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9:24:06 187 人看过

一、集体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享有,我们能享有的只能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城镇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本集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形式

1、合作化。1956年6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其第2条规定,农业生产合作社按照社会主义原则,把社员私有的主要生产资料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第13条规定,入社的农民必须把私人的土地和耕畜、大型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这样,大部分农民通过加入合作社而将其私人所有的土地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

2、公社化。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运动,将合作社集体所有的土地、原未入社的农民的土地以及农民的宅基地、自留地等一切土地归为公社所有。这种公社所有制到1960年就被否定了,但它导致的一切私有土地集体化的结果却保留了下来,因而公社化也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取得的重要方式。

3、调整。1960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中共八届十次会议通过《农村人民公社条例修正草案》,肯定了土地集体所有制,但对被公社搞乱了的土地权属进行了调整,确定了各农民集体所有权的土地范围。此后,由于集体经济组织的合并、分立以及政府部门的干预,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在一些地方的变动仍然存在。到1982年国家制订新宪法,最终确定了乡农民群众集体所有权、村农民群众集体所有权和村内经济组织农民群众集体所有权三种集体土地所有权形式。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如何转让

1、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作为集体土地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是以金钱支付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集体土地转让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集体土地转让一般都是指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

2、集体土地使用权抵债:集体土地使用权抵债是买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金钱支付的条件以及期限不一样而已。在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时,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和金钱的支付是对等进行的。

3、集体土地使用权交换:以集体土地转让使用权交换方式集体土地使用权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金钱,而是与金钱等价的其他财产或特定的某一财产权益。集体土地使用人将集体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同一集体的其他受让人,以此取得同一集体其他受让人提供的特定的财产权益或其他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22: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体所有权相关文章
  • 汽车取得所有权方式
    机动车行驶证上的登记车主,一般是作为机动车所有权人的依据,在遇到特殊情况时,还应以实际出资人作为确定机车所有权的有力依据,而不应以公安机关的机动车登记作为所有权转移的标志。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不准予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登记,它与不动产(如房屋或土地)登记的性质是不同的,现行的机动车登记仅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一、所有权的取得有哪些1、原始取得。是指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包括:先占、生产、收益孳息、添附、无主物和罚没物的法定归属、动产的善意取得、没收等方式。2、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主要包括买卖、互易、赠与、继承、遗赠、消费借贷等。动产所有权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两种。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财产的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有:劳动生产、先占、孳息、添附、善意取得、
    2023-04-06
    381人看过
  • 商铺所有权取得方式
    所有权取得
    一、商铺所有权取得方式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房屋所有权自所有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发生效务,即进行所有权登记后便取得房屋所有权。(一)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依法建造房屋;依法没收房屋;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二)继受取得。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因法律行为而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是取得房屋所有权最普遍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房屋买卖(包括拍卖);房屋赠与;房屋相互交换。二、如何解决房屋所有权确权纠纷1、按照确权之诉提起诉讼。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
    2023-05-06
    361人看过
  • 所有权取得特别方式
    所有权取得
    一、所有权取得特别方式(一)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依法建造房屋;依法没收房屋;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二)继受取得。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因法律行为而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是取得房屋所有权最普遍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房屋买卖(包括拍卖);房屋赠与;房屋相互交换。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二、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一)依法律行为而取得。1、双方法律行为(如基于买卖合同、赠与合同、互易合同而为的变更"登记")。2、单方法律行为(如
    2023-05-06
    284人看过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3条、第60条等条款的规定,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可以按规定申请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分别按照如下方式取得:1、乡镇企业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人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持有关批准文件,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2、申请农民宅基地的,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生产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权利。法律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有较为严格的限制,一般只能由
    2023-03-04
    216人看过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可以按规定申请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分别按照如下方式取得:1、乡镇企业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人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持有关批准文件;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2、申请农民宅基地的,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六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3-05-06
    137人看过
  • 埋藏物所有权取得方式
    一、埋藏物所有权取得方式1、无主物是没有所有人或所有人不明的财产,主要包括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依中国《民法典》及民法典的规定,无主财产出现时,一般由国家取得所有权,死者生前是农村集体成员,如有无人继承或无人受遗赠的财产,也可由集体所有制组织取得所有权。当然,自然人、法人对于挖掘发现的埋藏物、隐藏物,如果能够证明属其所有,而且根据现行的法律、政策又可以归其所有的,应当予以保护。2、《民法典》也规定,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三百一十九条规定,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埋葬物所有权的确定方式1、由
    2023-05-03
    294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集体所有权又称劳动群众集体组织所有权,是集体组织对其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集体组织所有权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其享有者主要是农村集体组织,也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和合作社集体组织。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 更多>

    #集体所有权
    相关咨询
    • 集体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8
      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使用权客体的范围一般以房檐滴水线为准,房屋所有权人只对房檐滴水线内的土地享有使用权。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0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3条、第60条等条款的规定,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可以按规定申请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分别按照如下方式取得: 1、乡镇企业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人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持有关批准文件,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
    •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3
      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主要有配拨、联营和入股。
    • 个人合法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方式有哪些, 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方式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6
      个人合法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两种。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他人的权利和意志而取得财产的所有权。个人原始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方式主要有:劳动生产、收益、添附(指把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合并在一起,从而形成另一种新形态的财产)等。 -继受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或其他法律事实,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个人继受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方式
    • 商标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7
      商标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1、申请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注册是最传统、最常见的得到注册商标的方法,企业或个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注册条件、原则和程序,亲自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经过商标局审核通过的商标便是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可以享有商标专用权。一般来说,申请商标注册要经过商标查询、准备材料、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等阶段,顺利的话,注册一枚商标大概需要一年半的时间,不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