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移送管辖后要重新公告送达吗?
移送管辖后不要重新公告送达,
移送管辖之后就应该对该案件作出是否受理,是否决定起诉的行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二、移送管辖的适用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移送案件裁定,对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即受移送案件的法院必须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自行移送。如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该院依法确无管辖权时,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样规定,既可以避免法院之间相互推诿或者争夺管辖权,又可以防止拖延诉讼,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意见》的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再审。实践中,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审理,而当事人又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可视为当事人放弃了异议权,也可不必移送管辖,由受理案件的法院继续审理。
在当代社会移送管辖这种情况是比较常见的,因为有一些情况之下,法院的级别或者是法院的管理范围确实不存在管辖该案的权益就需要进行一个移送,在这个移送,只是发生相关的案件受理方面的效果,对于公告送达还有其他类型的活动都不会受到影响。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章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退还 第二十四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移送、移交的案件,原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将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用随案移交接收案件的人民法院。
-
起诉状在移送管辖后送达被告吗
174人看过
-
移送管辖的裁定书需要送达被告吗
72人看过
-
公安局移送管辖后又重新移送会怎样
207人看过
-
在我国管辖移送裁定未送达被告能移送吗?
442人看过
-
移送管辖会重新举证吗
399人看过
-
移送管辖裁定是否必须要送达
494人看过
-
法院移送管辖必须得送达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15法院将案件移送管辖,需要告知当事人,将裁定书送达到当事人手中,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发现该案件不属于本院的管辖,应当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还要告知当事人移送的相关规定。
-
移送管辖期可以重新计算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3-10-12移送管辖答辩期重新计算的说法是对的。当地法院拿到起诉状后如果没有管辖的权利,应该将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对于被告来说,答辩期是很重要的期限,如果案件移送管辖,从移送之日起,答辩期会重新计算,这其实是有利于被告的。
-
公安移送管辖后还可不可以重新立案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3-11-06司法机关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依法立案后,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公安移送管辖后要重新立案。接受移送管辖的人民法院,是需要重新立案,送达立案通知书,然后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
民事案件管辖移送裁定书的送达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6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根据《意见》第82、83、84条的规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