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人对所遗赠的财产可以擅自转让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02:00:32 344 人看过

1997年底,汪*广与岳*阁因子女均已过世,两人协商将自己的外甥张*华从山东老家接来作为养子。1998年1月19日,张*华与汪*广、岳*阁夫妇签订扶养协议,双方约定:汪*广、岳*阁夫妻健在期间,由张*华负责侍奉、照顾,患病后负责请医治疗,待两老人去世后负责发殡;汪*广、岳*阁去世后将夫妻的所有财产全部遗赠给扶养人张*华,他人不得干涉。该遗赠扶养协议经过公证部门公证。同年9月20日,汪*广、岳*阁将张*华的户口迁入乌鲁木齐市,以养子的名义一同居住。

2008年9月,被告汪-莹来探望老人,汪*广、岳*阁夫妇与汪-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他们名下的房屋以10万元价格转让给汪-莹。同年12月,汪*广因病去世后,第三人岳*阁老人被其另一孙女接走。

法院认为,原告张*华与第三人汪*广、岳*阁夫妇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有效。遗赠人对所遗赠财产,生前有权占有、使用和收益,但不得将其擅自处分,以保障扶养人能够取得受遗赠的财产。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档案显示,该处房产是汪*广夫妇主要财产,该房屋应属于遗赠财产范围。被告汪-莹称以10万元价格购买该房屋,但未就付款形式进行说明,也未提供付款的相关证据,不能认定为善意取得。汪*广夫妇与被告汪-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属恶意串通,损害了原告张*华的合法权益,应认定无效。

争议焦点

庭审中,双方争论的焦点是,原告与第三人签订的遗赠抚养协议是否有效,被告汪-莹的诉讼地位是否适格。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本案中原告张*华与汪*广、岳*阁夫妇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书,经公证机关公证,因此法院予以认定。从其后原告张*华户口从山东老家迁入汪*广夫妇家中,双方以养父子名义共同生活10年之久的客观事实来看,该协议合法有效。

法院同时认为,汪*广夫妇与汪-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可能影响到原告张*华合法权益的实现,因此原告张*华作为利害关系人起诉汪-莹,符合法律规定,汪-莹诉讼地位适格。

(以上文章中的人名均为化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22: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遗赠相关文章
  • 受赠的财产算遗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
    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算死者的遗产,受赠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夫妻一方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一方受赠的财产属不属于共同财产要根据情况确定:1、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2、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一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
    2023-07-29
    421人看过
  • 遗赠人什么情况下可以接受遗赠的
    受赠人接受遗赠的方式一定要是明示的,如书面或口头等。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一、遗产继承的时效遗产继承权的时效一般是60天,即接受遗赠的受遗赠人须在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另外,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二、受赠人继承遗产有时效限制吗有时间限制,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
    2023-04-01
    117人看过
  • 公证遗嘱可以将财产赠送情人吗
    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种,因此对于公证遗嘱本身要求也是非常严格的。正因为公证遗嘱有着严格的程序来保证其效力,因此一般很难推翻,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证明立遗嘱人没有立遗嘱的能力或者财产属于无权处分。否则,将财产留给情人的公证遗嘱是有效的。一、未经公证的遗嘱有效吗未经公证的遗嘱不一定有效。遗嘱形式有五种类型:口头遗嘱、录音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遗嘱人到公证处对自己订立遗嘱的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一种形式。每种形式的遗嘱只要符合生效要件即可,不需要经过公证也可以生效。如果所有遗嘱都没有经过公证,以最后一份遗嘱效力最高。二、怎样成立遗嘱才能生效立遗嘱有法律效力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主体合法:主体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二)客体合法: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三)内容合法: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
    2023-06-24
    66人看过
  • 受遗赠人可以放弃遗嘱吗?
    在我国,遗嘱中的受遗赠人可以放弃受遗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受遗赠人是有权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明确表示当其遗嘱或者到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因此是否接受遗赠是受遗赠人的自愿选择。一、遗嘱公证继承是否需要通知其他子女遗嘱约定由其中一名子女继承遗产的,遗产继承开始后,应该通知遗嘱继承人和其他的子女。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所以遗嘱继承遗产的,除了通知遗嘱继承人外,还应通知被继承人的其他子女。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是否有期限遗嘱是有有效期的。遗嘱的有效期放弃继承,继
    2023-06-21
    176人看过
  • 遗产规定中哪些财产可以被遗赠?
    哪些财产属于遗产的相关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收入;2、公民住房、储蓄及生活用品;3、公民的森林、牲畜和家禽;4、公民合法拥有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遗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遗产正常是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继承或者接受遗赠取得的财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继承的死亡父母的遗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出遗产只归夫妻一方所有,或者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财产只赠与夫妻一方,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023-07-02
    440人看过
  • 受遗赠人的遗产:取消遗赠并处理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四种,具体处理内容如下:1、继承人接受或者放弃继承的确认;2、放弃继承的方式,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或被继承人原所在单位,或其他有关组织表示,也可用口头方式表示;3、放弃继承的期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之前作出;4、受遗赠权的放弃。受遗赠人放弃接受遗赠财产的权利,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方为有效。受遗赠人的义务包括哪些受遗赠人的义务包括:1、在附遗嘱的遗赠中,受遗赠人完成义务后方可接受遗产;2、受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妨碍清偿受遗赠人应当依法缴纳的税款和债务;3、受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损害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特殊份额;4、依法缴纳房地产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
    2023-07-14
    311人看过
  • 遗赠由遗嘱执行人处理财产吗?
    1、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这是遗嘱执行人的首要职责。因为无效的遗嘱、不成立的遗嘱都不能执行。因此,遗嘱执行人要执行遗嘱,首先应审查遗嘱的合法性、真实性。例如,要查明遗嘱是否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有无涂改,遗嘱的内容有无违法情况等等。遗嘱执行人审查遗嘱时,对遗嘱内容不够明确的,还要弄清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做出符合立遗嘱人原意的解释。2、清理遗产。清理遗产是指查清遗产的名称、数量、地点、价值等状况。尽管立遗嘱人在遗嘱中对其财产一般有具体的说明,但一方面在立遗嘱人设立遗嘱后,遗产的状况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另一方面为执行遗嘱也有必要查清遗产的状况,以防止遗产的占有人隐匿遗产,或造成遗产的遗漏等。遗产较多的,或者不编制遗产清单会影响顺利执行遗嘱时,遗嘱执行人在查清遗产后,还应当编制遗产清单,明确立遗嘱人以遗嘱处分的遗产范围。遗产清单应当交付继承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3、管理遗产。遗嘱执行人有管理
    2023-03-01
    161人看过
  • 遗产房可以赠送给外人吗
    可以。房产赠与是房产所有人的基本权利之一,由所有人决定并办理过户即可。一、如何把房子过户给未成年子女可以采用赠与的方式把房子过户给未成年孩子。父母可以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赠与给未成年孩子的公证,然后带着公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必须注意的是,若该赠与所得房屋再次交易时,将会产生高额的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二、房产办理赠与,和过户的区别是什么房产过户是指房屋的产权人发生变化时,需要到房管局办理的手续,是登记房屋产权人的一种公示,不仅仅是赠与,在房屋交易时或者继承房产时,都需要办理过户手续;而房产赠与是指产权人自愿将名下房产以赠与的方式给对方,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三、夫妻离婚后房子过户后多久可以出售房屋买卖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双方的身份确认,如果双方的身份与房屋上面登记一致,那么房屋所有人就可以对房屋进行处置,包括买卖。离婚房屋在完成过户后,产权归属明确。之后房屋所有
    2023-03-01
    500人看过
  • 财产转移方式探讨:继承、赠与、遗赠
    申请《遗嘱》公证须提供下列证件:1、立遗嘱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立遗嘱人所立遗嘱原件。3、立遗嘱人财产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房产所有权证、存款凭证、股票等。4、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遗嘱处分的如果是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均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如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来亲自到公证处的,可要求公证人员办理。5、立遗嘱人要求撤销在我处经公证的遗嘱或对原经公证的遗嘱进行补充或另立新遗嘱的,应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口头申请的应在谈话笔录上签名或盖章,并退回原遗嘱公证书原件。6、公证人员要求提供与此项公证有关的其他证件或材料。遗赠属于财产继承吗遗赠属于财产继承。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财产继承是指因公民死亡时对其个人的财产进行继承而发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继
    2023-07-03
    453人看过
  • 遗赠的财产有权卖吗
    遗赠的财产有权卖。只要已经办理接受遗赠公证以及或者过户就属于自己享有,可以处分该财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一、接受遗赠公证提供材料受遗赠声明书公证办理所需材料有:1、声明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声明人提供身份证件、户口本,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2、遗嘱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医学死亡证明书或派出所的户籍注销证明);3、遗嘱公证书;4、接受的遗赠财产的权利凭证(如房产证、存折等);5、声明书文本(公证处可提供代书);6、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二、如何办理接受遗赠公证如果受遗赠人于被继承人死亡两个月之后,办理接受继承公证,公证处应该如何查明接受遗
    2023-04-04
    293人看过
  • 遗赠人死亡可以撤销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人死亡是不能再撤销遗赠扶养协议的,但如果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形有:1、双方协商同意,致协议解除。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如系扶养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一般不给予扶养人经济补偿。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
    2023-06-24
    117人看过
  • 受遗赠的财产属于个人的吗
    受遗赠财产不一定属于个人所有,如果遗赠人明确赠与一方的,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否则,应属于夫妻共同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入(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二、协议离婚的条件1、双方是合法登记的夫妻,即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2、双方离婚是完全自愿的,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
    2023-02-19
    179人看过
  • 遗赠房产可以买卖吗
    遗赠人死亡后,受遗赠人接受房屋后可以买卖。一、接受遗赠房产的,怎么办理过户手续和缴税接受遗赠房产的,办理过户手续和缴税如下:1.提交相关申请材料:(1)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2)遗赠人的死亡证明;(3)受遗赠人与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4)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5)遗赠人生前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2.受理登记前应由全部受遗赠人共同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材料查验或接受询问。3.经查验或询问后,符合规定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予以受理。4.受理后,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相应审核规则进行审核。5.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遗赠房产过户要缴纳房屋产权登记费、公证费、评估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具体要根据相关规定。找法网提醒您,如果过户房产进行出售的
    2023-03-30
    286人看过
  • 遗赠能否赠与全部财产
    遗赠能赠与全部财产,但是必须是个人名下合法的财产以及除保留份额之外不能遗赠。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一、受遗赠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1、受遗赠人的权利(1)表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权利;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2)要求遗嘱执行人按遗嘱的指定给付遗嘱财产的权利;(3)当受遗赠权遭受非法侵害时,向法院起诉请求给予保护的权利。2、受遗赠人的义务(1)在附义务的遗赠中,受遗赠人完成义务后方能接受遗产;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
    2023-02-24
    181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赠
    词条

    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是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其遗产的一种方式。遗赠是遗赠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效力。... 更多>

    #遗赠
    相关咨询
    • 遗赠债务可以转让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3
      根据法律规定,遗赠债务这件事情可以吗 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处理:1、如果被继承人只有受遗赠人一个继承人的,遗赠的执行不能妨碍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2、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赠的,先以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偿还被继承人债务,不足部分再由受遗赠人偿还。3、如果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先以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偿还,不足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继承遗产的比例偿还。4、如果只有遗嘱继
    • 遗产分配后可以赠与或转让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13
      1、遗产分配后办理了继承手续,对应继承的份额取得了所有权之后,可以赠与或转让。 2、遗产继承权是法定权利,是具有人身属性的专属性的待实现财产权,继承权人可以放弃继承权,但继承权实现前(没有完成继承财产分割前)不可以转让继承权,实现继承权后的财产可以行使处置权(包括赠与、转让)。
    • 受遗赠人的受遗赠的财产范围?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27
      关于受遗赠人受遗赠的财产范围是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或集体单位。 (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的,即视为继承。而受遗赠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
    • 赠与的财产被遗赠人撤销了可以继承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1-01
      1.不可以。 2.赠与中的撤销权是属于形成权,是赠与人单方意思的表示,撤销权也是不可以继承的遗产,所以是不能继承的。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这项规定。
    • 先于遗赠人死亡或者与遗赠人同时死亡的自然人可以作为遗赠人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1
      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先于遗赠人死亡或者与遗赠人同时死亡的自然人,不能成为受遗赠人。遗赠人死亡时已受孕的胎儿可以作为受遗赠人,但也应以活着出生的为限。