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时工作制有加班费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17:30:26 491 人看过

一、不定时工作制有加班费吗

案情简介:

2010年,原告张-悦与被告外企市**销顾问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约定合同期限自2010年4月2日至2014年4月7日,工作时间为不定时工作制。2009年9月10日,被告****公司实习特殊工时的审批获得通过,期限三年。2013年12月27日,被告再次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同年12月30日审批通过,期限三年。原告认为2012年9月10日审批到期后,被告未及时审批,双方应按照标准工时处理。双方发生纠纷,原告申请仲裁,后原告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法院。

原告诉称,2010年入职被告处,工作期间经常延时加班,被告未足额支付加班费,原告不服仲裁裁决,故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加班费35395.8元。

被告辩称,原告为不定时工时,依据法律规定不应支付加班费。

本案是一起纠纷案件,争议焦点是劳动者能否以不定时工作制超过审批期限为由,主张按标准工时制认定双方权利义务并相应计付加班费。

案情分析: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我国现行工作时间种类分为标准工作时间和特殊工作时间。标准工作时间是由法律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从事工作的时间。它是工时制度的主要形式,也是计算其他种类工作时间的依据。我国标准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依据是1995年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特殊工作时间与标准工作时间相对应,适用于特殊情形,并且工时和休息办法也不同于标准工作时间。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或不能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特殊工作时间包括缩短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计件工作时间等。

《劳动部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并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执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履行审判手续,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不存在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形。但是,不定时工作制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规定工作时间而不受任何限制。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以便安排劳动者休息。

不定时工作制到期后,如何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义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应依据双方合同约定及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认定。劳动行政部门关于不定时工时的批复系一种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一种授益性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引起的法律后果是行政机关准予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特定的行为。根据行政法的基本理论,许可到期失效后,未及时停止许可的,行政相对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行政相对人和第三人依据该许可签订的有关工时制的合同条款就必然无效。对于企业,不定时工时批复到期失效后,未及时停止实行该制度或未及时按规定办理申请的,应当按照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承担行政责任;对于劳动者,则应根据其从事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来认定以何种工时制计付工资,如果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未发生变化,则不宜否定双方实行不定时工时的合同约定。

结论:

在本案中,原告2010年入职后即与被告约定为不定时工作制,对于该岗位的工时执行特殊工时也经相关行政部门许可。在原告与被告的劳动期间内,该项审批虽已到期,但双方并未变更合同,双方有关不定时工作制的约定仍在,原合同仍在履行。被告未能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原告以不定时工时已经超过审批期限为由,主张按标准工时计算工作时间依据不足。

注意事项: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虽然不享受加班工资,但用人单位应当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法,保障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二、劳动合同不定时工作制的问题

你好不定时工作制劳动合同范本如下

合同编号:_

劳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三、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第二条本合同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

建立劳动关系。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

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第八条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

度执行。

第九条甲方因项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

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加班费用在项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条乙方加班不能自行决定,须经上级安排或者按照程序报上级批准,否则不

视为加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14: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加班相关文章
  • 弹性工作不定时工作制后工作中加班后期可以调休吗
    一、弹性工作不定时工作制后工作中加班后期可以调休吗实行计时工作制的:每日超过8小时,每周超过40小时之外的工作时间,均为加班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加班,根据平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同,分别按照150%、200%、300%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根据平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同,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工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不计算加班时间。(上海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仍应按300%支付工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四条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
    2023-03-25
    439人看过
  • 不定时加班工资怎么算,哪些工作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不定时加班工资的计算是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的1.5倍、2倍或者是三倍计算。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有企业中的出租汽车司机、外勤人员、推销人员等。一、不定时加班工资怎么算不定时工作制加班工资按以下规定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哪些工作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以下工作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
    2023-06-04
    177人看过
  • 不申请"不定时工作制"企业被索赔千万加班费
    (记者蒋悦飞通讯员张祥、梁嘉敏)记者昨日获悉,今年广东全省的仲裁案件达到全国仲裁案件的1/4,而仲裁员的人数仅占全国的1/15。针对“人少案多”、一些本不该发生的劳动争议频发的状况,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发《关于建立完善劳动仲裁建议制度的通知》,从本月起在全省全面推开“劳动仲裁建议制度”,以更好地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劳动争议。据了解,此举在全国有率先意义。某企业是广东一家颇为知名的速运公司。因为工作性质特殊,其收派员工作时间不定,但又能通过轮休保证休息,按政策是允许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可以不支付加班费。此前,该公司经过劳动部门批准,对收派员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但2007年9月,在办理续期手续时,劳动部门以部分收派员实际工作时间过长为由不予审批。本来,该公司应及时整改办好手续,但却认为业内“行规”就不计加班费,审不审批关系不大。结果,今年1月份,有一名员工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要求支付从200
    2023-04-22
    103人看过
  • 加班用定时工作的加班费能用调休的吗?
    劳动者在工作日加班,用人单位不可以用调休代替加班费。法律规定,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所以用调休代替加班费的,只限于休息日。一、公司没有加班费是否违法公司没有加班费是违法的。公司应与员工协商。员工有权拒绝加班要求。如果单位遵守加班安排,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因此单位安排加班但不支付加班费是违法的,加班费标准至少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
    2023-03-12
    296人看过
  • 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加班的,是否享有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待遇
    一、案情介绍日前,劳动者李某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要求某货运公司依法支付其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期间在工作日、休息日以及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接到投诉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受理并立案查处。通过实际调查,发现李某在该货运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而该货运公司针对驾驶员等岗位申请了不定时工作制,且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并告知了员工。从该公司提供的工资表上看,李某的工资构成项目包括工龄工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各类补贴、出车奖、全勤奖、交通费、通讯费、加班费、高温费(仅限高温季节)等。据该公司人事部门负责人张某介绍,因驾驶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根据政策规定无须支付平时工作日以及周末休息日加班的加班工资,只需要支付其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对于不定时工作制员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该公司按照员工日工资标准的2倍支付加班工资,另外再安排一天调休。而李某认为,若其法定休假日加班,该公司
    2023-02-13
    281人看过
  • 法定工作时间外值班不算加班
    日前,本报刊登了有关春节加班工资怎样支付的文章后,引起广大读者的关注。很多人纷纷来电话咨询春节期间安排值班的算不算加班,对此,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给予了明确答复: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轮流值班不算加班。轮流值班是指用人单位为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轮流进行的值班,而不是为直接完成生产任务安排的加班,对此类值班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和《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应按以下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应首先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按照不
    2023-04-22
    327人看过
  • 不定时工资制是不是一定要支付加班费?
    哪些职位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用人单位实行该项制度有何条件?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主要有以下3种:(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需要其所在地的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2023-06-10
    151人看过
  • 每周44小时工作制,合法吗?有加班工资吗?
    一、每周44小时工作制,合法吗?有加班工资吗?每周工作超过44小时,没有依法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或者调休就是违法行为。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但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平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休息日加班的,应支付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支付百分之三百的加班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
    2023-03-13
    371人看过
  • 加班有时间限制吗,怎么算加班费
    加班有时间限制吗我国《劳动法》对工作时间,加班报酬有着明确的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得超过8个小时,平均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与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法律规定,一般每日延长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所以您单位要求每天加班3个小时,是不合法的,您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支付,这也是有法定标准的。一般情况下,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休息日安排而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的报酬,法定节假日(如: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等)安排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怎么算加班费(一)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费计算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法定节假日不可以补休;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上班是在法定休假日的.
    2023-04-26
    218人看过
  • 工时计件制有加班吗
    一、工时计件制有没有加班费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计件工资制是指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的工资制度。它不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劳动报酬,而是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成果(含实物和服务)来计算劳动报酬。有人认为,计件工资制度下不存在加班工资,劳动者根据自己的工作量实行多劳多得,这种说法值得质疑。计件工作状态只是工资报酬方式的改变,并不改变工作时间的标准。按照我国相关劳动法律的规定,我国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超过40小时的劳动就应该属于加班。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依法安排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
    2023-05-04
    235人看过
  • 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劳动者能否要求加班费?
    被苏州某乳品公司辞退的奶站站长高师傅,要求乳品公司给付2年的加班工资,获得劳动仲裁委的支持。但乳品公司认为对高师傅实行的是不定时工作制,不认可高师傅的加班,故诉至法院。近日,该案经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乳品公司一次性支付高师傅加班工资8000元。2003年,高师傅经人介绍进入苏州某乳品公司从事送奶工作。同年年底,双方签订了奶站站长聘用合同,约定由高师傅负责的奶站工作时间为上午6点至下午6点。不久前,乳品公司以欠缴奶款为由对高师傅作出除名决定。但高师傅认为在长达数年的工作时间内,每天工作12小时,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高师傅的要求获得了苏州市劳动仲裁委的支持。可乳品公司提出异议,认为高师傅从事的是奶站工作,每天不用到乳品公司上班,乳品公司无法为其考勤,基于工作特殊性对他实行的是不定时工作制,不存在所谓的加班工资。审理过程中,高师傅坚持仲裁时的观点,认为乳品公司从未告诉过自己实行
    2023-06-10
    497人看过
  • 加班费合法性:小时工加班应该给加班费吗?
    没有违法。兼职劳动者在法定假日加班的,工资也应按照劳动法律规定进行办理,不低于劳动者的200%进行支付。劳动者在计算这类加班工资时,应根据自身的实际工资进行计算。劳动单位不予支付的,可以举报到当地的劳动检察部门进行办理。加班4小时工资如何计算应按小时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休。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4小时的,应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200%支付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300%支付工资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
    2023-07-04
    127人看过
  • 加班的定义:工作时间不满8小时吗?
    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3、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节假日加班工资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
    2023-07-12
    447人看过
  • 加班是否有时间限制,加班时间有限制吗
    一、加班是否有时间限制我国《劳动法》对工作时间,加班报酬有着明确的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得超过8个小时,平均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与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法律规定,一般每日延长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二、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注意事项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需要注意的以下几个问题:(1)首先,由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确实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生产经营需要主要是指生产任务紧急,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经营的。(2)其次,必须与工会协商,经工会同意。用人单位决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把安排加班的理由、涉及人数、时间长短等情况向工会说明,征得工会同意后,方可延长工作时间。如果工会不同意,不可以强令劳动者加班。(3)再次,必须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决定安排劳
    2023-04-03
    401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加班
    词条

    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劳动法规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如晚上需要支付劳动者1.5倍工资,周末加班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资。... 更多>

    #加班
    相关咨询
    • 加班费能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8
      不定时工作制能够主张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不定时工作制实行了,加班怎么算加班费呢?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12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怎么样才算加班加班费如何计算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六条:“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劳
    • 计件工作制加班有加班费吗,怎么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22
      按照我国相关劳动法律的规定,我国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超过40小时的劳动就应该属于加班。既然计件制下同样存在加班,加班意味着需要支付加班费,那么很多企业就可能会出于成本考虑改变它的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的标准,从而平衡因为加班而多支付的费用。
    • 不过时工作制每周不计时工作吗,超出部分有加班费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23
      依据我国《》相关规定,若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该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同时,应不低于工资的150%。
    • 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休息日加班工资与加班时间有关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5
      不定时工时制不执行加班的规定,没有加班费。但个别省市规定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工作的,给予补助。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