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建造自住房贷款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3 21:15:50 474 人看过

一、湘西州建造自住房贷款受理条件有哪些

1.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证明资料,对证明资料的时间要求,按当期中心的规定而确定。

3.对建造住房的,第一层完工后才能接受申请;

4.信用良好,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并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没有可能影响贷款偿还的债务;

6.具有中心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质押;

7.已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在没有还清贷款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湘西州建造自住房贷款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婚姻状况资料

3.户口簿

4.银行还款卡(存折)

5.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6.不动产权证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湘西自治州个人住房公积金抵(质)押担保贷款申请表

三、湘西州建造自住房贷款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及各市州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办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02: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贷相关文章
  • 湘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样的
    湘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一、最高贷款额度为更好地支持缴存人的购房需求、改善居住条件,增强住房消费能力,推动我州房地产市场发展,我中心个人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已从3月起,由以前的30万元提高至35万元。我中心下辖的州直管理部、吉首市管理部(合称吉首分中心)对个人贷款最高审批额度为35万元,龙山、永顺、保靖、花垣、凤凰、泸溪、古丈7县管理部的最高审批额度为25万元,超过25万元的,需报州中心审批。二、延长借款人还贷时间从3月起,我中心延长了借款人还贷时间,即将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期限由现行男60岁、女55岁调整为男65岁、女60岁,但个人最长借款期限30年不变。享受延长借款期限的对象先在全州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含中央、省驻州单位)内的工作人员中试行。全州凡已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的非公有制企业员工、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申请公积金贷款,其最长借款期限仍然执行男60岁、女55岁,其中,我中心
    2023-05-09
    136人看过
  • 自建房需要哪些条件办理按揭贷款
    自建房是一种特殊的房产类型,一般都是村民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而建造起来的房子,那么这样的房子是否能够贷款呢?如果可以的话,具体如何办理呢?一起来看看吧。一、自建房可以贷款吗?一说到自建房,大多数人的第一认知就是不合法,其实还是要分情况讨论的。有一种自建房是村民自己建造的,使用的是村集体的土地,所以即使建成也只有村集体颁发的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更不会被国家认可,因此也无法办理贷款,大家也经常把这种房子称为“小产权房”。还有一种自建房,建设在城镇中,使用土地的性质不是商业用地,就是住宅用地,再不然就是商住两用的土地。这样的房屋具备上市交易的资格,可以拥有国家认可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同样可以办理房屋贷款,大家也将它称为“大产权房”。自建房按揭贷款二、自建房办理贷款需要什么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拥有有效身份证件的合法公民,并且已满18周岁;2、申请人必须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并且收入稳定,工作稳定;3、申
    2023-02-26
    286人看过
  • 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一、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受理申请资料初审调查复核(审批)资金转账。二、应提交的证明材料(一)购房提取1.用《不动产权证书》提取(1)2017年1月1日以后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2)《增值税普通发票》。2.用《购房合同》提取(1)2017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购房合同》;(2)《不动产登记证明》;(3)不低于20%首期付款凭证(银行POS刷卡小票或现金交款单或进账单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注:如果所购期房已成现房,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可以提交(1)2017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购房合同》;(2)《契税完税证》;(3)《增值税普通发票》。3.购二手房提取(1)2017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此契约由当地房产局监制);(2)《增值税普通发票》。(二)建房提取1.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1)2017年1月1日以后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2)2016年1月1日
    2023-02-09
    117人看过
  • 湘潭居住证办理有哪些条件
    一、湘潭居住证办理有哪些条件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湘潭居住半年以上,并同时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申领居住证。二、湘潭居住证办理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就业或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材料说明:居住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2023-05-13
    80人看过
  • 湘西州居住证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湘西自治州流动人口暂住登记与居住证发放使用办法(试行)(州流口办【2010】2号)二、办理条件:1、依法申报暂住登记、拟居住30天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在学校、居民家中居住或者在宾馆、酒店内住宿的流动人口,符合居住证发放条件,本人有要求的,首次申领发给其有效期1年的居住证。2、对依法申报了暂住登记,已在暂住地连续居住2年以上,需要继续居住较长时间,并且能够提供长期稳定工作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居住住所等有关证明的流动人口,根据其居住年限,发给其有效期3年或5年的居住证。三、申请材料1、材料包括流动人口身份证(复印件)、住所证明(复印件),流动人口是已婚育龄妇女的,还需提供有效婚育证明(无证的24小时内通报计生部门)。住所证明是指自有房屋的房地产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2、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延期、居住地址变更登记或者因居住证遗
    2023-05-29
    193人看过
  • 贷款购建自住住房的提取范围有哪些
    贷款购建自住住房的,包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且已按期还款满12个月的,在还款期内可申请提取贷款人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一、房产证是我老公一个人名字,我的公积金能参与还贷吗公积金提取条件:(一)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二)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1、离休、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
    2023-03-10
    315人看过
  • 贺州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贺州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受理条件有哪些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
    2023-05-19
    118人看过
  • 湘西州哪些购房情形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一、湘西州哪些购房情形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1.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若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没有结清,再买第二套房是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的。2.商业住房等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对于一些特殊性质的房子,买房时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包括购买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车库、别墅、办公用房及其他非居住用房;购买房屋部分产权;购买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3.有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相较于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只认公积金贷款记录而不认商业贷款记录,对于有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人,不管是否结清,再买房,都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4.房龄太老对于公积金贷款,其要求房龄加贷款年限不得超过30年。若房龄太老,将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5.公积金账户不正常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往前倒数6个月,公积金均为连续正常足额缴纳,账户有6个月的缴存余额,补缴不算正常缴纳。如期间已离职,则不符合申请条件。6.信用有污点个人征信记录上有污点,或者被拉入征信黑名单
    2023-05-24
    223人看过
  • 台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台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自居住房屋出租之日起3个工作日办理出租登记。二:台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的办理流程1.出租人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填报居住房屋基本情况、出租人基本情况等信息;2.受理机关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核;3.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需补充的材料信息。三:台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的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公布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4号第六条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
    2023-05-25
    184人看过
  • 湘西州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发放受理条件有
    一、湘西州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发放受理条件(一)已经取得船员服务簿;(二)符合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三)经过与所申请相对应的内河游艇驾驶员适任培训;(四)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科目的内河游艇驾驶员适任考试;二、湘西州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发放依据1.《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艇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的通知》(海船员〔2011〕247号)2.《海船船员技术档案管理办法》(海船员〔2006〕541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5.《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艇安全管理规定》6.《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三、湘西州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发放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
    2023-05-24
    488人看过
  • 鸡西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鸡西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受理条件有哪些应足额还款一年以上(含一年)二、鸡西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材料借款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还款卡/折(卡/折内存入足额金额以保证一次性扣款成功三、鸡西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相关法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2023-05-19
    237人看过
  • 自住房拆迁重建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1、自住房屋若是想要拆除重建,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依据我国住建部颁布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相关规定,危险房屋共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只有D级危房才可以拆除重建,在满足D级条件后,需符合以下条件才可对自住房屋进行处理。(1)“原址、原貌、原面积”,即必须在原房屋基础范围内进行修缮,不得超出原占地面积,且不得影响道路、市政管线、排水等基本安全、卫生要求;(2)同时修缮后房屋不得超出原房屋所有权证的证载建筑面积、不得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不得改变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和建筑立面风格;(3)未纳入房屋征收范围和整体搬迁范围的;(4)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所在辖区内的规划部门批准后,方可重建。2、怎么写房屋拆建申请书?申请报告县国土资源局:本人全家现有在册人口人,另有一人(本人之妻)外省户口尚未迁入,现有一座危房需申报拆建(经我县房屋鉴定所鉴定为D级危房),其占地面积约,位于。自年建房以来,历经四
    2023-02-27
    302人看过
  • 兰州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兰州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受理条件有哪些(一)法定劳动年龄内(女性18-52岁、男性18-57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城关区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城乡劳动者,具体包括: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4.刑满释放人员;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7.返乡创业农民工;8.农村自主创业农民;9.网络商户;1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二)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且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二、兰州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法定依据《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节选)第一条:为加强就业与失业管理,实行全国统一样式《就业失业登记证》,支持劳动
    2023-05-14
    402人看过
  • 柳州住院费用报销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柳州住院费用报销受理条件有哪些因特殊原因,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用未能直接结算,先由参保人个人垫付,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属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二、柳州住院费用报销办理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医院收费票据3.参保人本人的银行账户4.费用清单5.有诊疗经过描述的诊断证明及出院记录或急诊留观病历三、柳州住院费用报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急)诊,门诊特殊慢性病和住院医疗费用等,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由社会保
    2023-05-18
    109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贷
    词条

    房贷是指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以购房为目的的借款合同,通常包括贷款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条款。 购房者通过与银行签订房贷合同,获得一定期限的贷款额度,用于支付购房款。在贷款期限内,购房者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同时可能... 更多>

    #房贷
    相关咨询
    • 湘潭市自建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哪些,需要哪些相关材料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9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
    • 湘西申请公积金贷款受理条件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08
      1.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省直中心或省行政区域内其他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申请贷款条件 (1)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以下要求: ①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 ②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缴存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补缴的不计); ③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需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下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④借款人及配偶在多个中心有住房公积金正常或封存账户的
    • 什么是个人自建房贷款,自建房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1
      个人自建住房贷款是指农业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在以个人名义独立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造自用住房的贷款。申请个人自建房贷款的条件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有效身份;借款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连续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记录(有此记录的,须提供整笔贷款已结清的凭证原件),申请贷款时无逾期未还的贷款本息;所建住房仅限于大、中城市城区或县(市)政府所在建制镇城区,或省级
    • 湘西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是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13
      一、贷款对象: 按月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继续正常交纳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条件: 1、借款人信用良好,家庭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具有不低于购、建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 3、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产作为抵押和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
    • 邵阳翻建、大修自住房贷款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06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符合提取条件的,可提取职工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条件: 1.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限取1次,自相关证件签发之日起2年内提取;同一套住房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实际支付的总费用,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2.大修自住住房的,限取1次,自危险房屋维修鉴定书出具之日起2年内提取;同一套住房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大修自住住房实际支付的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