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否允许赠与合同附加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0 01:22:41 114 人看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所签订的赠与协议可被视为具有附加条件性质的合同,该等条件既包含了赠与义务的生效条件,又包括了解除条件。

在理论上,赠予合同同样被承认具有民事法律行为的属性。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均可附加合理且适当的条件,但当这些条件本身与其性质相冲突、矛盾或有违伦理道德之时,则不应实施此种附条件行为。

对于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而言,只有在条件被满足后才能正式生效;

而对于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旦条件实现,行为便自动失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13: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2022民法典中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一、民法典中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什么时候生效附条件的赠与合同,自所附条件达成时,赠与合同就生效,当事人要履行赠与合同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二、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哪些限制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由于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所以法律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由于这种撤销具有任意性,如果不对其加以限制,则等于赠与合同对当事人没有任何约束力,因此,对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以下几方面的限制:(1)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同。(2)撤销必须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做出
    2022-10-08
    467人看过
  •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文本是怎样的?什么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一)附条件的赠与合同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附加一定条件作为合同的生效或终止的事由,即当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或终止。还有一种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即赠与人对受赠人接受赠与附加一定条件,若受赠人为履行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二)附条件赠与合同范本附条件赠与合同甲方(赠与人):_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_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赠送_________(写明赠与标的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写明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_________(写明证明甲方所有权的证据名称)二、赠与财产的状况: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04-17
    188人看过
  • 允许协议离婚的附加条件吗?
    一、允许协议离婚的附加条件吗?不能。离婚这种民事法律行为依其性质属于必须即时的发生确定的效力的法律行为。离婚行为不允许处于一种效力极其不稳定、不确定的状态。所附条件使得本应确立的夫妻的法律关系变得无法确立,这不仅违背了离婚的法律性质,而且使得配偶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无法安定。因此,离婚这种法律行为不允许附条件。比如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一方不得再婚或者不得与特定第三人结婚等。如果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附加条件,作为同意离婚的附加条款或者前提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应指明该协议离婚行为的违法性,告知当事人取消所附加的条件,否则,应当认定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不予受理其离婚请求。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二、夫妻双方自愿签了离婚协议之后是不是就有法律效
    2024-02-11
    245人看过
  • 民法典合同债权是否可以赠与
    一、民法典合同债权是否可以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除了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和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这三种情形以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赠与和转让意思相近,而且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合同债权不可以赠与,在私法领域,法无禁止即可为。所以民法典合同债权是可以赠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债权赠与的特征1、债权赠与具有非要式性。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
    2023-04-26
    231人看过
  •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可撤销吗,赠与合同是否需要缴税
    一、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可撤销吗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其撤销有以下三种路径:1.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除具有公益性质的用于抢险救灾的赠与合同及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赠与合同(推定具有公信力)外,在赠与合同实际履行前均有权撤销;2.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若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合法权益或危害其生命健康的,即便合同已实际履行,赠与人有权撤销合同,依照不当得利规则请求受赠人返还标的;3.附义务赠与合同的特殊规定,若受赠人不履行或经过催告后合理期间内仍不履行合同所附义务,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有权撤销合同,请求权基础同法定撤销权。二、赠与合同是否需要缴税赠与合同需要要缴税。亲属之间发生财产的赠与时,根据情况不同,所交纳的税款也是不同的。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税务机关对受赠人将全额征收契税,并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
    2023-06-20
    488人看过
  • 民法典是否允许房屋短租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中,短期出租房产并不属于违法行为。关于房屋租赁的期限问题,可以通过双方自主协商来确定,但最长时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出该年限的租赁协议将不受法律保护。每一次签订的房屋租赁合约中所约定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二十年,而当房屋租赁期结束之后,如果当事人继续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则该新合同的租赁期限从重新签订之日起也同样不能超过二十年。《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024-08-10
    116人看过
  • 民法典是否允许打印遗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嘱形式并不局限于手写模式而同样允许使用打印机完成。然而,必须确保遗嘱乃被继承人清晰明确的意愿表达,且须经其签署确认,同时遗嘱内容严格遵循现行法律法规之要求,方具备法律约束力。在此前提下,打印遗嘱应由两位及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现场见证,以保证其合法性与公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2024-08-12
    91人看过
  • 赠与合同民法典附期限的合同何时生效?
    一、赠与合同民法典附期限的合同何时生效?附条件的赠与合同,自所附条件达成时,赠与合同就生效,当事人要履行赠与合同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二、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哪些限制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由于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所以法律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由于这种撤销具有任意性,如果不对其加以限制,则等于赠与合同对当事人没有任何约束力,因此,对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以下几方面的限制:(1)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同。(2)撤销必须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做出
    2023-06-19
    367人看过
  • 如何写赠与的附加条件
    一、如何写赠与的附加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以及其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赠与合同增加附加条件是指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的成就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条件尚未成就时,赠与的权利义务虽已确定,但效力却处于未定状态。如果条件成就,赠与合同就生效。附加条件可以根据赠与人的意思表示来写,增加到赠与合同中。二、附条件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1、附条件赠与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
    2023-05-03
    256人看过
  • 民法典有赠与合同是否还要遗嘱
    一、民法典有赠与合同是否还要遗嘱民法典有赠与合同,只要赠与合同是有效的,就不需要遗嘱。《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财产办理有关法律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二、赠与合同继承人可以行驶撤销权吗《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赠与人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赠与的法律后果
    2023-04-14
    467人看过
  • 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和附义务赠与合同的区别
    附条件的赠与,条件成就时,合同才生效。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生效,但如果不履行义务,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合同。一、什么是赠与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十一章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通常是单务合同,即合同生效后,赠与方负有将赠与物交给受赠人的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受赠方享有领取赠与物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赠与也可以附条件,即赠与一方要求受赠方履行某种义务,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但这种条件一般是与赠与人的利益无关的条件,而不是要求有偿地赠送。如果将某种物送给他人并要求给付一定的金钱就不是赠与关系。因此,附条件的赠与仍然是单务行为。二、1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还是双务合同赠与合同一般属于单务合同,但是赠与合同附义务的,属于双务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
    2023-06-25
    194人看过
  • 法律允许离婚附加条件吗,怎么规定的
    协议离婚不可以附加条件。因为离婚是发生在身份关系上的行为,对于发生在身份关系上的行为或与身份密切相关的行为附加条件的是违背公序良俗的,所以离婚不允许附近条件。及时附加了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也会指出要求改正。《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24-05-08
    277人看过
  • 民法典允许终止公司合同吗
    公司离职需要开终止合同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民法典中公司终止无固定期限合同怎么赔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的标准: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2023-08-13
    144人看过
  •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与附条件的区别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与附条件的区别是附条件赠与中赠与的权利义务虽然已经确定,但效力未定;附义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接受赠与的,合同生效,如不履行义务,赠与人有权撤销该合同。一、附条件赠与合同和附义务赠与合同的区别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与附条件的区别如下:1.所谓附条件赠与,是指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的成就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条件尚未成就时,赠与的权利义务虽已确定,但效力却处于未定状态。2.而附义务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义务。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生效;但如果不履行义务,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合同。二、附条件的赠与合同能否被撤销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可以在以下情形被撤销:1.赠与人可以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2.如果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
    2023-08-01
    27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民法典附带条件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5
      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民法典附录赠与合同的分类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22
      (一)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与受赠人所有,受赠人也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无偿性。 2、单务性。 3、转移赠与财产的所有权。 4、赠与是双方的法律行为。 5、赠与为诺成合同。 (二)赠与合同撤销的分类 根据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有无法定事由,可以分为有因撤销和无因撤销。 1、无因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交付赠与标的物之前,无需任何理由而撤销
    • 附件民间借贷是否允许复利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0
      民间借贷允许复利,但是复利中所计算的前期利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的,对于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的复利。
    • 民法典是否允许直接撤销借款合同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3
      具备可撤销的原因就可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
    • 民法典允许涉外合同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3
      《民法典》没有规定涉外合同需要经过公证才可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因此不需要办理批准的合同,自成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