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9 17: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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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多渠道逐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住房保障体系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分配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主导投资、建设或政府提供政策优惠由产业园区、企业、村镇集体和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并纳入各区人民政府统一管理,限定住房建筑面积、租金标准,由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通过申请租住的住房。
本市保障性住房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
第四条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严格准入和退出机制。
第五条解决本市城镇居民的住房困难是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先解决城镇户籍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财政承受能力,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和提高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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