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农村土地的可行性如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5:02:04 287 人看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只要属于以下建设用地,就可以以划拨的方式取得: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基础设施用地,包括能源、交通、水利等;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上述土地的划拨依法应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土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可不可以继承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有继承权。农村承包经营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只要承包家庭还有农户,在承包期内,承包土地是不收回的,非农户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但可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当事人死后,只要承包方还有其他成员在,土地继续归他们家人继承,但前提条件是必须是一家人,因为土地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是本户成员,其他亲属没有继承权;

2、如果家庭整体消亡绝户时,其承包的土地也是不允许继承的,而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土地在农村是属于集体所有的,所以个人是没有办法可以继承土地的,但是对于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7: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遗产继承相关文章
  • 农村村里土地性质改为划拨是否可以自由买卖
    一、农村村里土地性质改为划拨是否可以自由买卖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划拨给有关单位使用后,划拨的土地不能买卖。但划拨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情形,并且经相关部门审批,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
    2023-04-18
    245人看过
  • 国家划拨土地农用地如何征收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
    2023-04-15
    454人看过
  • 土地划拨土地如何买卖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未经有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一、国有划拨土地自建房能过户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4条的规定,“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不能转让,该规定属于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国有划拨土地自建房不能过户,但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
    2023-04-06
    73人看过
  • 农村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多久?
    1、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这时,原土地使用随之终止。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章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3、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报经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一、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1、有两种可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一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另一种则是出让土地使用权。两种方式有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经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在缴纳完补偿、安置等的费用后便取得的国有土地的
    2023-06-28
    385人看过
  • 如何转让划拨土地
    如何转让划拨土地。交易双方应申请转让。交易当事人应当申请过户手续。同时,受理申请后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房屋产权证、法人资格证、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就申请地块的用地征求规划管理部门的意见。经审查,申请用地用途符合规划,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地价评估,确定土地出让金,制定协议出让方案。地价评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评估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评估基准日为拟出让时点。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当根据土地评估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过户手续时支付,并制定协议过户方案。应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下列公式核定:(1)出让后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不变的,应交土地出让金
    2023-05-08
    331人看过
  • 如何申请土地划拨
    具体如何申请划拨土地。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原则上只能取得使用权,所有权仍归国家所有,不能拍卖。拍卖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国土资源局批准。三。建设单位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备案后,向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4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和允许建设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出规划条件。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但是,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划拨取得下列建设用地:国家机关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性用地;公
    2023-05-08
    353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继承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并且规定了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 更多>

    #遗产继承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可以划拨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0
      1、农村土地可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 2、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
    • 农村集体土地如何划拨补偿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被国家征收后,土地补偿部分的对象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如果存在转租问题,地上附着物补偿部分(大棚)应归地上附着物实际所有权人。具体到你所说的问题,土地的补偿及重新分配的土地归你,大棚的补偿归他(行政征收属于政府行为,不存在合同当事人双方违约问题..。
    • 农村土地是否可以划拨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01
      农村土地可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
    • 农村划拨土地可以转让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3-11
      应该是可以的,但是要有几个条件: (1)已领取土地使用证或提供由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土地权属情况; (2)符合相关文件规定,不属于应储备的土地范围; (3)无违法用地行为; (4)权属无争议,并符合城建规划部门有关要求; (5)工业用地的受让方应为工业企业,仓储用地的受让方为非自然人。
    • 农村划拨土地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8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