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工程分包合同责任的基本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04:20:09 224 人看过

1.保护承包商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1)分包商应承担并履行与分包工程有关的主合同规定承包商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2)不论是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还是业主选定的指定分包商,均不允许与业主有任何私下约定。

(3)为了约束分包商忠实履行合同义务,承包商可以要求分包商提供相应的履约保函。

(4)没有征得承包商同意,分包商不得将任何部分转让或分包出去。但分包合同条件也明确规定,属于提供劳务和按合同规定打分标准采购材料的分包行为,可以不经过承包商批准。

2.保护分包商合法权益的规定

(1)任何不应由分包商承担责任事件导致竣工期限延长、施工成本的增加和修复缺陷的费用,均应由承包商给予补偿。

(2)承包商应保障分包商免于承担非分包商责任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害赔偿,保障程度应与业主按主合同保障承包商的程度相类似。

一、有什么情形属于违法分包

下列情形属于非法分包:

1、总承包商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未经建设单位批准,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移交其他单位;

3、施工总承包商将施工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

4、分包商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重新分包。

二、如何区别招标和投标

招标和投标的区别:

招标投标是一种交易方式,由交易活动的发起人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投标的特征和部分交易条件,按照依法确定的规则和程序对多个响应方提交的报价和方案进行评审,选择最佳交易主体,确定所有交易条件。

1、招标:工程建设单位利用竞争机制选择工程建设承包商的工作。是指招标人(买方)发出招标通知,说明采购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条件,并邀请投标人(卖方)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投标;

2、投标:承包商根据招标要求提出报价,争取承包任务的工作。是与招标相对应的概念,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邀请或符合招标人最低资质要求的投标人主动申请,按照招标要求和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供价格,争取中标行为。招标和投标本身就是两个相对的概念,不一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4: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程分包相关文章
  • 工伤事故划分的基本规则
    在工伤事故中除交通事故以外,其他事故是不划分责任的。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因为职工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同样要承担职工的工伤赔偿。这是说在工厂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没签订劳动合同,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可以,比如,工资条或卡、工作证、工作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工友证明、找单位要赔偿做个录音等都可以证明。如果能证明,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不申报,个人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到当地社保局申报。工伤事故怎工伤事故赔偿标准1.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2.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3.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4.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
    2023-07-04
    449人看过
  • 工程合同发包违约有哪些责任划分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一、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工期的情形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工期的情形有: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形,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工期:1、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工期。2、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工期。3、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程工期。4、发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变更设计,造成承包人停工、援建、返工、改建,或者因发包人的要求而增加工
    2023-03-14
    378人看过
  • 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的划分原则
    责任事故与非责任事故的区别如下:非责任事故一般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的事故,或由于当前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难以预料的事故。没有主观责任人,一般是突发的不可避免的事故。责任事故一般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工程重大责任事故罪与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区别(一)、本罪与一般安全事故的界限两者都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行为,区分两者的关键就在于是否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则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如果上述单位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则不构成犯罪处理,或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罚,或按有关建筑合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两者都是过失犯罪,都以法定的严
    2023-07-14
    63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注销后的责任划分原则
    个体工商户承担的是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个体工商户视为民事主体或当事人,因此,个体工商户显然不同于经营者个人。在责任承担方式上,因个体工商户不属于法人情形或国家另有规定承担独立责任,或作为登记人承担有限责任的情形,故个体工商户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此即使注销,仍需经营者承担无限责任。民法典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及注意事项注销国税税务登记证--注销地税税务登记证--注销营业执照--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则需注销),注销完毕。通常个体工商户是无开户银行基本户的,因此不需注销银行账户。个体工商户注销通常是不需要提供中介出具近三年注销清税报告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个体工商户其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的则可能涉及要出具注销清税报告。需要提交的资料还是比较多的,
    2023-07-04
    313人看过
  • 责任划分原则与无证驾驶被追尾事故责任划分
    无证驾驶被追尾不用担责,但是无证驾驶要受到处罚的。无证驾驶机动车,按法律规定处罚如下: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摩托车无证驾驶被追尾怎么办摩托车无证驾驶被追尾的处理:一般是由无证驾驶的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但如果事故双方都有责任,责任多少是由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具有交通违法行为,如无证驾驶才是导致交通事故形成原因的,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而不认定是当事人的过错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
    2023-07-11
    54人看过
  • 责任划分规则
    第三者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就算是机动车完全没有责任,也需要承担事故10%的责任,这也就是我国法律的人道主义关怀。而如果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则是谁有错谁承担责任。所以,电动车是否属
    2023-08-17
    313人看过
  • 包工包料无合同出工伤责任怎么划分
    一、包工包料无合同出工伤责任怎么划分包工包料没主体资格,出了工伤,雇主和包工头一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二、农民工受伤怎么赔偿(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1
    2023-06-18
    415人看过
  • 责任程度怎样划分,责任程度的划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做出了规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显然,通过责任程度的判定,分清疾病参与度和过失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为医患双方协商、行政部门处理或法院判决提供了处理的依据,充分体现了不违法不承担责任,有多大责任承担多大责任份额的原则。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划分是怎样的医疗事故中责任程度分为:(
    2023-08-04
    470人看过
  • 分析量刑准则的基本原则
    量刑的一般原则可以概括为:以犯罪事实为基础,以刑法为准绳。犯罪事实是量刑的客观依据。没有犯罪事实,犯罪就无法确定,量刑就失去了前提。这里的犯罪事实是广义的犯罪事实。广义犯罪事实是指与犯罪有关的各种事实的客观总和。不仅包括犯罪构成的基本事实,还包括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敲诈勒索罪的量刑原则有哪些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
    2023-07-08
    362人看过
  • 社区划分原则的实践基础
    在社区体制改革中,调整和划分社区依据居民居住的自然地缘关系、相对独立的区域、社区的资源配置、适度的管辖人口和居民的心理认同感,按照有利于社区的自治、管理、服务和资源利用,有利于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对原有居民委员会作适当调整,以调整后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为社区。社区矫正的法律依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了对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确立,为改革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社区矫正写入刑法有以下五方面的重要意义。社区矫正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及其派出机构(司法所)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
    2023-07-08
    345人看过
  •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基本原则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基本原则:承发包双方必须共同遵循交易活动的一些基本原则,依法进行,才能确保活动的顺利、高效、公平地进行。法律规定,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特征是哪些首先,主体是特定的。一般的,分发包人是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接工程任务的建筑业企业,分承包人是从分发包人那里承接工程任务的专业承包企业或者劳务分包企业;两者在市场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建设单位不是分包市场的主体。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部门也不是分包市场的主体,它们是建筑市场管理的主体,它们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是建筑市场管理活动的纵向的行政关系。其次,客体是特定的。分包交易的客体是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承、发包范围内的专业性建筑产品或建筑劳务。交易客体必须是建筑工程中由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允许分包的部分,或者从反面理解,
    2023-08-10
    344人看过
  • 路口车祸责任划分的原则和方法
    路口不减速发生车祸责任划分,依据以下原则:1、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事故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交通事故责任,没有违法行为的不负事故责任;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损害健康的客观存在是构成侵权损害民事责任的前提。没有造成损害,某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成为客观事实,不能谈上交通事故责任;3、交通事故主观上的过失。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交通事故心理上存在着过失,即对发生交通事故应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知道违法行为可能引起交通事故,存在着故意造成的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4、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不同的乘车人发生车祸如何赔偿随着现在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是越来越高的,如果自己驾驶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要根据双方的行为判断主要责任后进行赔偿,但是如果作为乘车人要怎样赔偿,乘车人的情况多种多样,他和驾驶人不太一样,驾驶人一般主体都比较单一,但
    2023-07-06
    345人看过
  • 责任的分类基本分为
    一、责任的分类基本分为责任的分类基本分为以下方面:1.根据责任行为违反的法律性质,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违宪责任;2.根据主观过错在法律责任中的地位,分为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3.按照行为主体的名义,分为职务责任、个人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二、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三、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区别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区别为:1.产生的原因不同;2.适用的法律规范不
    2023-05-06
    119人看过
  • 工程出现事故总包和分包怎么划分责任
    一、工程出现事故总包和分包怎么划分责任如果分包单位没有合法资质的话,总包要承担连带责任。《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二、建设工程总包和分包的关系1、进度关系分包方的进度计划必须依据总包方的计划进行编制,总包方应把分包方的进度计划纳入总进度计划的管理范畴,总、分之间相互协调,处理好执行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并协助分包方解决项目进度控制重存在的问题。2、质量关系分包方就分包工程对总
    2023-04-19
    314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行为,发包后,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而是与承包人就承包人完成的工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更多>

    #工程分包
    相关咨询
    • 责任基本划分及承担原则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7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在交强险限额内,不用区分双方责任大小,都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如果损失有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则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七十; 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五十;
    • 分包工程法规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03
      划分工程分包合同责任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合法原则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因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平等原则依法划分工程分包合同责任。
    • 工程发包基本原则?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17
      发包方与承包方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则;禁止发包方与承包方联合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原则建筑工程发包实行以招标为主,直接发包为辅的原则。关于工程发包原则有哪些规定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多次分包合同责任划分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3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主应当承担从事雇佣活动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不以雇主是否具备建设施工合同的承包人资格为要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法律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分包、非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不合格实际施工人以合格建筑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无效。非法分包或者分包的转包人和分包人将工程非法分包或者分包给不
    • 如何划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共同责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5
      按承包人承担责任不同划分: (1)分项工程承包合同:发包人将总的工程项目分为若干部分,发包人分别与若干承包人签订合同,由他们分别承包一部分项目,每个承包人只对自己承包的项目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协调工作由发包人负责。 (2)“交钥匙”工程承包合同:承包人负责项目从勘察、设计一直到正式生产的全过程的全部承包,并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正式生产,在产品的产量、质量等指标达到合同规定标准后,将建成的项目移交给发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