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的股东出资不足是否可以进行交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1 16:40:19 408 人看过

这段内容讲述了股东资格和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工商注册登记,股东被载入其中即具有股东资格并享有股东权利,因此有权处分股权。但是,股东未实缴出资时仍有权转让股权。但是,如果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使将股权转让,也仍需承担继续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风险。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工商注册登记,只要股东被载入其中,即使未经合法除权程序,也具有股东资格并享有股东权利,因此有权处分股权。

所以,股东未实缴出资时有权转让股权。但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即使将股权转让,也依然存在承担继续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风险。

未 履 行 出 资 义 务 的 股 权 转 让 风 险

股权转让是公司治理结构中常见的一环,但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权转让风险也是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若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其转让的股权也应承担相应的风险。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转让其股权的,公司可以请求该股东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因此,在股权转让前,股东应该确保其出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否则转让股权可能会承担相应的风险。

此外,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股权转让后,公司债权人应该了解股东的出资情况,并在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股东应该充分了解出资义务的履行情况,并在转让前确保出资已经履行完毕。同时,公司债权人也应该了解股东的出资情况,并在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股东未实缴出资时有权转让股权,但需承担未履行出资义务的风险。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股东应确保出资已履行完毕,公司债权人也有权请求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股权转让前,股东应充分了解出资义务的履行情况,并在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

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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