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内部建立有效的保密机制
(一)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是目前企业比较通用的意中保密措施。
一般来说,与企业签订保密合同的员工包括: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一般技术支持人员和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市场计划、销售人员、财会人员、秘书人员、保安人员等。保密协议中应当载明商业秘密的内容、保密范围、保密期限等。保密协议不仅可以约束员工保守商业秘密,还可以作为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中的证据之一。
使权利人更易获得相应的赔偿。
(二)建立专门的保密机构
对于一些规模比较大的企业,可以建立保护商业秘密的机构,由专门的保密主管人员负责企业的保密工作。
(三)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
企业不仅要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还应当内部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
比如,加强对员工主人翁意识的培养,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员工接触商业秘密;制定泄密的惩处机制;建立商业秘密受侵犯后的快速反应机制等。
二、采取适当的激励、奖励措施
除了内部建立合理的保密机制外,企业还应当对保密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奖励。
对接触、使用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给予较优厚的工资、奖金待遇,或者发给保密津贴;对于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员工,在其离职后的保密期间,给与保密的经济补偿。
三、法律手段
我国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主要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等,当发生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时,可以依据法律,寻求救济。
以下对常用法律依据作简单的介绍。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二)劳动合同法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四)其他法律法规
如果侵权人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权利人也可依据《刑法》第219条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
商业秘密保护官司未必保护商业秘密
224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的侵权法怎么理解
122人看过
-
怎样有效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388人看过
-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及我国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法规
219人看过
-
怎样保护公司并购与商业秘密
155人看过
-
商业秘密争议——保护企业商业机密
488人看过
所谓商业秘密保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段期限内不得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非依法律的规定或者企业的允诺,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 更多>
-
如何获得获得商业秘密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15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属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但是对公民、法人以合法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法律予以保护。以下介绍几种合法获得商业秘密的途径: 1、独立开发 商业秘密权利人以外的人经过独立的技术开发获得与权利人相同或近似的商业秘密的,不属于侵权商业秘密。 2、反向工程 也称逆向工程。商业秘密权利人以外的人,对市售或者其他合法渠道取
-
公司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公司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呢?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16公司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 (一)我国法律对商业秘密的正式定义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因此,商业秘密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技术信息,一种是经营信息。 (二)公司可以从以下方面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 1、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该界定好企业商业秘密的
-
通过反向工程获得的商业秘密是否属于侵犯商业秘密?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2通过自行开发研制或者反向工程等方式获得的商业秘密,不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中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反向工程”,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的产品进行拆卸、测绘、分析等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当事人以不正当手段知悉了他人的商业秘密之后,又以反向工程为由主张获取行为合法的,不予支持。
-
XX商业秘密保护协议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4甲方:*******公司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员工,甲、乙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书。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包括试用期)所接触和获得的甲方商业秘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认定以下为甲方的商业秘密 (一)公司的商业信息: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二)公司的技术信
-
商业秘密保护的作用?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5所谓商业秘密保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段时间内,不得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不得依法或者企业的承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他们掌握的商业秘密。那么,商业秘密保护有什么优势呢?1、期限优势,商业秘密保护期不确定。如果能永久保密,就享有无限的保护期。如果在短时间内泄露秘密,保护期就结束了;知识产权中的各种权利都有保护期。2、地域优势,商业秘密没有地域特征,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