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何确定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8:55:38 304 人看过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

确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如同确认其它民事法律行为一样,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要件。一般情况下,只要经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不违及社会公共利益,法律是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的,否则就没有合同自由可言了。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本质即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这个意思表示必须要明确且真实。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否则无效。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对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致。即使是格式合同,也必须对规定的条款(包括附加条款)达成一致,必须为对方当事人所接受才能缔约生效,否则无效。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免受损害,必须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否则无效。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是免责条款的主要功能,也是其合理性因素之所在。司法实践中,大多免责条款是在既有的价格、保险等机制的背景下合理分配风险的措施,是维护企业的合理化经营、平衡条款使用人、相对人乃至第三人之间利益关系的手段,它不是对国家强制性的否定,也不是对法律的谴责和否定违约以及侵权态度的藐视。如购销合同中,免责条款常起着分配风险的作用,并由此决定谁在实际上投保抵御风险,左右着合同标的价格。此类免责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均应属于有效。但不能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限制或剥夺另一方当事人权益或故意加大另一方当事人风险的免责条款,当属于无效。

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格式合同不同于其它合同,它是由提供合同的一方事先拟定好相应的免责条款,且拟定合同条款的一方一般属于垄断行业,如邮电、铁路、航空、保险等行业,他们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事先拟定好条款,包括免责条款,由于是由自己事先拟定的,所以对各项内容比较熟悉,特别是有关免除或者限制自己责任的内容,更是经过反复研究,唯恐自己承担过多的责任,想方设法地免除或者限制自己的责任;而对另一方当事人来讲,由于对格式条款的内容事先不知,一旦想订合同才接触相关条款,而格式条款的内容又很多、很细,他们往往只注意到自己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很少注意到对方设定或隐藏设定的免责条款,而且这些免责条款往往表述得似是而非,非专业人员很难一下子看清其中的奥妙。因此,民法典规定要求提供格式合同者在订立合同时,必须以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当事人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对这些条款予以说明。如果格式条款的提供者在订立合同时,未尽提请对方注意和说明的义务,属于强迫对方当事人接受不公平条款,则该免责条款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3: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免责条款相关文章
  •  保险诈骗罪是否具有免责条款?
    即使情况轻松,且所造成的影响 minimal,也不需要惩罚。然而,如果犯罪已过追诉期限,仍受惩罚。此外,如果罪犯因特别宽容或指控被撤回,则不再受惩罚。此外,如果只能通过投诉起诉犯罪,而受害者或其代表未提出投诉,罪犯也不受惩罚。最后,如果罪犯已故,则不再受惩罚。如果情节较为轻微且对他人造成的危害不大,那么就不需要受到处罚。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免除刑罚的保险诈骗罪案件免除刑罚的保险诈骗罪是指在保险合同中,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使用虚假或者伪造的证据、编造虚假事故或者制造虚假情况等手段,使保险公司同意或者无法拒绝支付保险金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依法予以严惩。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免除刑罚的保险诈骗罪属于保险类犯罪行为,对犯
    2023-11-18
    237人看过
  • 免责条款具体是怎样订立的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本质只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成一致;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对合同成立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致;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的免受损害,必须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否则无效;4、是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市民责条款的主要功能也是其合理性音之所在。一、合同买卖的条件有哪些买卖合同的成立要件有以下几点:一、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也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订立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的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二、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各方当事人
    2023-03-11
    199人看过
  • 借条和借条的诉讼时效具体如何确定
    如果在借据中约定还款日期,借据的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日期的第二天起计算三年。如果借条中没有约定具体还款日期,贷款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主张还款,借条的诉讼时效应从贷款人主张还款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在借据中约定支付日期,借据的诉讼时效应从支付日期的第二天起计算三年。如果欠条中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欠条的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日起计算三年。欠条和借条诉讼时效不同(1)借条的诉讼时效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依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2)欠条的诉讼时效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诉讼案由应为基础法律
    2023-08-08
    203人看过
  • 怎么判断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确定免责协议是否有效的标准如下:1、免责条款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的则无效;2、免责条款是否免除当事人一方故意和重大过失责任,违反的则无效;3、免责条款是否免除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义务,违反的则无效;4、免责条款是否违反公平原则,违反的则无效。合同免责条款的特点合同免责条款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而设立的条款。合同免责条款的特点如下: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免责条款是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的合同的组成部分。这是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或者履行不完全时免除责任是不同的。当事人可以依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在合同中约定免责的内容或者范围。2、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具有免责性。免责条款的目的,就是排除或者限制当事人未来的民事责任。3、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任何以默示的方式作出的免责都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2023-08-10
    328人看过
  • 如何判断租房合同免责条款是否有效,有什么法律规定
    如何判断租房合同免责条款是否有效(一)确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如同确认其它民事法律行为一样,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要件。一般情况下,只要经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不违及社会公共利益,法律是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的,否则就没有合同自由可言了。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的法律要件:(二)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免受损害,必须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否则无效。(三)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是免责条款的主要功能,也是其合理性因素之所在。司法实践中,大多免责条款是在既有的价格、保险等机制的背景下合理分配风险的措施,是维护企业的合理化经营、平衡条款使用人、相对人乃至第三人之间利益关系的手段,它不是对国家强制性的否定,也不是对法律的谴责和否定违约以及侵权态度的藐视。如购销合同中
    2023-05-03
    435人看过
  • 确认免责条款有效有什么法律条件
    一般情况下,只要经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不违及社会公共利益,法律是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的,否则就没有合同自由可言了。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一、合同免责条款应该怎样写合同免责条款应该这样写:1、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合同的本质是一种协议,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的意思达成一致。这个意思必须明确真实。合同中约定的所有条款必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2、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的意思表达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来表达的,意思表达一致应该表现为协商合同的所有条款和内容。即使是格式合同,也必须与规定的条款包括附加条款达成一致,并在缔约生效前由对方接受;3、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
    2023-03-24
    80人看过
  • 如何判断格式条款是否具有有效性
    判断格式条款是否具有有效性的方式有: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无效;3、造成对方人身损害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格式条款具有这些情形会导致无效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如下:(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4)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格式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中华人民共
    2023-07-31
    141人看过
  • 特殊侵权责任下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免责条款可以适用于特殊的侵权责任。合法的免责条款,对于特殊侵权责任是适用的。但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合同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那么该条款是无效的,所以特殊侵权中,如果对方使用了上述免责条款那么是无效的。免责条款是否生效诉讼中,原告货运公司认为,“被告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明确说明免责条款,所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被告保险公司则认为投保单上有投保人声明:“保险人已将投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包括责任免除部分)向本人作了明确说明,本人已充分理解;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均属实,同意以此投保单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投保人也签了名。保单的重要提示栏中也明确写道:“(投保人)请详细阅读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因此该免责条款已经生效。法院认为在该案中,根据保险行业的惯例,约定“本车上的其他人员”应当是明确的,不存在争议,因此判决驳回
    2023-07-06
    266人看过
  • 无效的免责条款到底该如何认定?
    无效的免责条款的认定是:订立合同免责条款时,一方当事人未向对方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一、民法典中合同无效的条款(1)合同中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或者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免责条款无效,是指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免责条款。(2)《民法典》第506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①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二、自愿签免责协议有效吗签了免责协议的,可以有效。一般情况下,只要各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私下签的免责协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便具有法律效力。但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三、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规则效力待定格式条款订入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照对
    2023-03-26
    281人看过
  • 如何确定有效的合同条款?
    订立有效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的概念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违约方除了要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之外,还应承担责任,但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
    2023-08-13
    455人看过
  • 免责条款的具体适用情况及失效形式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免责条款无效:1、显失公平的无效;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间利益的无效;3、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向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4、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法定免责条款的情形法定免责条件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即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不可抗力。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构成要件包括:(1)不能预见,即当事人无法知道事件是否发生、何时何地发生、发生的情况如何,对此应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2)不能避免,即无论当事人采取什么措施,或即使尽了最大努力,都不能防止或避免事件的发生;(3)不能克服,即以当事人自身的能力和条件无法战胜这种客观力量;(4)客观情况,即外在于人的行为的客观现象(包括第三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3-07-18
    285人看过
  • 仲裁条款是否有效谁确定
    一、仲裁条款是否有效谁确定仲裁条款是否有效是由仲裁机构确定的,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包括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二、仲裁执行案件管辖的种类执行案件的管辖可以分为级别管辖、普通管辖、特别管辖、共同管辖和移送管辖五大类,现分述如下:1、级别管辖,是指划分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执行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就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而言,执行管辖中的级别管辖与案件
    2023-06-12
    434人看过
  • 免责条款该怎么确认无效
    无效的免责条款有:1、明显不公平的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利益的,该条款无效。这种明显免除自身责任或者明显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免责条款,造成了当事人实际诉讼地位的偏差和不平等,即明显失去公平,必须确认无效;2、以各种方式、手段制定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间利益的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或者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合同中设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3、免责条款未提醒当事人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合同免责条款无效影响合同的效力吗免责条款无效的,只是部分合同无效,并不影响其他合同条款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
    2023-07-21
    445人看过
  • 没有约定具体违约责任如何确定赔偿
    一、没有约定具体违约责任如何确定赔偿如果没有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赔偿。一般是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
    2023-06-17
    41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条款,用于免除或限制其未来的合同责任。免责条款通常由合同一方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义要约,以获得另一方的承诺,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在现实生活中,写合同免责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写过度加重对方风... 更多>

    #免责条款
    相关咨询
    • 免责条款如何认定一般免责条款有效性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19
      免责条款满足以下条件时,认定其有效性 一、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义。 二、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各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的结果,不存在欺诈行为,威胁一方制定免责条款。 三、免责条款内容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 四、免责条款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和风险。 五、如果是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其提供方应尽说明义务。也就是订立免责条款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说明免责条款的内容。
    • 如何才是有效的免责条款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27
      合同免责条款的效力: 1、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确定的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是有效的; 2、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以及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 免责条款如何有效合法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01
      具备下列要件的合同免责条款才会有效: 1、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订立的; 2、提供免责条款的一方必须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 3、免责条款不得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 免责条款有哪些如何约定免责条款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02
      关于免责条款如何约定具体如下: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本质即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这个意思表示必须要明确且真实。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对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致。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
    • 免责条款符合哪些条件才是有效,具体规定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30
      免责条款符合以下条件才是有效的:免责条款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免责条款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免责条款不得侵害社会公益和第三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