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4 14:43:59 114 人看过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根据案件内容的不同,经过审理,可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或作出重作、履行、给付、变更、确认违法或确认无效等多种判决。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期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和第六十条规定,对于一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对于二审行政回案件,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二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答高人民法院批准。

审理期限,是指从立案之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调解期间、中止诉讼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以及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

《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三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王日内审结。

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第七十五条

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5日 22: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主体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法申请再审案件如何求助检察院
    一、行政抗诉的条件《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规定了行政抗诉的条件:(1)人民法院对依法应予受理的行政案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2)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当事人撤诉违反法律规定的;(3)原判决、裁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八条至八十六条的规定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4)原判决、裁定错误认定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存在或者效力的;(5)原判决、裁定认定行政事实行为是否存在、合法发生错误的;(6)原判决、裁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举证责任规则的;(7)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8)原判决确定权利归属或责任承担违反法律规定的;(9)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10)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行为的;(11)原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二、行政抗诉程序检察机关办理行政抗诉案
    2023-03-14
    177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法院怎样进行审查
    一、行政诉讼案件法院怎样进行审查法院审理行政诉讼:一是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二是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三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组成三人以上单数的合议庭,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四是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二、行政
    2024-01-15
    416人看过
  • 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案件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收押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有什么?(1)结
    2023-05-07
    105人看过
  • 法院如何处理行政诉讼超过时效的案件?
    权利人在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起诉的,人民法院仍应予以受理,不得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不予受理。因为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后才能查明诉讼时效是否届满。当然,如果有人民法院受理后查明没有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已经经过的抗辩,则依法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确有正当理由的,则依法认定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予以延长,以便保护权利人的权利。行政诉讼如何通知法院呢行政诉讼中,法院可以通过向行政机关发送起诉状副本等材料的方式,来通知行政机关。如果法院已经立案的,应在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而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7-08
    194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院审理案件需要多长时间?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一般诉讼时效和法定诉讼时效的规定。行诉法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法定诉讼时效即法律有规定的诉讼期限从其规定。行政诉讼举证期限为多少根据《行政诉讼法》的地域管辖规定: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4、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
    2023-07-07
    401人看过
  • 行政案件上诉原审法院应当如何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提出上诉,应当按照其他当事人或者诉讼代表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发送其他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发送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已经预收的诉讼费用,一并报送。上诉案件审理期限根据法律规定各个诉讼的上诉审理期限如下:1、刑事诉讼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要在二个月以内审结。(2)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
    2023-04-17
    434人看过
  • 如何审理行政诉讼中的行政诉讼?
    起诉的方式。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即应书写起诉状,才能引起行政诉讼程序的开始。起诉状的主要内容有:①当事人的情况。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原告是法人或组织的,要写明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的情况。与原告相对应,还要写明被告行政机关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情况;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与住址。此外,起诉状还要写明接受起诉状的人民法院名称和起诉的具体日期,并由原告签名盖章。一、行政诉讼状应该怎么写行政起诉状是由以下六大部分组成:①标题。标题写行政起诉状,或行政诉状。②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原告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原告是单位的,则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等。被告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等。③案由和诉讼请求。案由即为何提起诉
    2023-06-27
    395人看过
  • 法院如何裁定行政诉讼案件的胜败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涉外行政诉讼的管辖是如何确定的涉外行政诉讼的管辖适用行政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国务院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
    2023-07-03
    278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院何时会拒绝受理案件?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院不立案怎么上诉1、行政诉讼法院不立案的上诉程序:当事人书写上诉状,递交给上一级人民法院,向其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办理,或者指定其下级人民法院来办理。2、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
    2023-07-03
    387人看过
  • 上诉案件法院如何审理
    法律综合知识
    首先,二审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迳行判决、裁定。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二审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径行判决、裁定:(1)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的案件;(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3)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二审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需要对原证据重新审查或者当事人提出新证据的,应当开庭审理。对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和事实清楚,只是定性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可以在询问当事人后径行裁判
    2023-06-14
    286人看过
  • 如何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异地审理申请
    一、如何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异地审理申请在特定情况下,当存在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事由时,行政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异地审理。1.当事人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阐明申请异地审理的理由和依据。2.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后,将依法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指定异地法院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1.当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时,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2.上一级人民法院在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况下,不仅可以立案、审理,还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这一规定为行政诉讼案件的异地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我国行政法体系中的两种重要救济制度,在两者的衔接方面,我国采取的是“原告选择为原则,复议前置为例外”的模式。1.当事人可以选择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或先申请行政复议再提起诉讼。2.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法
    2024-07-24
    484人看过
  • 法院具体如何审查行政诉讼的合理性
    我国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审查其合理性为例外。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一、税务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诉讼的区别是什么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行政复议的结论做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注意: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注意: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前提。行政管理相对方提出复议申请是因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的活动。简单来说: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
    2023-03-25
    243人看过
  • 行政案件虚假诉讼如何处理
    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虚假诉讼行为,降低了司法公信力,将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从重处罚,妨害司法秩序,都可能成为虚假诉讼罪的构成主体,同时也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公正,与他人共同实施虚假诉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刑法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具体而言,是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也包括他人的财产权、婚姻权、收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2、客观方面行为人具有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本罪所称的捏造事实包括捏造全部事实,捏造部分事实,也包括隐瞒债务已清偿的事实,向法院提起虚假的民事诉讼。这里的提起民事诉讼包括捏造事实向法院起诉,也包括在民事诉讼中,捏造事实变更诉讼请求、就原告的起诉捏造事实提起反诉,还包括捏造事实向法院提起上诉、申请再审、以涉嫌
    2023-03-12
    61人看过
  •  公诉案件在法庭上如何进行审理?
    本文描述了一个刑事案件庭审的过程。首先,被告人被询问身份和是否要求回避,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并询问被告人认罪情况。接着,公诉人询问被告人的犯罪时间、地点、次数是否与起诉书一致,并进行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被告人及律师进行答辩。最后,法官宣布宣判并释法、法庭教育。整个庭审旨在确保公正审判,维护司法权威,教育罪犯认罪悔过,节约行政成本。1、询问被告人身份:姓名、住址、拘留时间、逮捕时间、起诉书收到时间、是否要求回避2、法庭调查(1)宣读起诉书,询问被告人是否认可;(2)公诉人询问被告人:认罪否?犯罪时间、地点、次数是否与起诉书一致?逐项与起诉书核实;3、举证质证公诉人将犯罪证据逐一举证并展示,被告人及律师逐一确认;4、被告人及律师是否有证据出示?5、法庭辩论发表公诉意见,指出犯罪事实应当承担刑事处罚;说明被告人主客观都有犯罪事实,构成犯罪要件,罪名成立;被告人及律师发表辩论
    2023-11-25
    133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为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在我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的组织。... 更多>

    #行政主体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案件法院如何处理?应如何处理?行政诉讼案件一经审理后?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2
      首先,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 行政诉讼案件如何公开审理?如何公开审判,行政诉讼案件的公开审理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5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实行公开审理,是行政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公开审判有两方面的内容: 1.审判活动向群众公开; 2.审判活动向社会公开,允许新闻记者报道开庭审理的情况。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除合议庭评议以外的全部活动,包括法庭调查、辩论、征求原告被告双方意见、宣告判决等,都要公开进行。审理行政案件一
    • 法院行政诉讼案件二审怎么审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29
      经审理,二审法院应当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二审判决分为以下几类:(1)裁定撤销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回重审。这种裁判主要适用于: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部分诉讼请求的;对于上诉人不服一审不予受理的裁定,二审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撤销一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立案受理;一审法院驳回起诉,二审法院认为有错误的,应当裁定撤销一
    • 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在法院申诉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8
      先是上诉,不是申诉,上诉时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缴纳上诉费。如果超过上诉期后,才是申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如何处理《商标行政诉讼法》第三人效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以第三人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否具有独立请求权为标准,可将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两种:所谓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其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四个:一是对本诉的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请求权。这种独立请求权,是指第三人所主张的请求权既不同于原告的诉讼请求,也不同于被告的反诉请求或者答辩,其请求的内容直接指向本诉的原告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