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裁破坏选举行为的法律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20:32:49 460 人看过

选民或代表照法定程序投票选举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改变。这次换届选举,要防止和及时处理积压种违法行为,严禁贿选或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恶势力纵选举。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对控告、检查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行为,都要依法严肃惩处。

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选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刑事处分:(一)用暴力、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二)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三)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

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那个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剥夺政治权利

除以上法律规定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破坏选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一是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二是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三是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有效、非法选举有效的;四是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会场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侵犯党员或公民选举权利行为的处理也做出明确规定:侵犯党员或者公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在选举中伪造事实,篡改选举结果,或者以威胁、贿赂、欺骗以及其他手段,妨害选民或者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08: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应该怎么区分破坏选举秩序行为与破坏选举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的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构成破坏选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破坏选举罪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破坏选举秩序行为相比,二者都是对选举制度的破坏,行为主体都既可以是有选举权的公民,也可以是无选举权的公民,既可以是一般公民,也可以是负责选举的工作人员,有很多相似之处。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选举的范围不同。二者都是对选举制度的破坏,但在具体的侵害对象上还是有所不同的。破坏选举罪所破坏的选举活动必须是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选举活动。具体是指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
    2023-03-15
    459人看过
  • 破坏选举的行为包括哪几种
    破坏选举秩序处罚
    破坏选举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 暴力手段:对选民、代表及其工作人员采取殴打、捆绑等人身伤害的手段或者捣乱选举场所,砸毁选举设施进行破坏。 2. 威胁手段:以暴力伤害、毁坏财产、揭露隐私、破坏名誉等相要挟,对选民、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实施精神强制进行破坏。 3. 欺骗手段:虚构事实,散布、扩散各种谣言或隐瞒事实真相,以混淆视听进行干扰破坏。 4. 贿赂手段:利用金钱、财物或者其他物质利益甚或女色勾引、收买选民、代表或有关工作人员以进行破坏。 5. 伪造选举文件:伪造选民证、选票、候选人的情况资料、选举文件进行破坏。 6. 虚报选举票数:对选民、代表的投票总数、赞成票数、反对票数、弃权票数等进行以少报多或以多报少的虚假报告进行破坏。 7. 其他手段:如撕毁选民名单、候选人情况;在选民名单、候选人名单、选票上涂写侮辱性词句;对与自己不同意见的选民、代表进行打击报复;等等。
    2024-01-05
    193人看过
  • 《选举法》修正代表建议及时查处破坏选举的行为
    12月23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进一步明确基层代表的含义此次提请二次审议的草案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草案还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李乾元委员说,这次选举法修改的核心是代表人数城乡同比例,这是调整重点之一,因此应在总体上及各地区把这个重点体现出来。一是在总体布局上有所体现,农民代表应比往届增加,一定要多一点。二是各个地区的名额分配上,农民数量多的省份
    2023-06-06
    321人看过
  • 哪些行为构成破坏选举罪,破坏选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哪些行为构成破坏选举罪,破坏选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以下行为构成破坏选举罪,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4.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会场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一、村委会选举舞弊量刑没有对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规定刑事责任的条款。该法只规定,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其当选资格无效”,并没有规定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上述违法行为的刑事可罚性仍然找不到依据。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
    2023-03-10
    302人看过
  • 破坏选举罪中贿选行为如何认定
    贿选是指被选举人或其他人以增加被选举人选票数量为目的向选举人或对选举有影响的其他人转移可支配财产的行为。构成贿选的要件如下:第一,行贿主体是被选举人或其他人。被选举人毫无疑问可能成为行贿主体,而其他人则是指两类人:一是被选举人的亲朋好友,二是被选举人及其亲朋好友所雇用的人。这两类人都有可能向选举人或对选举有影响的其他人行贿以帮助被选举人竞选成功的人。第二,受贿主体是选举人或对选举有影响的其他人。选举人毫无疑问可能成为受贿主体,而对选举有影响的其他人则是指收受贿赂对选举人施加影响的人,例如选举人的亲朋好友或者黑社会组织成员或者地痞流氓,也包括选举单位的上级领导干部。第三,行贿的目的是促成被选举人竞选成功。第四,行贿受贿所损害的客体是公平公正的选举制度。第五,行贿受贿的标的是可支配财产。第六、转移财产的行为不属于被选举人竞选成功后的职务行为。以上要件必须同时具备。
    2023-06-12
    374人看过
  • 哪些违反选举法的行为需要受到法律制裁?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二)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三)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四)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以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当选的,其当选无效。对贷款人的哪些行为应追究法律责任?贷款人有以下行为的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1、贷款人违反规定代垫委托贷款资金的;2、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对自然人发放外币贷款的;3、贷款人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对自营贷款或者特定贷款在计收利息之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的,或者对委托贷款在计收手续费之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023-08-11
    494人看过
  • 关于防范和处理破坏选举的行为
    近年来在基层选举中,破坏选举的行为时有发生。某些势力和个人,为了达到当选的目的而贿赂选民和代表;有的出于种种目的,干扰和破坏选举活动,有的甚至是砸毁票箱、扰乱选举会场。为了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地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受他人的干扰和支配,保证选举的真实性、公正性、权威性,保障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切实防范和及时处理破坏选举的行为。选举法第五十二条对制裁破坏选举的行为作了明确规定。这次中央文件明确提出,要注意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严禁贿选,严防家族、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对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的,对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对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的,对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要依照选举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严格依法处理。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对破坏选举行为的惩处是三个
    2023-06-06
    411人看过
  •  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抽烟导致山林失火构成失火罪,失火罪可能被判处3年至7年有期徒刑。失火导致的经济损失需要鉴定,金额越大,刑期越重。失火罪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中的一种罪行,若导致严重后果,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抽烟导致山林失火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构成失火罪。根据情节的轻重,失火罪可能被判处3年至7年有期徒刑。失火导致烧山、烧毁房屋等经济损失的,还需要鉴定财产损失的金额,金额越大,刑期越重。《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失 火 罪 中 财 产 损 失 与 刑 期 关 系失
    2023-09-04
    442人看过
  • 破坏选举是罪,那么,控制选举是什么
    不到30岁的白某,在2009年的乡人大选举中,一鸣惊人当选为乡人大主席。但经过警方侦查,白某在参选乡人大主席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贿选行为,目前他与另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逮捕。2009年10月29日,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草坪回族乡召开第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补选草坪回族乡人大主席。选举结果一出,令与会者大跌眼镜,乡人大主席的正式候选人仅获得赞成票15票,没有候选资格的潜经村委会党支部书记白某半路杀出,获得26票赞成,成功当选。11月下旬,广西桂林市雁山区(党)委、政法委和有关部门、草坪回族乡党委多次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这次选举中白某有拉票、贿选等行为。区委派出调查组深入调查,证实白某等人通过贿赂参加投票的乡人大代表,达到了自己当选草坪回族乡人大主席的目的,涉嫌破坏选举罪。随后,雁山警方及时介入了该案件。2009年12月,白某被警方控制,经过民警细致缜密的审讯,白某将实情全盘托出。白某交代,为了顺
    2023-06-06
    490人看过
  • 破坏村委会选举行为的定性与立法完善
    【内容提要】对于实践中日趋严重的破坏村委会选举秩序的行为可否作为犯罪来处理,目前尚缺乏法律依据;实践中对此有不同观点。本文主张,按照罪定的原则,对此行为在当前不应以犯罪论处,但另一方面从其社会危害性来看,有必要完善立法,将其规定为犯罪。【关键词】破坏村委会选举行为罪刑法定刑事立法【】1999年7月10日上午,安徽省蒙城县双涧镇王油坊村在该村小学举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村民朱某(男,38岁,初中文化)违反村委会选举法规,在没有经选委会同意的情况下,非法接受他人委托,代为投票和填写选票。当朱某手持32张选票到秘密写票室写票时被选举委员会成员发现后予以制止时,朱某与之发生争吵,选票被收回,朱某就走出写票室,大喊大家都走,不选了!,并朝校外走去,许多不明真相的村民在他的带领下离开了会场,致使选举无法继续进行。同年7月15日公安机关以涉嫌破坏集会罪对朱某进行立案,并于7月30日执行逮捕,8月19
    2023-06-11
    417人看过
  • 建议明确调查破坏选举行为的机关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王兆国在报告中指出,建议增加规定发现有破坏选举的行为或者收到对破坏选举行为的举报,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必要时移送有关机关予以处理。王兆国说,一些常委委员和地方提出,为了及时有效查处以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破坏选举的行为,建议对调查处理机关及其责任予以明确。据此,建议增加一条规定:主持选举的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发现有破坏选举的行为或者收到对破坏选举行为的举报,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必要时移送有关机关予以处理。(修正案草案第二十条)
    2023-06-06
    160人看过
  • 对代表的监督、罢免和补选以及对破坏选举的制裁
    2009年10月30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审议发言摘登如下:倪岳峰委员说,1、从全国人大代表变动的情况看,部分省因为全国人大代表行政职务的变动,特别是担任地级市市长的全国人大代表的职务调整,不断地调整全国人大代表的人选。针对这种情况,建议草案统一作出要求。2、关于代表的辞职和罢免。我们审议代表辞职和罢免的议案,有些代表是履行职务有过错,处理的方式是罢免,有些代表是有违法犯罪行为,处理的方式是辞职,显得不协调。建议法律中统一作出规范。陈斯喜委员说,修正草案第18条,罢免代表采用无记名的表决方式,原来是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现在改为无记名的表决方式。罢免代表的时候,间接选举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一级人大代表、市一级人大代表,是由人民代表大会来罢免,组织投票工作量可能大一点,改为表决简单
    2023-04-24
    369人看过
  • 什么行为可可以构成破坏选举罪
    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破坏选举罪的行为需符合以下条件:1、破坏的选举活动必须是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活动。2、行为人在选举中实施了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24-05-16
    407人看过
  • 了解破坏选举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选举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利是公民基本的政治权利,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利的更要标志。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采用各种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1)、必须具有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所谓破坏选举,是指以各种方法扰乱、妨害整个选举活动包括选民登记、提出候选人、投票选举、补选、罢免等正常的进行。(2)、破坏选举的行为必须是发生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活动中,即破坏的是各级权力机关的选举活动。如果不是发生在其中,而是在选举开始以前或者结束以后以及是在选举权力机关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以外的选举,就不属于本罪的破坏选举。(3)、破坏选举的行为还必须属于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
    2023-07-10
    49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进行破坏选举罪量刑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破坏选举罪】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 破坏选举应如何制裁?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选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刑事处分: (一)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二)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三)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
    • 如何举报破坏选举行为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9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 如何区分破坏选举秩序行为与破坏选举罪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11
      1、破坏选举秩序,是指对选举的程序性工作造成破坏的行为,如扰乱会场造成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行为等。 2、破坏选举罪,是指违反选举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
    • 2022年破坏选举罪与一般破坏选举行为的界限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10章对破坏选举的制裁中规定: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刑事处分: 1、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2、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