下,以符合获得该权利的实质条件为前提,授权或注册程序应当能够保证在合理期限内,以免无保障地缩短保护

期。

经任何程序作出的关于确权的行政决定,均应接受司法或准司法审查。

并非由行政主管部门依职权启动的知识产权的确权程序引起的诉讼,或因侵权纠纷引起的确权诉讼,应视为维护知识产权的民事诉讼。

第十九条

须行政审批方最终获权利确认的知识产权权利人,依照法律与相关国际条约享有国际优先权。

第二十条

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应依照中国与相对国家或地区共同参加或缔结的条约,为相对国家或地区的国民或居民,提供国民待遇及最惠国待遇。

第二十一条

知识产权的保护与权利行使,目的应在于促进技术的革新、知识的创新、技术的转让与知识的传播,以有利于社会及经济的方式去促进技术及其他知识成果的创作者与使用者互利,并促进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第二十二条

知识产权的权利持有人不得滥用权利,尤其不得借助知识产权在转让中实施不合理的限制贸易行为。

第二章作者权与传播者权

第一条

作者经创作产生的文字、艺术、科学等作品,依法享有作者权。在现行法律中,作者权也称著作权或版权。

表演者,录音及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出版者等为传播作品而产生的创作成果,依法享有传播者权。传播者经许可或转让获得的作者权,不属于传播者权。

第二条

作者及传播者的创作活动,不得违反法律或侵害他人合法的在先权利。

第三条

作者权与传播者权的保护范围,均只及于表达,而不延及思想、技艺、操作方法与数学概念本身。

第四条

创作作品的人是作者。没有进行创作的人不能成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为作者。

第五条

两人及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的不同著作权人如果为行使权利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经仲裁裁决,也可以由法院判决。

第六条

作者权包含人身权与财产权。作者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享有复制权、演绎权、传播权等财产权。

第七条

在职务作品、委托作品的财产权依法或依合同属于非作者的著作权人的情况下,作者的人身权视为部分用尽,而不是从作者转移给非作者的著作权人。

第八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及其他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及其他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及其他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第九条

未发表过、但已过保护期的作品,或未发表过、也从未处于著作权保护制度之下的作品,将该作品首次发表之人,享有二十五年著作权。

第十条

表演者享有表明表演者身份及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

表演者及其他传播者权权利人享有复制权、传播权。

第十一条

表演者上条一款之权利保护期不受限制;其上条二款之权利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广播电台、电视台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出版者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有关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第十二条

对作者权及传播者权的权利限制,均只适用于法定的特例中,该特例不应与作品的正常利用冲突,也不应不合理地损害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第十三条

本章不适用于:

(一)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二)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三)时事新闻;

(四)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五)已经正式公布的专利文件。

第三章专利权

第一条

发明创造专利权受法律保护。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第二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三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四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五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第六条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第七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第八条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第九条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

第十条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办理。

第十一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十二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公开展出的;

(二)在出版物上、通过网络线路或者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公开发表的;

(三)为验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进行实验而首次公开的;

(四)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前款第(二)项和第(三)项公开的技术内容,不损害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创造性。

第十三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第十四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第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第二十条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二十一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第二十二条

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明知是为侵犯专利权而用于制造专利产品或者实施专利方法的物品,且该物品不具有实质性非侵权用途的,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第二十三条

对于明知他人的行为显然不构成侵害自己的专利权,而对他人以侵权诉讼相威胁的,受威胁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不构成侵权作出裁判。由于受威胁而显然损害了有关合法经营活动的,受威胁人有权在诉讼中要求赔偿。

第四章商标权

第一条

商标局设立商标注册簿,根据本法典及商标法的规定,在商标注册簿上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注册商标发给商标注册证,受法律保护;商标权可以共有形式取得。

商标权自申请注册之日起十年有效,并且可以无限次续展;续展时,只需缴纳费用,不得进行实质审查;每次续展有效期为十年。

有关商标的任何变更、许可、转让、质押,没有在商标注册簿上注册的,不得对抗他人。任何人均可以按规定公开查询注册簿,并可以付费获得经证明的注册簿副本。

商标局定期发布商标公告.

第二条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商标权可以许可他人使用,许可可以是独占许可,也可以是非独占许可;许可时必须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实际使用时,应当标明许可使用关系;被许可人违反许可使用合同的,商标权人可以商标权对抗之。

商标权可以独立于或随同企业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但必须签订转让协议并不得误导公众,否则无效。

商标权可以质押;质押期间,未经质押人同意,任何关于商标的变更,许可,转让,行为均属无效行为。

商标权可以成为破产或其它强制执行程序的标的。

第三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和/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和/或服务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尤其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四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已经注册的商标可以宣布无效: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第五条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及其包装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及其包装形状或者使商品及其包装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已经注册的商标可以宣布无效。

商品的颜色及其组合具有功能性的,不得注册,已经注册的商标可以宣布无效。

第六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已经注册的商标可以宣布无效并禁止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五)《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6条之三所禁止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23条第二段所禁止的;

(七)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八)带有欺骗性的;

(九)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十)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

第七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尤其不得侵犯:

(一)他人的在先注册商标或受保护的驰名商标;

(二)他人的企业名称,如果在公众中有混淆的可能;

(三)他人的商号,如果在公众中有混淆的可能;

(四)他人的著作权;

(五)他人的外观设计专利权;

(六)他人的人身权,尤其是姓名权或肖像权;

违反前款规定的,不得注册,除非已经取得在先权利人的授权.已经注册的商标,在先权利人可以在该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宣布其无效。

第八条

商标注册后应当在商业中实际使用。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五年不使用的,任何人均可申请撤销该商标注册,除非申请之前商标注册人已开始或恢复使用。但如果注册人是在知悉他人将对其提起撤销申请之前的三个月中开始或恢复使用,则仍可撤销该商标。

第九条

如果商标出现以下所列的情况,其所有人也可能丧失权利:

a)因商标所有人的作为或不作为,商标在其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的商业中成为常用称谓的;

b)因商标所有人本人或经其同意的使用,商标可能就其注册的商品或服务,尤其在这些商品或服务的性质、质量或地理来源方面误导公众的。

第十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被宣布无效,则视为自始不发生效力,但不影响已经善意履行的许可使用协议和已经执行完毕的司法、行政裁决。

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被宣布失效,则自失效理由成立之日起商标权利不再有效。

驳回、无效或失效的理由如果仅就部分商品或服务存在,驳回注册、失效或无效亦仅涉及有关的商品或服务。

第十一条

注册商标赋予其注册人对抗一切他人的专有权,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在可能引起混淆的情况下使用其商标,这些行为尤其包括以下行为:

1)在商品或其包装上贴附该标记;

2)在该标记下提供商品,投放市场或为此类目的而持有商品,或在该标记下供应或提供服务;

3)在该标记下出口商品;

4)在商业文函及广告中使用该标记。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十二条

商标赋予其所有人的权利不得用来禁止第三人在商业中:

a)使用其姓名和地址;

b)使用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种类、质量、数量、用途、价值、地理来源,或商品的生产年代或服务的提供年代,或商品或服务的其它特征的指示;

c)为标指商品或服务的用途,尤其是作为零配件所必需时,使用该商标,

但上述使用应符合工商业的诚实惯例。

第十三条

1.商标所有人本人或经其同意,将带有商标的商品在中国内投放市场后,商标赋予其所有人的权利,不得用来禁止在该商品上使用该商标。

2.商标所有人有正当理由对抗商品的进一步商业流通,尤其是商品状况在投放市场后遭到改变或损坏时,不适用第1款的规定。

第十四条

违反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的行为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第十五条

对于商标侵权行为,商标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侵权人应当停止侵权;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陪偿,赔偿的数额为商标所有人所受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所获利润,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在不超过三倍数额的限度内确定赔偿额。在赔偿数额难以计算时,法院可以判服商标法中所规定的赔偿额。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本法典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典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第十八条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即使不会导致混淆,但同高度驰名商标容易产生联想并致使该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认定驰名商标可以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尤其是是被告所在领域所在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认定高度驰名商标时,还需考虑商标是否具有较强的识别作用和表彰作用,并广为人知。

第五章商业秘密

第一条

只要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即应被认定为商业秘密:

(一)有关的信息作为整体或作为其中某些部分的确切构成与组合,未被通常从事相关领域工作的人们所普通知晓,或不易被通常从事相关领域工作的人们所获得;

(二)因其属于秘密而具有商业价值;

(三)合法控制有关信息的人,根据情况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第二条

在经营活动中,未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以违背诚实商业惯例的方式披露、获得或使用有关商业秘密的行为,均在被禁止之列。以侵害商业秘商为目的的下列行为,尤其应予禁止:

(一)工业或商业间谍行为;

(二)违约行为;

(三)泄密行为;

(四)虽系作为第三方获得有关商业秘密,但该第三方明知或因重大过失不知在获得的过程中,已有上述(一)、(二)、(三)所指的任何行为。

第三条

如果法律或规章要求以提交未披露过的实验数据或其他数据,作为批准采用新化学成份的医药或农用化工产品上市和条件,而该数据包含了数据所有人相当的独创性成果,则被提交方应保护该数据,以防非所有人不正当的商业使用。同时,除非出于保护公众的需要,或除非已采取措施保证对该数据的保护、防止不正当的商业使用,被提交方应保护该数据以防其被泄露。

第六章反不正当竞争保护

第一条

本章第二条至第六条所列行为,以及凡在经营活动中违反诚实惯例的其他行为,均构成不正当竞争。

因他人的不正当竞争而受损害或必将受损害者,有权获得损害赔偿或者其他救济。

第二条

在经营活动中,针对其他企业或其他企业的活动,尤其是针对其他企业提供的商品或服务,采用导致或必将导致混淆的任何做法,均构成不正当竞争。

特别是针对下列客体所为的上款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一)注册或者未注册商标,商号或其他标识(包含知名商品特有名称);

(二)商品外形;

(三)商品或服务的外观特征;

(四)知名人士的形象、名称或者知名的虚构形象或该形象的名称。

第三条

在经营活动中,损害或者必将损害其他企业的商誉或声誉的任何行为,不论是否导致混淆,均构成不正当竞争。

特别是针对下列客体所为的上款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一)注册或者未注册商标、商号或者其他商业标识(包含知名商品特有名称);

(二)商品外形;

(三)商品或服务的外观特征;

(四)知名人士的形象、名称或者知名的虚构形象或该形象的名称。

第四条

在经营活动中,针对其他企业或其他企业的活动,尤其是针对其他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采用误导或者必将误导公众的任何做法,均构成不正当竞争。

特别是针对下列情况所采用的误导,构成上款所称不正当竞争:

(一)商品的制造方法;

(二)商品或服务对特定目的的适用性或功能;

(三)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数量或其他特点;

(四)商品或服务的地理来源;

(五)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条件;

(六)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或价格的计算方法。

第五条

在经营活动中,以虚假或不合理的陈述,损害或必将损害其他企业或者其他企业活动的声誉,尤其是损害其他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声誉的,均构成不正当竞争。

特别是通过广告或宣传,针对下列情况产生或必将产生声誉损害的,构成上款所称不正当竞争:

(一)商品的制造方法;

(二)商品或服务对特定目的的适用性或功能;

(三)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数量或其他特点;

(四)商品或服务的地理来源;

(五)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条件;

(六)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或价格的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04: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知识产权除了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还包括
    专利权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要么是发明,要么是实用新型,要么外观设计。一、发明专利有哪些特点发明专利的特点:(一)专有性。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所谓专有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的权利。(二)地域性。专利权的地域性特点,是指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对其一项发明创造只在中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中国享有专利权或独占权。(三)期限性。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一般在10-20年不等;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现行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分别为20年、10年、10年。(四)无形性。专利权是无形的,无形性是专利权本身。《专利法
    2023-03-30
    286人看过
  • 知识产权是否有期限,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一、知识产权是否有期限知识产权有期限,不同的知识产权期限不同。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知识产权中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可以续展,续展一次为十年。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一般为五十年。《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哪些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2、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3、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4、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5、
    2023-06-17
    178人看过
  • 根据知识产权法规定怎样算侵权商标?
    一、根据知识产权法规定怎样算侵权商标?根据知识产权法规定认定侵权商标的话,就是他人确实存在的这样一种使用他人专用权的商标,并且发生了一些违反法律的损害后果,而且这种后果和他人侵权商标的使用是存在着因果关系的,这实际上也就是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商标侵权行为一般是违反法律的规定,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未经商标权人的同意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从我国商标法规定来看,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通常包括以下要件:一是造成损害后果或即将发生损害后果,即侵权行为给商标权人已经造成损害或者即将造成损害,可表现为产品销量下降,利益的减少或者商标信誉降低等。二是行为违法性,即行为人未经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律依据而客观上行使商标权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三是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由违法行为直接造成的。四是主观上的状态,包括有过错和无过错两种。一般情况下,
    2023-04-13
    325人看过
  • 著作权包括知识产权么
    包括。著作权属于是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知识产权的客体包括:(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一、著作权侵权赔偿的三种计算方式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我国著作权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法: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2、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3、法定赔偿。司法实践中还有一些具体的做法,这些赔偿方式我们可以选择适用,按照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进行计算。下面分别介绍三种赔偿计算方式的运用
    2023-03-20
    293人看过
  • 民法典商品房产权包括什么权利
    一、民法典商品房产权包括什么权利民法典商品房产权包括的权利如下:1.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3.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4.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4.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房产证丢失可以补办吗房产证丢失可以补办。补办前应当到房管局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此后携带个人身份证到房屋登记交易中心查档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的
    2023-04-30
    119人看过
  • 肖像权是民法制规定的知识产权吗
    不是知识产权。肖像权是人身权,但是如果摄影作品中包含的肖像等,这些摄影作品都是有版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公民享有肖像权是宪法规定吗公民肖像权在宪法中没有明文规定,在民法典中有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的定义: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
    2023-08-02
    210人看过
  • 知识产权的权益有哪些,知识产权包括哪些?
    一、知识产权的权益有哪些知识产权的权益有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1.人身权利按照内容组成,知识产权由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构成,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即为精神权利。2.财产权利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二、知识产权包括哪些知识产权包括:1.著作权和邻接权。2.专利权,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3.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4.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2023-06-28
    273人看过
  • 民法典的知识产权的定义是怎样的
    一、民法典的知识产权的定义是什么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方面或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的客体包括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知识产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二、知识产权纠纷如何处理1、协商。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双方协商后,对纠纷问题有了一个解决方式,达成一个和解协议。2、调解。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申请,由法院、仲裁机构或调解人在当事人进行协调,之后
    2024-02-07
    139人看过
  • 知识产权中是否包含版权?
    是的,版权即著作权,属于文字作品。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它有两类:一类是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文学产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也称为产业产权)。版权保护是保护整个申请的吗版权保护,又称著作权,最终目的不是如何防止使用,而是如何控制使用,版权法的实质是一种控制作品使用的机制。中国因特网版权保护的关键是在促进网络发展和保护著作权人利益间寻求平衡,当务之急是尽快完善这方面的立法。版权保护就是保护整体的一个申请情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七)地图、示意图等
    2023-07-05
    144人看过
  • 商标知识产权可否贷款
    知识产权也是企业的一项资产,只是在形态上有别于房产等实物资产。对于部分固定资产较少的科技公司,可以通过抵押知识产权的方式取得贷款。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著作权等等。但是在实际情况中,企业很难取得银行的知识产权抵押贷款。原因主要在于知识产权没有实物形态,自身的价值与企业经营状况有很大关系,价值的高低也很难评估。另外,在贷款期间,如果企业信誉受损,这时知识产权可能会迅速贬值。如果是专利权,在后期被其他高新技术所取代,贬值也是在所难免的事情。不难看出,银行为了规避风险,往往不愿意接受知识产权抵押贷款。知识产权可以质押贷款的,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可以出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1、汇票、本票、支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
    2023-02-20
    286人看过
  •  商标权是否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就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享有的专有权利。这些权利是权利人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自主支配的,可以用于商业营利或为公众利益服务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科技创新、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依据法律规定,民事主体都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知 识 产 权 包 括 哪 些 客 体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所创造的知识、创意和独特性享有的权利,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等。这些权利的保护旨在促进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专利权是指发
    2023-09-06
    295人看过
  • 商标包含在知识产权内吗
    知识产权包括商标。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具备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的特点。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而商标需要经商标局核准注册,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一、版权对商标有什么好处版权对于商标来说,可以更进一步的保证商标权力的完整性。登记版权保护有以下几点好处:1、公信力强,确定其版权归属,化解潜在纠纷;同时有效预防权利纠纷的发生。2、有效抗辩和撤销他人恶意申请商标和外观专利;3、是解决版权纠纷和商标侵权纠纷的重要凭证;4、作为许可使用和转让版权的法律凭证;5、可以更好的巩固商标权的稳定,避免出现因版权被异议或无效宣告的情况;6、防止商标被撤三
    2023-02-19
    157人看过
  • 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包括哪些,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
    一、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包括哪些知识产权的客体比较多,包括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知识产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一)被侵权的知识产权必须具备有效性这一要件也即被侵犯的知识产权必须是在我国申请的,并且已经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核实与批准。知识产权的有效时间必须不能过期,也不能是正在进行申请的而尚未批复的,或者已经被知识产权局的复审委员会所宣布失效的。以上的有效性若不具备,则不能进行知识产权侵权的诉讼。(二)侵权行为务必清晰界定这一要件也即原告方必须对侵权方的行为进行详细说明,并能够提供充足的证
    2023-04-18
    403人看过
  • 知识产权质权包括哪些,知识产权质押的设定有哪些
    知识产权质权包括了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知识产权质押的设定有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包括了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知识产权质押必须公示登记,一般质押合同在登记之日起生效的。一、知识产权质权包括哪些知识产权质权包括以下几个内容:1.专利权(1)专利权的定义:专利权是依法授予发明创造者或单位对发明创造成果独占、使用、处分的权利。(2)专利权的主体:有权提出专利申请和专利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2.商标权(1)商标权的定义:商标,是为了帮助人们区别不同的商品而专门有人设计、有意识地置于商品表面或其包装物上的一种标记。商标权是指商标使用人依法对所使用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利。(2)商标权的主体:申请并取得商标权的法人或自然人。3.著作权(1)著作权的定义:著作权,也称版权,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按照法律享有的对自己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的专有
    2022-06-19
    484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知识产权是否包括商标权呢,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07
      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还包括专利权以及著作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对作品、商标、商业秘密、发明、实用新型等客体享有的专有权利。
    • 知识产权局规定著作权商标专利权包括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2
      没有区别,版权和著作权一样,内容相同,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权包括以下权利:(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
    • 民法书上是否含有商标权和知识产权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18
      商标权是知识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等。
    • 包括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6
      你好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中知识产权的内容:(一)专利权 1、专利权的定义:专利权是依法授予发明创造者或单位对发明创造成果独占、使用、处分的权利。2、专利权的主体:有权提出专利申请和专利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3、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4、专利权人的权利:独占实施权、许可实施权、转让权、放弃权、标记权。5、专利权人的义务:实施专利的义务、缴纳年费的义务。(二)商标权
    • 公司资产是否包括知识产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4
      公司资产是包括知识产权的。 公司是有独立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所有人是公司,该知识产权应当属于公司,是公司的财产。比如员工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那么该发明的所有人就是单位,从而获得专利权。因此只要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是公司,那么公司的资产就应当包括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