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22:21:00 386 人看过

一、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也需要承担义务。

权利:

1.占有和使用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占有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建造个人住宅以及与居住生活相关的附属设施。

2.收益和处分。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获得因使用宅基地而产生的收益,如在宅基地空闲处种植果树等经济作物而产生的收益。

3.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没有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4.宅基地使用权人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将不再批准。并且,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只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义务:

1.按规定用途使用(开发)的义务

2.不得超出规定的宅基地面积的义务。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

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

1.严格的身份性。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使用权人的特殊身份而取得的。只有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或者由其他法规规定的身份的人才有资格向其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

2.无偿使用性。只要符合法定的申请条件,就可以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而且使用权人不需要支付使用费。

3.永久使用性。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事关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农村居民在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后可以世代使用,没有时间限制,并且这种使用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犯。

4.从属性。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依附于房屋所有权,不可单独流转,但房屋所有权转移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

5.范围的严格限制性。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的使用范围是有严格限制的。坚持贯彻一户一宅。

三、非村民能够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吗

非村民不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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