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创建“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9:25:37 365 人看过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工商消字[1999]第3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市场规则,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市场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的精神和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大打假工作力度的重要指示,并根据一些省、市的经验和做法,决定在全国大、中城市主要商业街(区)开展创建“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街(区)”活动,把“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引向深入,依法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责,努力创造一个消费者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现将《开展创建“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商业街(区)”活动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根据《开展创建“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街(区)”活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精神,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并取得当地党政领导的支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认真做好创建工作。

二、各地要按照《意见》的要求,对辖区内的街(区)进行摸底,在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所辖的区和地(市)级城市中,选择一条商业繁华、消费者集中购物的街(区)做为第一批参加创建活动的街(区),并将名单于2000年1月20日前上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各地要注意做好信息反馈工作,有关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经验和做法以及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附:开展创建“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街(区)”活动工作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市场规则,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的精神,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的方针,依法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责,强化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引导商家严格自律、搞好内部经营管理,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树立经营者良好的商业信誉、严格行政执法与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结合起来,努力创造一个消费者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二、组织领导

创建“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街(区)”活动,要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具体情况,成立“创建‘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街(区)’活动协调指导小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消费者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行业组织参加,共同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三、创建标准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使所在商业街(区)的经营行为达到下列标准:

1.依法经营,不销售假冒商品、“三无”产品、过期失效及不合格产品。

2.遵守国家的物价规定,明码标价,质价相符,收费合理,不短尺少称。

3.遵守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无欺诈消费者、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4.遵守国家“三包”规定,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退货制度。

5.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向消费者提供规范的服务,语言文明,待客礼貌。

6.解决消费者投诉的有关制度落实,对消费者的投诉不推、不拖、不刁难,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四、实施规划

创建活动要有步骤分批开展。第一批在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所辖的区和地(市)级城市中,选择一条商业繁华、消费者集中购物的街(或一个商业区),作为创建“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街(区)”活动的单位。创建活动在摸索经验的基础上,以点带面,逐步推开。根据创建活动进展情况,经过检查评比,每年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对达标的街(区)予以命名。

五、措施和要求

1.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创建“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街(区)”活动,是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项具体举措,也是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和形象工程。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把此次活动作为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启动市场,拉动消费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出成效。

2.职能到位,强化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执法检查,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服务网络的优势,在所在街区设立投诉举报箱,有条件的可以在大型商场内设投诉举报台,积极受理并依法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认真调解消费者权益纠纷,及时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严格自律,完善经营者内部监督机制。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文明经商。督促经营单位严格内部的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商品质量管理办法、代销商品管理办法、联营柜台管理办法、服务质量问题处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将消费者购物风险降到最低限度。重视对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知识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4.齐抓共建,强化社会监督。在创建活动中,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和行业组织的作用,加强对经营者教育与监督,积极解决消费者权益纠纷;可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社会监督员队伍,经常性地对消费者在街区购物放心和服务满意程度进行调查,及时发现问题和反馈意见。要组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开展广泛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为开展创建“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街(区)”活动,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5.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和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开展创建“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街(区)”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积极摸索经验,不断总结提高,扎扎实实做好创建工作,务求实效,推动两个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9: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打假相关文章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为工商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日期:2000-11-2执行日期:2000-11-2各有关新闻单位: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是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经济违法案件的专用电话号码。为了配合国务院部署的全国联合打假行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宣布:凡是发现和掌握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线索的,请广大企业和消费者拨打12315专用举报电话,积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同时,全国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设有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举报者也可以直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举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已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对社会各界举报案件的受理工作,凡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的案件线索,一经查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及时、坚决查处。二000年十一月二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2023-06-07
    383人看过
  • 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流通领域进
    发布部门: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文号:国检监联(1997)153号各直属商检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加强对流通领域进口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社会主义市场正常的经济秩序,保护国家利益,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流通领域进口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商检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流通领域进口商品监督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送商检检测的样品,商检要及时进行检测,其检测费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优惠。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七日附件流通领域进口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流通
    2023-06-07
    311人看过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纪人管理
    发布部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文号:各区县分局、专业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执法检查大队、北京经纪人协会:现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纪人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一、关于经纪人注册登记问题(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申请从事经纪活动的,均可依法设立个体经纪人、个人独资经纪企业、合伙经纪企业和经纪公司。经纪人注册登记的管辖权限按照《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意见〉的通知》(京工商发[2004]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二)以从事经纪业务为主的,其名称中的行业特征应表述为“XX经纪”字样。(三)从事经纪业务的,其经营范围表述为“从事XX经纪业务”;经纪项目包括商业、文化、体育、房地产、旧机动车、技术、产权等。(四)注册登记部门在向经纪人颁发营业执照时,同时向经纪人发放《经纪人备案告知书》(见附件一)。二、关于经纪人备案问题(
    2023-06-07
    97人看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红盾打假护农”执法行动的通知[失效]-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文号:工商消字[1999]6号发布日期:1999-1-11执行日期:1999-1-11失效日期:2004-6-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展农业生产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保证。1998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部署,在各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始终把对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打假治劣作为保农护农的重要举措摆在突出位置。仅1998年上半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就查获假冒伪劣化肥3.5万吨,农药8887吨,种子近1.1万吨,有力地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1999年春耕季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的精神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改革暨工作会议提出的“抓好农资市场的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种子、
    2023-06-07
    309人看过
  • 福建省物价局贯彻国家计委关于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
    发布部门:福建省物价局发布文号:闽价[2001]检字43号各市、县(区)物价局(物委):现将《国家计委关于积极参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计电(2001)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1、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确立的“绿色消费”的主题,结合我省物价工作实际,我省各级物价部门今年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主题为“维护绿色消费,制止价格欺诈”。各地要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国家计委8号令的高潮,使国家新的明码标价规定深入人心,落到实处,坚决打击经营者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2、各地要结合开展“双信”评比和“五个一”示范点活动,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规范企业价格行为。在条件成熟的市、县(区),可表彰价格、计量信得过企业或单位,命名明码标价示范单位。3、各级物价部门要认真受理价格投诉举报案件
    2023-06-07
    361人看过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报
    发布部门:国务院goblin发布文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报告》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经济监督和行政执法中,特别是在清理整顿公司和查处违法案件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级人民政府要继续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导,继续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几个问题报告的通知》,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作用,为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的精神,在治理整顿期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充分发挥监督管理的职能,强化和完善各项监督管理措施,为深化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根据国务院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应进一步拓宽监督管理的广度,增加监督管理的深度,强化监督管理的力度,把工
    2023-06-07
    354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职
    各区、县劳动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现将劳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关于加强职业介绍机构管理的通知》(劳部发〔1996〕23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一、职业介绍活动实行资格许可证制度。凡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开办职业介绍机构或开展职业介绍活动,须向市劳动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北京市职业介绍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由市劳动局实行归口管理。二、申请开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应首先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以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向北京市劳动局申请领取《许可证》,凭《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其经营范围统一核定为“职业介绍服务”。三、经批准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各类机构,应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定开展活动。四、本《通知》下发前,未经北京市劳动局批准擅自开展职业介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须于12月20日
    2023-06-10
    186人看过
  • 轻工部、商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消费
    发文单位:轻工部商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学会中质协用户委员会文号:[90]轻质字第60号发布日期:1990-11-6执行日期:1990-11-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轻工厅局(总公司),商委、商业厅(局)、供销社,技术监督(标准计量)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协会,质协用户委员会:近两年来,市场上出售的皮鞋、旅游鞋有不少是伪劣产品,全国各地消费者反映强烈。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对鞋类的投诉2.22万件,为去年同期的3倍,居各类商品投诉之首。今年八月份,轻工业部对北京市场上销售的各地生产的胶粘皮鞋和旅游鞋进行了市场抽样检测,在9种胶粘皮鞋中,不合格的5种;在18种旅游鞋中,不合格的12种。伪劣鞋类的主要产地是浙江的温州和福建的晋江、泉州。日前,轻工业部、商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
    2023-06-07
    181人看过
  • 国家商检局、国家工商局关于印发流通领域进口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
    发布部门:国家商检局、国家工商局发布文号:国检监联〔1996〕164号各直属商检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商检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6年6月4日至7日在昆明召开了流通领域进口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流通领域进口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纪要一为加强对流通领域进口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商检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6年6月4日至7日在昆明召开了流通领域进口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全国各直属商检局和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代表参加了会议。云南省副省长梁公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树基同志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对流通领域进口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国家商检局副局长吕保英同志代表国家商检局,公平交易局局长李必达同志代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别在会上做了专题报告,吕保英副局长主要总结回顾了几年来商检、工商
    2023-06-07
    252人看过
  •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今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实施十周年。10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消法》的主要行政执法机关,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强化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行政执法力度,增强《消法》的可操作性,严格依法行政,依据《消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实践,拟定了《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现将《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00四年三月十二日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消费者的约定或者向消费者作出的承诺履行义务。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或者经营者向消费者作出承诺的,约定或者承诺的内容有利于维护消费
    2023-06-07
    122人看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快工商行政管理“12315”信息化工程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文号:工商消字[2001]第1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目前.全国工商行政管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网络(以下简称“12315”网)的信息化建设,按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12315”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取得了很大进展。今年,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明确提出,要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进一步发挥信息技术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现就加快工商行政管理“12315”信息化工程建设(以下简称“12315”信息化工程建设)通知如下:一、总体规划“12315”网是工商行政管理网的子网,是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12315”网以已有的(或正建的)工商行政管理网
    2023-06-07
    384人看过
  • 履行消费维权重要使命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
    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消费维权工作带来了重要发展机遇。各级工商部门要认清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凝聚共识,坚定信心,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改革发展。重要机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为消费维权工作提供了重要机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决定》提出要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工商部门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职能转变的新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落实中央的决
    2023-06-07
    167人看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版权局关于严厉打击盗版等侵犯著作权行为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版权局发布文号:工商公安[1995]第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版权局(处):自我国实施著作权法和加入国际著作权公约以来,我国的著作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内对外的著作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各地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贯彻执行著作权法和国际著作权公约及打击盗版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的著作权保护工作起步较晚,人们对这项工作的认识还有待于提高。当前社会上未经权利人许可,非法对图书报刊、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盗版、销售等违法行为仍相当猖獗,严重侵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文化出版市场的经济秩序,损害了我国在国际上的声誉。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强著作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严重侵犯著作权的盗版、非法出版等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充分认识到盗版等侵
    2023-06-08
    261人看过
  •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0-8-22【实施日期】2000-8-22【发布单位】建设部【文号】建建[2000]1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对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进行了修订,并将修订后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更名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现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请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一并推行。附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二000年八月二十二日附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发包人(全称):_________承包人(全称):_________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
    2023-04-22
    394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打假
    词条

    打假主要表现为政府打假、消费者打假和企业打假。打假是伴随制贩假而生的。制贩假的存在,源于暴利诱使,法制漏洞,政府无为,企业乏力,消费者趋向五方面原因。 制贩假问题的解决之道,在于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提升产品竞争力;消费者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 更多>

    #打假
    相关咨询
    • 河南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可以进行消费维权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0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工商局应该如何帮消费者维权
      青海在线咨询 2024-08-24
      工商局如何帮消费者维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2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2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管辖、处理程序、附则4章36条,自3月15日起施行。1996年3月15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51号令公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和1997年3月15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75号令公布的《工商行政管理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商标_____等工作。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4
      商标撤销,是指国家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违背商标法及有关限定的做法作出决定或裁定,使原注册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的流程。依照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的限定,基于法定的事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能够决定或裁定撤销注册商标。商标撤销流程 1、解决途径申请撤销持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解决。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解决
    • 消费者恶意敲诈商家怎样维权
      贵州在线咨询 2024-08-29
      1、核实事实、固定证据 在遇到顾客投诉时,企业处理投诉的相关负责人应当找到与投诉内容相关的业务部门, 听取他们的意见,全面了解事实,只有这样才能正确的作出下一步处理方案。必须注 的说法,还要根据投诉内容,全面的了解事实,以免被动。 2、适时寻求公权力介入 企业作为国家的纳税主体,在履行了纳税人义务后,也有权利享有国家对其合法权益 的保护。政府的参与有时会使恶意投诉的处理事半功倍,所以企业一定要学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哪些企业的登记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以下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管理:(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政府授权机关批准的及其呈报上级审批机关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2)市人民政府或政府授权机关批准的及其呈报上级审批机关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