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在要约收购公告出来以前,股价一般在较长一段时间内都会处于低位、低价、交易很不活跃的状态。由于大多数人无法提前知道要约收购的消息,因此基本上不会有短线资金在里面炒作。而收购方也希望在要约收购前尽可能的用低成本获取较多的股权,也会有意将股价控制在一个较低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全面要约收购是属于比较确定性的利好,部分要约收购还是有可能会亏钱。最好是在要约收购方案通过各部门审批之后,《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告出来之前买进,获利的机会更大。温馨提示: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一、要约
全面要约收购是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简称全面要约收购),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简称部分要约)。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要约收购应当遵守下述规定。
二、要约注意事项
以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要约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公平对待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应当得到同等对待。
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应当聘请财务顾问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派出机构,通知被收购公司,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并于15日后,公告其要约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在15日内,中国证监会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的内容表示无异议的,收购人可以进行公告;中国证监会发现要约收购报告书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及时告知收购人,收购人不得公告其收购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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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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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要约收购方式在收购期限内可以卖出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3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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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要约可以买卖吗?买卖要约有哪些内容?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29收购要约可以不卖吗问题。一般收购要约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股东公开发出的,愿意按照要约条件购买其所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的行为。它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广大股东积极、普遍的请求购买发行人股票 2、请求占发行人股票的比重相当大 3、要约的价格显著高于市价 4、要约是固定的而非可以转让的 5、要约是有条件的,通常有收购数量的上下限 6、要约在一定的期限内是不可撤回的 7、受要约人要承受卖出股票的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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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给卖方豁免收购要约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16如何豁免要约收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 (1)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彼此具有关联关系,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不同省级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一般视为具有关联关系。 (2)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3)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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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要约发出后对收购人和受要约人产生效力对收购人有什么法律效力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5收购要约发出以后,即对收购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定的效力。我国《证券法》第84条、85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36条、37条、第38条、39条对此进行了规定: 1)对收购人的效力 收购要约对收购人的效力是指,收购要约一经生效,即对收购人产生约束力。这表现为以下两方面: 其一,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 其二,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不得随意变更收购要约中的事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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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收购散户是否可以不卖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31、要约收购散户可以不卖。 2、要约收购是收购人向所有股东发出邀请承诺以一定价格购买该股的行为,根据民法典中的自愿原则,其他股东可以选择是否进行买卖。收购人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股份的,可以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