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公诉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需要具体以下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犯罪事实”是指影响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1)属于单一罪行的案件,查清的事实足以定罪量刑或者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已经查清,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无法查清的;
(2)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经查清并符合起诉条件,其他罪行无法查清的;
(3)无法查清作案工具、财物去向,但有其他证据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
(4)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的内容中主要情节一致,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
特别关注:对此情形,应当以已经查清的罪行起诉。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以上3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中,发现遗漏依法应当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补充移送审查起诉;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检察院也可以直接提起公诉。
起诉书的主要内容
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的,应当制作起诉书。起诉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首部
包括标题、被告人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来源。
2.犯罪事实和证据
公诉书要写明被告人的罪名、罪状、罪证以及认罪态度。
3.结论
包括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要写明检察院对被告人犯罪事实的分析、认定,反映检察院对被告人所犯罪行追究法律责任的具体意见。
4.附项
包括:被告人的住址或者羁押处所;证据目录、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证人名单及其住址或者单位地址;鉴定人住址或者单位地址;随案移送案卷的册数、页数;随卷移送的赃物、证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缺席审判程序 第二百九十一条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n前款案件,由犯罪地、被告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
建立企业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和要求
53人看过
-
私募基金备案需要哪些基本条件?
78人看过
-
办理市政工程资质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473人看过
-
提起民事案件再审需具备哪些条件
190人看过
-
做好管理会计工作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407人看过
-
进行债权转让需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和要求
304人看过
-
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应符合哪些要求,提起离婚诉讼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08如果要依法提起离婚诉讼程序,必须满足相应的要求才可以。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
-
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5当事人的起诉要得到人民法院的受理,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起诉的条件如下:第一,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即原告必须是有诉讼权利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原告必须是由于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原告与其案件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否则,不能成为案件的原告。第二,有明确的被告。除非讼案件外,原告起
-
群众提起公益诉讼应该具备什么基本条件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7社会组织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需满足的基本条件包括:1、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2、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5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提起公诉的时候需要什么条件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1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是对犯罪嫌疑人正确定罪和处刑的基础,只有查清犯罪事实,才能正确定罪量刑。因此,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必须首先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这里的“犯罪事实”,是指影响定罪量刑的犯
-
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才能生效遗嘱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2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比如说,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