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20:21:23 298 人看过

女职工怀孕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怀孕公司辞退赔偿多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入职才半个月怀孕公司会不会辞退

入职半个月怀孕,公司不得以怀孕为由辞退。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三、女职工孕期的待遇包括哪些,怀孕期间五假如何休

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

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条规定: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怀孕期间五假:

1、保胎假按照病假待遇处理。

2、请产前假的条件有三个,即工作许可、本人申请、单位批准。

3、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作假15天。

4、请哺乳假有四个条件,即存在困难、工作许可、本人申请、单位批准。

5、流产假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各行业的规定或由所在单位酌情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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