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之日和假释决定之日通常不是一致的,《刑法》第83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刑法对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一、假释的条件
1.适用假释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对判处其他刑罚的罪犯不适。
被判拘役的犯罪人,其监禁期最长也只有6个月,如果再加上被羁押的时间折抵,罪犯被实际实行的监禁时间更短,适用假释没有意义。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只有在被减为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后才能适用假释。被判处非监禁刑的罪犯,其自由没有被剥夺,不存在假释问题。
2.假释只能在刑罚执行一定时间之后才能对罪犯适用。
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13年以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原判刑罚的1/2以上,如果确有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才能适用假释。但是,如果出现特殊情节,也可以不受这些限制。所谓殊情节,一般是指罪犯有特殊立功表现。《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立功表现”的情形作了规定: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在抢险受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3.适用假释的对象必须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才能适用假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此问题作了如下解释:“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对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提出申诉的,要依法保护其申诉权利,对罪犯申诉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应当一概认为是不认罪服法。“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侦破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4)在抢险救灾或名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5)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重大立功表现”是指具有《刑法》第78条规定的应当减刑的六种表现之一的情形。
对罪犯适用假释,只要符合假释的上述条件,无论原判决所确认的刑罚的轻重,都可适用假释。
通常法院做出假释决定之后,还需要将该决定告知监狱,继而犯罪嫌疑人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也即假释决定之日通常不是被假释之日。任何犯罪分子,在假释期间内,不得实施违法行为,更不得再次犯罪,否则假释会被司法机关撤销。
-
假释期满之日是指哪一天
209人看过
-
假释之日起算是什么意思?
235人看过
-
假释考验期满之日犯罪是不是累犯
200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吗
429人看过
-
犯罪人员的假释期满之日什么意思
426人看过
-
解释裁定减刑之日的含义和时间。
409人看过
-
假释的执行之日规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0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
假释期的期满之日指哪一天?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7《刑法》第八十三条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就是宣告假释的那一天开始
-
假释之日从何时开始计算?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23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因原判刑罚及执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83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刑法对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被判
-
剥夺政治权利从假释之日算起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131、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但其它政治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主刑的执行期间虽然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以下是剥夺政治权利的几种情况的计算。 2、但是,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处有期徒刑: (1)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 (2)剥夺政治权利的刑
-
假释考验期满之日犯罪,是不是累犯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041、假释考验期满之日犯罪,不构成累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